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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16280   作者:  日期:202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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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宏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德政办发〔2011〕62号)文件精神,德宏州扶贫办的主要职能为:

1.拟定扶贫开发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承担扶贫资金管理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指导、检查和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负责扶贫开发的统计及监督。

3.负责制定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建设、素质提高、灾后扶贫、贫困乡村和片区的整体推进及综合开发、边境及民族等特殊群体和区域扶贫项目规划与年度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4.负责统筹、协调信贷扶贫工作,引导、扶持扶贫龙头企业,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5.负责易地扶贫开发工作,组织、指导财政扶贫资金安排的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

6.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负责协调中央、省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州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德宏部队定点扶贫工作,促进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负责联系、协调外资扶贫项目,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7.承办德宏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州各级各部门的关心帮助下,州乡村振兴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促进脱贫人口增收为主线,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法治建设等各项工作,强化机关内部建设和管理,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落实落细,为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区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项目管理科、信贷扶贫开发科、社会扶贫科、易地扶贫科、信息宣传科,所属单位1个,为乡村事务发展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中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6,846,223.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44,444.27元,占总收入的99.9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778.86元,占总收入的0.0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317,662.99元,下降32.64%,主要原因:一是上海市帮扶资金(培训费)2022年未下达至州乡村振兴局;二是2021年产生建党100周年布展经费,2022年也无此项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318,451.12元,下降32.65%,主要原因:一是上海市帮扶资金(培训费)2022年未下达至州乡村振兴局;二是2021年产生建党100周年布展经费,2022年也无此项目;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788.13元,增长79.55%,主要原因是产业扶贫基金利息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6,844,584.27元。其中:基本支出3,988,202.47元,占总支出的58.27%;项目支出2,856,381.8元,占总支出的41.7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626,762.97元,下降34.6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5,538.21元,增长5.43%,主要原因为2022年调整增加人员工资;项目支出减少3,832,301.18元,下降57.30%,原因为一是上海市帮扶资金(培训费)2022年未下达至州乡村振兴局;二是2021年产生建党100周年布展经费,2022年也无此项目;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88,202.4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76,024.47元,占基本支出的92.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2,178.00元,占基本支出的7.83%。人均支出公用经费13,572.9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56,381.8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党支部工作7,377.00元;二是支援上海及瑞丽疫情防控资金支出1,042,642.00元;三是单位用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经费1,279,987.76元;四是云品入沪推介周活动经费200,000.00元;五是2021年度第一批上海市帮扶云南省专项资金(赴上海挂职干部支出培训费)326,235.04元;六是往年工作经费14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44,444.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3,626,902.97元,下降34.64%,主要原因为一是上海市帮扶资金(培训费)2022年未下达至州乡村振兴局;二是2021年产生建党100周年布展经费,2022年也无此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87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公务员奖金10,500.00元;党支部工作经费及活动经费7,377.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1,557.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6%。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99,498.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06%。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单位缴费56,856.90元;支援上海疫情防控物资983,820.00元;支援瑞丽疫情防控等58,822.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033,859.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55%。主要用于工资、津补贴、奖金、医保等支出2,928,336.41元;用于单位日常办公等运转支出2,105,522.8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1,65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7%。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000.00元,支出决算为34,930.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825.6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6.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10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3.2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10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000.00元,支出决算为34,930.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6,825.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10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9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新冠疫情影响。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188.00元,增长6.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202.00元,下降13.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390.00元,增长372.5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上级检查调研人员有所增多,增加接待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未开展。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州乡村振兴局开展出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考核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未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2,178.00元,比上年减少35,448.87元,下降10.20%,主要原因分人员调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7,043.16元,接待费2,000.00元,电费454.97元,劳务费17,937.5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019.92元,工会经费20,000.00元,其他交通费支出200,38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2,342.44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10,272,882.29元,其中,流动资产8,029,593.79元,固定资产2,232,808.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48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19,582.2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3,908.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78项,账面原值404,58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506.7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9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07.7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506.7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10000632801111

[附件: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2022年决算公开表.XLS20230914051831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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