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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是德宏州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3.负责监督管理全州减排目标的落实。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编制本级生态环境部门的资金预决算,提出全州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申报、安排计划,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生态环境部门的项目资金、固定资产及财务收支。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1.组织开展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13.负责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科技工作。
14.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
15.完成州委、州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州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
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全州生态安全屏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建立起预报预警、应急响应、联动联防、督导帮扶、定期调度等工作机制,根据举报线索查处大气污染违法行为39起。2022年1一11月,芒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10%,与2021年同期的97.00%相比提高2.1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22μg/m3较2021年同期的27μg/m3下降18.52%,均完成2022年省生态环境厅下达的目标任务。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完成6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年度评估工作,完成全州43个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1个,项目资金30,970,000.00元。加强重点河湖整治和监控。投入资金6837万元,实施芒市大河出境河上游汇水区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芒市南木黑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芒市河风平国控断面富阳河水污染防治工程。2022年1-10月,全州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满足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评价要求;运行的15个国控、省控断面水质均满足水功能区要求。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建立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名录,编制《德宏州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督促企业开展“一住两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完成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考核地块,组织开展16个尾矿库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和尾矿库线索排查,开展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印发《德宏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指导乡镇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村一策”工作方案,积极统筹协调争取涉农整合资金、环保专项资金、民宗资金、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投入,为15个抵边乡镇争取到涉农整合资金207,119,400.00万元,全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2.00%以上,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00%,达到省级考核要求。
2.压实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从严从实落实上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发挥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督办作用,每月调度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下发督办函、提醒函20份,开展专项检查督查2次,下沉督导帮扶3次,约谈企业3家,扎实推进全州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截至2022年11月30日,2019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23项反馈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验收22项,1项未达到序时进度,正在积极推进。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反馈德宏12项问题,其中需要在2022年年底完成整改的有4项,目前已完成整改3项,1项正在积极推进整改。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共29件,已完成整改27件,2件中长期整改问题正在积极推进。
3.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持续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改革工作。印发《德宏州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年)》《德宏州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35年)》,推进省级和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创建工作。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小组改革任务共23项,已完成2项,正在推进5项,未完成16项(其中12项均因省上未出台方案,4项不涉及德宏州)。
4.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全州共排查出生态环境安全隐患动态管理清单问题180个,目前已完成141个,持续推进整改39个。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排污许可“一证式”执法等行动。检查各类各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定点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全面规范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贮存、处置操作,消除污染风险,及时发现化解各类环境风险。
5.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持续增强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2022年,全州生态环境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9855人次,检查企业3285家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50份,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9份。积极推行审慎包容环境监管执法理念。组织开展三批次联合执法行动,发现生态环境问题1050个,下达立行立改通知书196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2件。认真办理群众环境信访投诉举报。2022年1-11月全州共接到环境信访392件,办理率100.00%,办结率98.00%。目前全州未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规范环境执法程序,与公安、检察院联合下发了《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就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构架起桥梁。
6.提升审批服务质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坚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守住底线、严控风险”的工作原则,把好环境准入关,推进全州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全年共完成州级环评审批项目文件14件;完成规划环评审查2件。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93家,辐射安全许可30件。开展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和调度工作。开展“三线一单”成果优化调整工作。规范排污许可管理,对120家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核查。完成273家排污单位2021年度执行报告提交率审核和108家排污单位2021年度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工作。完成《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更新,开展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全州23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完善细化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职责,为高效运转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打下基础。
7.扎实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实践。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编制《德宏州“十四五”低碳发展规划》和《自贸区碳排放权交易资源储备体系》,开展瑞丽市碳中和示范区创建工作和芒市实验学校低碳环保校园创建工作,开展重点企业碳排放数据报送及第三方现场核查,积极组织开展全州6.15全国低碳宣传活动。
8.加强与缅甸的沟通交流,深化跨境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交流合作。组织与缅甸木姐市政府举行环境保护工作视频会晤,进一步加强边境地区环境保护交流合作,倡议双方设立环保热线、每半年举行一次工作会晤,发生跨境环境突发事件第一时间相互通报并协同处置、开展互访参观学习,开展共同守护“蓝天白云、绿水青山”为主题的环境保护“手拉手”行动。
9.强化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升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开展环保进企业、进校园、进公园、进社区、进机关等活动,持续扩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各族群众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领导做客《德宏热线》栏目直播间,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解答反映的问题。充分利用世界地球日、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低碳日宣传活动以多元化的形式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氛围。
10.加强生态环境领域项目申报,着力解决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短板。组织申报2022-2023年度生态环境领域项目41个,争取年度项目资金55,905,700.00元,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及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体系提供保障。完成生态环境领域固投完成计划数88,790,000.00元,完成率74.00%。2021年德宏州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考核平稳,获上级生态转移资金支持125,000,000.00元;着力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建成位于芒市政府综合楼“德宏芒市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站”项目,申报项目提升瑞丽站监测能力,德宏6个国控自动监测站点基础保障问题,完成空气站25个问题整改、水站42个问题逐一整改销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综合科、生态与对外交流合作科、大气与水生态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与固废科、行政审批与辐射安全管理科,2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德宏州环境监察支队和德宏州辐射环境监测站,财务由州生态环境局统一核算。设芒市分局、瑞丽分局、盈江分局、陇川分局、梁河分局5个派出机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德宏州环境监察支队;
2.德宏州辐射环境监测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本级)。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注: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度收入合计15,110,531.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95,531.63元,占总收入的99.9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000.00元,占总收入的0.1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326,669.92元,增长54.4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311,669.92元,增长54.2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5,000.00元,增长100.00%。主要增长的原因是:由于省厅对生态环境工作重视,加大专项资金的投入,故本年度收入比上年增长幅度比较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度支出合计15,113,561.63元。其中:基本支出7,391,826.73元,占总支出的48.91%;项目支出7,721,734.9元,占总支出的51.0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248,499.92元,增长53.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37,228.01元,增长4.78%;项目支出增加4,911,271.91元,增长174.7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增长原因是:一是省委、省人民政府及州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了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投入;各级级财政加大了对水、土、气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二是人员经费增加,各项社会保障及公积金等费用相应增加。故本年支出比上年支出增长幅度较大的原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391,826.7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954,424.73元,占基本支出的94.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37,402.00元,占基本支出的5.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721,734.9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福利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生活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相关费用。项目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9,866.00元,占项目支出的2.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38.00元,占项目支出的0.14%;卫生健康支出179,326.23元,占项目支出的2.32%;节能环保支出7,311,804.67元,占项目支出的94.6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95,531.6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8%。与上年相比增加5,230,469.92元,增长53.02%,主要原因:一是省委、省人民政府及州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了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投入;各级级财政加大了对水、土、气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二是人员经费增加,各项社会保障及公积金等费用相应增加。故本年支出比上年支出增长幅度较大的原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1,276.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6%。其中: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184,000.00元,占总支出的1.22%;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67,366.00元,占总支出的0.45%,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910.40元,占总支出的0.40%。主要用于开展编制德宏州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德宏州“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编制报告及州直机关党组织工作和年度综合考核奖等相关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86,713.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7%。其中:2080150事业运行45,000.00元,占总支出的0.30%;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9,832.00元,占总支出的0.07%;208050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10,738.00元,占总支出的0.07%;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41,110.40元,占总支出的4.25%;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8,134.19元,占总支出的1.05%;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98.59元,占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及退休人员开展活动等相关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4,312.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8%。其中: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79,326.23元,占总支出的1.09%;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90,535.84元,占总支出的0.60%;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420.49元,占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州直机关预算单位支援瑞丽边境值守人员经费等待相关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3,134,641.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01%。其中:2110101行政运行5,837,766.82元,占总支出38.67%;21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30,600.00元,占总支出的1.53%;2110104生态环境保护宣传398,264.56元,占总支出的2.64%;2110108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620,200.00元,占总支出的4.11%;2110301大气1,500,734.00元,占总支出的9.94%;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797,076.10元,占总支出的5.28%;2110401生态保护916,141.90元,占总支出的6.07%;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2,833,858.11元,占总支出的18.77%。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日常办公费用、社会保障等基本支出以及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大气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执法能力建设项目等污染防治攻坚战项目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78,5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7%。2210201住房公积金478,588.00元,占总支出的3.1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3,3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5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2,08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6.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7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8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3,3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2,0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7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公务用车使用率减少,到县市开展工作及督察检查相对减少;二是受疫情影响;上级下沉到州县督导检查减少,县级采取视频汇报工作多;三是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州委实施办法,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接待相关支出,故本年度“三公”经费减少幅度大。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9,739.93元,下降47.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7,791.93元,下降46.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48.00元,下降60.5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受疫情影响,公务用车使用率减少,到县市开展工作及督察检查相对减少;二是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州委实施办法,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接待相关支出,导致本年度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原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
量为1辆。主要用于污染防治攻坚战所需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下沉到州级开展水生态环境问题监督检查、辐射安全例行检查、涉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联合调研以及县市分局到州生态环境局汇报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本级)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4,302.00元,比上年减少39,138.00元,下降8.27%,下降主要原因:本年度因人员变动大,即开除2人,调入1人,人员经费、社会保障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对减少,故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方面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本级)资产
总额30,325,955.72元,其中,流动资产2,017,221.00元,固定资产22,485,572.1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823,162.53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631,074.6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175,572.1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27项,账面原值693,378.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88,663.7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40,967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
府采购服务支出2,747,696.7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02,663.77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8.42%。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1000340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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