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000431201000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德宏州公安局是德宏州人民政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门,既是主管全州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职能部门及领导指挥机关,又是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的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地方性规定、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2.领导组织实施全州公安机关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规划、建设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及应用平台。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依法开展公安机关警务督查工作,指导、查处全州公安队伍的违法违纪案件。组织指挥和直接参与各县(市)公安机关处置重特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及抗洪抢险、抗震救灾等工作。
3.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考察、任免和推荐干部,协助组织部门和地方党委开展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和交流工作,负责对内、对外的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4.负责全州公安机关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承担警务保障服务工作。
5.组织公安科研项目立项、鉴定评审和科技学术交流活动。负责全州公安机关技术侦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推广和应用,加强网络舆情的研判和引导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规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6.负责全州公安信访工作,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办理重要信访事项。
7.负责依法承担的刑罚执行工作并承担责任。负责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管理全州看守所、拘留所、戒毒康复所,并对其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
8.负责管理全州出入境以及外国人在德宏居留、旅行有关工作;负责全州涉外事(案)件管理和涉外会谈、会务、联络等公安外事工作。组织指挥全州公安机关和公安现役部队同国内外警方、国际警察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9.负责组织开展全州反恐怖业务工作,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情况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对策。负责处置全州暴力、恐怖事件;处置严重暴力性犯罪、暴乱、骚乱等事件。
10.组织开展全州巡逻防控业务工作;制定、调整、规划全州公安巡逻警力的布置。
11.依法管理全州社会治安秩序,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州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治安防范、安全保卫;组织指导全州保安队伍建设,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建设和业务工作;侦查和处置治安案件以及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负责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负责查处危害校园安全的案(事)件和指导校园安保工作,负责防范查处打击境外枪弹流入的案件。
12.负责查处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查处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和事件,指导各级公安机关落实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工作措施;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巡逻、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企融、财税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13.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
14.负责维护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组织实施交通安全指挥管理,查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负责对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
15.领导全州民航、森林、海关公安业务工作;领导全州公安边防、消防现役部队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领导和指挥武警德宏支队、公安边防支队执行"缉毒缉枪"和"边境维稳"等公安任务;领导和指挥全州公安消防监督、火灾扑救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16.领导和指挥驻德宏武警部队执行监所安全、应急处突、抢险救灾、重点目标守卫、重大勤务对象的警卫等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
17.承办德宏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德宏州公安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考察云南讲话、重要训词精神及中央和部省州重要会议精神,全力以赴“防风险、稳边境、战疫情、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建队伍”,有力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力维护了全州政治社会环境安全稳定。
(一)聚力“两个维护”,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强有力。深刻领会“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开展顽瘴痼疾整治,坚决彻底肃清流毒影响,深入开展全警政治轮训,进一步凝聚了全警“听党话、跟党走”的坚定意志。
(二)聚力万无一失,圆满完成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任务。紧扣“六个严防、三个确保、九个安全”总体目标,由“一把手”负总责,以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为牵引,抓紧抓实治险、治稳、治乱、治患各项工作,高效推动各项安保措施落地落实,圆满完成安保维稳任务。
(三)聚力安全稳定,有力捍卫国家政治安全。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有效推动形成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的反恐防恐整体合力,有力净化了政治、社会、舆论环境,有力维护了全州政治安全、社会大局稳定。
(四)聚力主责主业,持续筑牢边境安全稳定屏障。全州民辅警日夜坚守边境防控一线,始终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防、综合施策,聚力“查强固”“堵洞除患”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全省首支涉边犯罪侦查支队效能,固化偷渡案件倒查复盘机制,探索出一条以打击为切入点和突破口的管边控边“德宏模式”,总结形成的管边控边经验做法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肯定。
(五)聚力“两个关口”,持续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始终坚持把服务疫情防控大局作为核心要务,坚持从“国之大者”的高度强化大局意识和政治担当,切实扛牢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全力以赴推进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五个管住”,牢牢守住了疫情不外传、不外溢底线。
(六)聚力重点整治,有效遏制毒品蔓延态势。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形势下的毒情新变化,以禁毒重点整治、示范创建、农村毒品问题治理为载体,以遏制毒情发展、减少毒品危害为目标,不断健全完善禁毒工作体制机制、压实禁毒工作责任、夯实禁毒工作基础、推进禁毒工作创新,大力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务实开展禁毒国际合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边境管控和毒品治理,境外清源取得重大战果,戒断巩固率上升、社戒社康执行率上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
(七)聚力人民至上,持续推进平安德宏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打击和防范两手并重,严格落实“四项机制”和“双快警务机制”,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命案侦防、“四个专项行动”、“百日行动”、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等专项工作,强化显性用警,有效提升社会面见警率、管事率和震慑力。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内设机构涉密,不予公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安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安局、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戒毒康复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警力和警用装备属于国家秘密事项,依法不予公开。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安局部门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安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595,328,454.4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9,348,003.48元,占总收入的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980,450.99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30,080,951.55元,增长124.4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28,317,323.06元,增长125.7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763,628.49元,增长41.82%。主要原因: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德宏边疆安全和社会稳定等公安工作。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安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595,809,838.71元。其中:基本支出149,619,738.24元,占总支出的25.11%;项目支出446,190,100.47元,占总支出的74.8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06,849,560.03元,增长106.1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954,409.32元,增长6.37%;项目支出增加297,895,150.71元,增长200.8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开展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德宏边疆安全和社会稳定等公安工作。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9,619,738.2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7,472,427.79元,占基本支出的91.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147,310.45元,占基本支出的8.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6,190,100.4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44,579,831.05元。主要开展了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德宏边疆安全和社会稳定等公安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安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9,530,815.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5%。与上年相比增加306,527,054.95元,增长108.31%,主要原因:开展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德宏边疆安全和社会稳定等公安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0,271.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单位维持机构正常党务支出开支刚性需求的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开支;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544,825,571.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42%。主要用于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以做好安保维稳疫情防控工作为主线,深入开展扫黑除恶、禁毒、打击跨境违法犯罪、打击电信诈骗、边境维稳、三电油气保护、反恐怖等工作,全力以赴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等各项工作,为德宏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和各族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808,337.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0%。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在职民警、职工、辅警社会保险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勤人员奖励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82,030.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主要用于在职民警、职工、辅警医疗保险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233,28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主要用于在职民警、职工、辅警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22,481,3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1%。主要用于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德宏边疆安全和社会稳定等公安工作;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01,870.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494,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5.9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99,707.4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3.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163.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4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16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安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01,870.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49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5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99,707.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16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60,769.13元,下降19.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49,812.40元,下降9.1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89,544.73元,下降21.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412.00元,下降72.4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3辆。购置车辆原因为保障公安机关执法执勤工作、侦查办案、大型活动安保、紧急处突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6辆。主要用于保障公安机关执法执勤工作、侦查办案、大型活动安保、紧急处突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到德宏公安局开展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安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13,196.65元,比上年减少3,018,256.22元,下降21.06%,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水电、印刷、差旅、零星维修(维护)、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等基本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1,067,839,318.25元,其中,流动资产22,072,429.29元,固定资产504,476,752.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09,280,488.44元,无形资产32,009,648.17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31,727,818.2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889,152.3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571,501.00元;报废报损资产530项,账面原值39,719,214.7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5,691,154.9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4,892,34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82,229.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916,577.9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397,426.91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07%。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根据《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部分工作属于公安涉密事项,为确保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依法不予公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监督索引号53310000431201111
[附件: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安局2022年公开报表202309200351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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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