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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州级城乡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指导城乡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安全运营、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监督管理。
3.承担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城镇保障性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下达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并监督实施。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白蚁防治、危房鉴定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
5.承担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拟订地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监督执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6.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对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活动进行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管理规定并指导和监督实施;负责组织限额以上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含消防、防雷)设计审查及备案;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建设科技的推广运用,推进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城镇减排、装配式建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及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指导全州城乡建筑风貌塑造,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7.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8.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中对职能和机构的相关表述进行公开。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攻坚克难、砥砺奋进,2021年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取得良好成绩。统筹推进“十四五”规划落实落地,努力推动全州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2.全力以赴战疫情,扛牢为国守边政治责任,为实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目标作出应有贡献。派出42批次500余人次支援瑞丽,多方筹措资金106万元,强化物防、技防设施,2.16公里边境疫情防控责任段没有发生过影响全州疫情防控大局的非法出入境事件。
3.切实加快中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指出问题和芒市大河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生活污水垃圾处理体系不断完善。高位推动环保督察指出问题整改,2021年12月底已完成销号整改23项。
4.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德宏现场办公会、省委王宁书记调研德宏指示精神、州委姜山书记调研住建指示精神,坚定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5.紧盯关键领域,坚决整治住房市场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把整治住房市场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落实,全州19个烂尾楼已基本盘活16个,化解率84.21%;全州42个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已基本盘活33个,化解率78.57%;推动全州5个试点小区清理整治完成1个,拆除面积0.3万平米。
6.努力保持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运行,住房保障体系更加完善。积极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全州存量房成交3293套,网签备案率为100%,全州商品房施工面积789.7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67.4万平方米。房地产投资成为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支撑,全州房地产业完成投资68.32亿元。提升住房“兜底”保障水平,完成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897户,完成率112.1%;全面完成全州公租房信息系统贯标系统建设和管理,实现全国公租房信息数据联网,上线率100%。
7.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行业绿色发展步伐加快。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87.3亿元;实施建筑业企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全州登记注册的建筑业企业2076家;着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64件;全州通过绿色建筑审查项目199个,面积499.86万平方米,投资338.59亿元;优化审批管理流程,受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项目298个,办结298个,办结率100%;受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备案项目85个,办结74个,办结率87%;全州监管项目招标114个,中标价33.37亿元;稳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工作。
8.高质量编制“十四五”规划,全面实施城市更新,加快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以《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十四五”规划》为引领,构建“1+N”规划编制体系,组织编制城乡融合一体化发展、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业发展和人民防控建设发展等4个专项规划;全面完成城市体检,谋划城市更新项目429个;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开工113个小区、5695户,开工率为100%,完工率56.64%,完成投资1.7亿元;全力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新开工建设海绵城市3.1平方公里,完成任务数的103%;整治城市易涝点位50余处;新建燃气管网32.6公里,完成任务数的108%。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全州13个历史建筑均已挂牌保护,对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19个传统村落进行消防安全排查。
9.城乡人居环境更加宜居,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深入实施“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持续推进乡镇镇区生活垃圾污水和村庄生活垃圾治理,全州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84.35%;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84.43%;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43.14%。
10.统筹推进乡村建设,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实现有效衔接。着力推动农房抗震改造,2021年州政府下达我州农房抗震改造任务8500户,积极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争取到15293户,开工11584户,竣工11332户;全面完成农房安全隐患排查21万户,存在安全隐患的914户。
11.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把安全生产贯穿住建工作全过程。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集中攻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智慧工地综合监管平台建设;扎实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2.着力深化住建领域改革创新,营商环境更加优化。圆满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年度任务,审批时间从69.6个工作日压减至55.5个工作日。深化“放管服”改革,将4项行政职权事项下放至各县市,并加强业务培训和监督指导。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0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3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79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5.25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2%;其他收入0.15万元,占总收入的0.008%。收入与2020年1509.38万元增加了286.02万元,增长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2020年1499.23万元对比增加了296.02万元,增长其他收入与2020年10.15万元对比减少了10万元,下降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疫情防控在专项资金77万元,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还本付息资金比去年增加70万元,我局获州政府主要经济指标完成奖励金50万元;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建造师考试考务费收入比2020年减少1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81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0.71万元,占总支出的62.36%;项目支出682.54万元,占总支出的37.64%。支出与2020年1561.72万元对比增加了251.54万元,增长其中:基本支出与2020年1074.29万元对比增加了56.42万元,增长项目支出与2020年487.43万元增加了195.11万元,增长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工资及社保费用增加,项目支出增加的基本原因为:2021年疫情防控在专项资金77万元,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还本付息资金比去年增加70万元,我局获州人民政府主要经济指标完成奖励金5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30.71万元。与2020年1074.29万元对比增加了56.42万元,增长主要原因为:工资及社保费用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87.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2.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2.54万元。与2020年487.43万元对比增加了195.11万元,增长主要原因为:2021年疫情防控在专项资金77万元,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还本付息资金比去年增加70万元,我局获州人民政府主要经济指标完成奖励金50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领导干部房产查核系统维护管理资金支出31万元。
2.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住建系统“十四五”规划支出30万元。
3.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州域体系规划支出30万元。
4.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老旧小区改造前期工作50万元。
5.保密技术专项资金支出5万元。
6.基层党建活动经费支出0.88万元。
7.非公党组织活动经费支出6.02万元。
8.非公党组织书记委员补助支出1.72万元。
9.州直机关党组织活动支出0.64万元。
10.住房补贴支出0.45万元。
11.离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支出0.3万元。
12.离退休党支部书记及委员补助支出0.84万元。
13.疫情防控值守专项资金77.06万元。
14.主要经济指标奖励金50万元。
15.人居环境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支出30万元。
16.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经费支出178.85万元。
17.罚没款返拨1.15万元。
18.省住建厅补助抗震救灾规划编制费支出17.99万元。
19.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支出170.6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5.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1%。与2020年1499.23万元对比增加了296.02万元,增长主要原因为:2021年疫情防控在专项资金77万元,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还本付息资金比去年增加70万元,我局获州人民政府主要经济指标完成奖励金5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7.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1.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6%。主要用于职工的社保缴费及退休人员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77.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9%。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值守相关工作支出;
4.城乡社区(类)支出1,170.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22%。主要用于工资、人员经费及保障城乡建设管理的日常支出;
5.农林水(类)支出170.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0%。主要用于城乡投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还本付息;
6.住房保障(类)支出67.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76万元,支出决算为16.88万元,完成预算的81.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年初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73万元,完成预算的80.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预算的0.6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秉承厉行节约,节省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4.63万元,增长37.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42万元,增长47.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9万元,下降84.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度疫情严重我局到瑞丽畹町支援疫情防控工作,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德宏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定部门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公务支出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活动总量、开支范围和标准,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73万元,占99.14%;公务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占0.8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7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7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日常出差及疫情防控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调研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92万元,与2020年35.88万元对比增加了7.04万元,增长主要原因为2021年公用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的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9174.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7.27万元,固定资产8408.4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51万元,无形资产397.7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2020年9209.09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6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1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0.47%。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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