栋芝梅等3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家庭教育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提案》(第20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州财政局将家庭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统筹保障家庭教育工作经费,结合财力状况,逐步增加对家庭教育工作的投入。”一直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州财政部门围绕教育经费“两个增长”目标,积极落实财政教育经费保障,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着力推进更加全面更有质量的教育发展。
近两年来,德宏州受疫情冲击及减税降费政策影响,财政收入大幅下滑,州级财政在财政形势异常严峻的情况下,仍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教育经费的投入,为全力推进我州教育事业发展做好资金保障。建议请州教育体育局将家庭教育工作经费列入2023年预算申报内容,州级财政将视财力情况力所能及的给予支持。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欢迎对财政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祝你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德宏州财政局
2022年5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科教文化科寸丹丹,399042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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