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000413101000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德宏州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德宏州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德宏州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政协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委员会是德宏州的地方行政机关,其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可根据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提议,举行有各党派、团体的负责人和各族各界人士的代表参加的会议,进行协商,亦可建议上列单位将有关重要问题提交协商。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1政协德宏州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设若干界别。政协德宏州委员会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和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参加本会组织的会议和活动。
2.政协德宏州委员会全体会议的议案,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常务委员会的议案,应经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各参加单位和个人对会议的决议,都有遵守和履行的义务。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
3.政协德宏州委员会,在本会会议上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4.参加政协德宏州委员会的单位和个人,有通过本会会议和组织充分发表各种意见、参加讨论地方大政方针和重大事务的权利,对机关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以及对违纪违法行为检举揭发、参与调查和检查的权利。
5.每届政协德宏州委员会的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人选及界别设置,经上届政协德宏州委员会主席会议审议同意后,由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每届州政协委员会任期内,有必要增加或者变更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决定人选时,经本届主席会议审议同意后,由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政协德宏州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如遇非常情况,由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得延长任期。
6.政协德宏州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若干人和秘书长。政协德宏州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即临时召集之。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是德宏全力以赴决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攻坚战的一年。一年来,在中共德宏州委的领导下,德宏州政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切实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紧扣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认真履职尽责,为把德宏建设得更安全更美丽更富饶贡献了政协智慧和力量。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1.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统揽政协工作的总纲,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引领,扎实推进党组(机关党组)会学习、主席会专题学习、常委会集体学习,以举办培训班、专题学习研讨、界别委员学习、外出考察等形式,通过政协网站、“网络议政、远程协商”视频会议系统、委员履职APP等载体,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学习活动,组织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引导政协各参加单位、广大政协委员和各族各界人士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年来,组织开展了11次党组(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其中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4次)、5次常委会专题学习、16次州政协党组会学习、17次机关党组会学习、8次主席会学习、24次机关集中学习、9次专题学习研讨。
二是发挥政协党组的核心作用,坚持加强党的建设。州政协党组坚持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全年就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向州委请示报告4次,召开14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推进贯彻落实。全面加强政协党的各项建设,着力推进党建工作和履职工作有机融合,确保政协各项工作始终在州委领导下主动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报州委批准设立政协机关党组,制定机关党组会议制度。健全完善8个专门委员会联系界别委员临时党支部建设,持续推进党建工作“三联系”“两覆盖”制度落实。
三是丰富拓展学习内涵,抓实党史学习教育。按照“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目标要求,多措并举组织中共党员委员、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掀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热潮,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州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党组成员带头,深入各县市政协、分管联系部门委室、挂钩联系乡镇社区、界别委员和群众中讲党课、宣讲党史,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凝聚力量。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完成州政协党组、机关党组班子“民生实事计划”12件、“战疫情 解民忧”实事计划6件、机关在职党员“为民办事清单”117件,切实把实践活动要求落实到各项政协履职活动中,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紧扣稳增长协商议政。全会期间,召开《政府工作报告》和“两院”工作报告专题协商会,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和法检两院工作开展协商议政,并向州委、州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送了委员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119条、对公检法司工作意见建议45条,很多意见建议被吸收采纳;围绕以“数字德宏”为抓手,推进智慧城市和平安城市建设进行调研,重点了解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智慧交通、智慧健康、智慧治安、智慧社区建设方面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规划情况,并开展专题议政协商,助推用“数字”为经济赋能、为发展提质、为治理增效;围绕主席会议成员和专门委员会领衔督办的29件提案,组织开展提案办理协商,为助推高质量发展献计出力。
二是紧扣惠民生建言献策。针对全州房地产遗留问题项目处置化解工作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组织相关部门和委员通过实地走访调研、民意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深入了解小区物业管理现状和房地产遗留问题项目处置化解情况,并就两项内容与相关部门进行常委会专题议政协商,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推动房地产遗留问题项目的处置化解,促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开展全州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情况民主监督视察,州和县市政协联动组织政协委员、有关部门、专家学者通过现场视察、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民主监督视察,形成视察报告,向州委州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25条意见建议,有效推动全州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走深走实,满足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下基层群众的对健康生活环境的需求,为全州各县市“创文巩卫”奠定良好基础;开展“加强医保工作,全民健康有保障”专题调研,提出深入推进经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示范点建设、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创新基金监管方式等16条意见建议,报送州委州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主题,深入各县市持续开展调研,分析全州存在的共性问题和困难,研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开展全州“老旧小区改造”视察,提出落实协作联动机制、科学制定改造方案、推动社区力量参与等意见建议,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和采纳。
三是紧扣社会治理建言资政。开展州生态环境局民主评议,深入各县市对人居饮水工程、农村污水治理、大盈江生态环境整治、垃圾填埋场、散乱污企业整合拆迁、医疗垃圾处置等建设项目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形成民主评议工作报告,提出解决突出问题的对策建议25条,跟踪督促部门整改落实;围绕有效遏制毒品危害,深入芒市、盈江县部分学校、医院、社区、康复所开展毒品整治工作视察,结合视察的实际情况和今后的工作方向,提出意见建议24条,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整改;组织开展抵边村寨群众在强边固防工作作用发挥专题调研,深入到陇川、盈江、芒市、瑞丽等部分抵边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和农户家中实地调研,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下居住在德宏外籍人员管理情况专题调研,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建立规范外籍人员管理体系、完善边境出入境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中缅边境疫情防控边境管控联防联控新机制等7个方面的意见建议,有效促进德宏外籍人员管理工作;开展城市建设和文旅项目使用宗教元素情况视察,有效推动城市建设和文旅项目涉宗教元素的规范使用、依法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加强与民族宗教界人士交流,增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选派79名政协委员担任特邀监察员、巡考监督员、听证会监督员等,充分发挥了政协民主监督的作用。
3.充分发挥政协优势,全力参与抗击疫情防控阻击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闻令而动、向险而行,组织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干部职工全力参与疫情防控阻击战、持久战、攻坚战,在疫情防控大战大考中彰显了政协担当。
一是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第一时间发出倡议,号召全州政协组织、广大政协委员积极迅速投身疫情防控和强边固防总体战、攻坚战、持久战;认真落实“五级段长制”工作要求,州政协主要领导担任芒市疫情防控州级总段长,负责全市的督促落实和统筹协调,其他厅级领导分别担任边境线段长,坚持深入一线督导疫情防控、看望慰问抗疫人员、积极协调争取抗疫物资、带头为国守边;抽调4名厅级领导到州市疫情联合指挥部,分别承担指挥督导、转运隔离、群众疏导等工作。先后抽调机关干部职工42人次,前往瑞丽市勐卯镇芒令村、卯相社区、勐龙沙社区、姐告国门社区和芒市芒海镇等,参与抗疫党员先锋突击队、网格化管理等工作。今年以来,已派出机关干部职工38批237人次参与瑞丽边境疫情防控值守;抽调干部职工到勐焕街道启航社区开展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工作,结合“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要求,在职党员累计到社区报到服务143人次,协调帮助启航社区解决工作经费和防疫物资紧缺等问题。
二是广泛凝聚抗击疫情力量。策划开展“抗击疫情、政协同行”系列活动,成立多个由党组成员带头的宣讲“小分队”,分别深入所联系界别委员和界别群众中,就“四史”、人民政协史、强边固防、边境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措施等开展宣讲,进一步增强爱国主义和强边固防意识,激发为国守边的使命感。全州1100余名四级政协委员发挥自身影响力,与各界群众携手并肩,奋战在逆行出征、医疗救治、物资保障、社区防控、复工复产等第一线,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截至2021年12月,政协委员累计捐助抗疫资金708.49万元,捐赠口罩、防护服、食品等物资价值48.50万元。报经州委同意,举行德宏州2021年芒市地区各族各界“共话中共百年史、同心协力抗疫情”中秋茶话会,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双胜利”凝聚广泛共识和强大力量。
三是聚焦主责主业发挥职能作用。瑞丽“3.29”疫情暴发后,通过“线上+线下”形式,组织机关干部、界别委员开展疫情防控和边境管控“大反思、大讨论、提措施、抓落实”讨论活动12场次,围绕社区网格化管理、“三防”建设、应急处置、大数据运用等方面,收集梳理意见建议497条,充分发挥了政协智库作用。各级政协委员围绕强边固防和边境疫情防控撰写提案30余件,收集和反映社情民信息300余条,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全国政协委员、州政协副主席杨艳同志提交的《关于加大对云南边境疫情防控支持力度的提案》,引起了国家卫健委等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和重视。利用“协商在基层”工作平台,就疫情防控中的具体问题开展协商15场次。多方协调,积极争取,解决边境巡逻道路、拦阻设施、技防设施以及供水、供电、通讯、生活设施等实际问题85个。2021年,安排70万元提案办理资金,向省政协争取200万元资金支持全州疫情防控工作。
2021年9月1日,州政协党组书记、主席黄丽云同志作为全省16个州市唯一发言代表,将全州政协系统的抗疫故事讲到了全国政协,收获无数“点赞”。10月9日黄丽云主席以《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在疫情防控和强边固防中彰显人民政协新作为》为主题,在全省政协党建系统经验交流会上交流发言。
4.提升协商议政实效,加强专门协商机构建设
一是着力构建协商议政新格局。丰富协商形式,规范协商程序,形成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专题协商会和主席会议重点关注问题情况通报为重点,提案办理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为常态的协商议政新格局。制定出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委员会协商工作规则》《政协德宏州委员会提案办理协商实施办法》,进一步推进政协协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推动提案办理协商广泛、多层、制度化开展,更好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二是全面打造协商议政新品牌。把“协商在基层”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及深化改革重要事项,争取州委最大支持,7月31日,州委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推进“协商在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全州政协组织深入推进“协商在基层”工作提供了坚强的保障。州政协及时研究出台《政协德宏州委员会“协商在基层”协商议事规则》,进一步提升了“协商在基层”工作的规范性,稳步实现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的有效衔接。截至2021年11月底,全州55个乡镇(街道、农场)实现政协委员工作室全覆盖,并拓展延伸至4个社区和2家企业;55个委员工作室均加挂“协商在基层”议事室统一标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以来,36个“协商在基层”协商议事室开展了协商议事活动,共计62场次,参与协商人数达1338人次,为基层群众解决了一大批实际困难问题,以“小协商”关注“大民生”,充分发挥了政协协商在边疆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5.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助力跑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接力赛”
一是全面开展政协系统“双助推”行动。总结提升全州政协系统助推脱贫攻坚行动成效和经验,印发《政协德宏州委员会关于全州政协系统开展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行动的实施方案》,重点围绕“五项助推”“15件实事”,每项助推对应三件实事来开展。各县市政协、州政协各专委会积极为委员搭建平台、畅通渠道,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保障,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助推行动,助力脱贫地区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全州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跨上新台阶、群众综合素质提升、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州政协机关认真做好脱贫攻坚挂钩村梁河县芒东镇帮别村脱贫攻坚总结工作,选派乡村振兴行政挂钩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到芒市轩岗乡芒棒村驻村,协调安排27万元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积极争取将芒项村列入沪滇帮扶项目。深入芒棒村开展2次“协商在基层”活动,组织开展菠萝种植、沙糖桔技术培训,认真做好脱贫动态户监测和疫情防控等常态化工作。
二是积极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围绕加大对甘蔗跨境农业合作政协支持、布局和完善牛肉产业链、加大农村妇女家风家教培训、在全州城乡绿化中大力推广使用珍贵及乡土特色树种等专题,组织委员开展提案办理协商,推动委员所提建议得到有效采纳;围绕林草生态补偿补助资金兑付、乡镇公益性公墓用地建设等组织委员、专家及有关部门开展调研协商,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为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了重要参考;扎实推进梁河县九保乡村史馆建设,组织召开九保村史馆布局大纲评审暨项目启动建设会议,九保村史馆建设初具规模。
6.强化使命担当,全面提升政协履职水平
一是认真开展十二届州政协履职总结工作。开展委员履职情况专题调研,全面掌握政协德宏州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评选出20名政协德宏州第十二届委员会履职优秀委员;开展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专项资金分配及使用情况专题调研,督促提案资金办理落实;开展州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工作视察,总结提案办理工作做法和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做好下一步提案工作的意见建议,评选80件优秀提案并编印成《政协十二届委员会优秀提案选编》供委员学习参考;各委室认真总结本委室、联系界别的优秀履职成果情况,编撰出版《政协德宏州第十二届委员会履职成果展示》;收集总结十二届州政协以来履职情况,拍摄《政协德宏州第十二届委员会履职总结片》;编辑出版《德宏州政协志(续)(2003-2022)》,全面、真实、客观反映九至十二届州政协发展历程;收集整理出版《政协德宏州第十二届委员会制度汇编》,为新一届政协委员提供学习参考。
二是进一步规范常委会自身建设。常委会组成人员带头强化理论武装,严格执行常委会工作规则。坚持常委和委室向常委会报告工作、委员分批次列席常委会议等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党对政协工作全面领导、加强和促进凝聚共识工作、强化委员责任担当、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等8项重要制度,提高了政协工作规范化水平。强化制度的执行落实,以制度的有效运行,为政协工作提质增效提供坚实保障。
三是进一步加强改进专委会工作。出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德宏州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通则》,进一步加强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推动专委会更好发挥专门协商机构的“专门作用”。全年依托专委会开展对口协商、界别协商和界别活动28次,做到开展工作有计划、有规范、有成效,实现了工作数量和质量的双提升。
四是进一步加强文史和宣传工作。积极探索政协文史工作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途径,建立州政协文史资料室,指导县市政协建成文史馆,完成《德宏德昂族百年实录》《马嘉理事件史料汇编》史料编纂出版工作,政协文史资料“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牢牢把握政协新闻宣传工作的政治方向,办好《德宏政协》内刊、德宏政协网站、德宏政协微信公众平台。今年以来,在《人民政协报》《云南政协报》《德宏团结报》等刊发稿件110余篇,传播了政协好声音,扩大了政协影响力,树立了政协新形象。
五是进一步加强“两支队伍”建设。强化委员责任担当,认真落实委员联系服务界别群众工作办法,推动委员深入界别群众听取意见建议、反映群众呼声、团结引领群众。健全委员履职档案,做好委员履职统计。重视委员履职培训,在疫情严峻的情况下,邀请专家学者到县市培训,完善委员履职平台功能,开展网络学习培训,让委员履职更高效、更便捷。加强党建引领,积极打造“书香政协”,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和“寻标对标达标创标”行动,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激励机关干部担当作为,打造过硬干部队伍。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制定《德宏州政协干部作风三年行动计划》《德宏州政协干部作风“整治年”工作方案》,坚持每月开展警示教育,经常性开展内部检查,支持派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
7.加强机关自身建设,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一是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极端重要位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制,切实承担起抓意识形态工作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狠抓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的建设之中,加强政协宣传思想工作领域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定期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和宣传思想工作的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党建引领,积极打造“书香政协”,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和“寻标对标达标创标”行动。坚持融入中心抓党建,将党建工作同其他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安排,把抓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行动上,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党建工作任务分解、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等。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党务公开、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请示报告等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党史学习教育,认真讲党课,积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
三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梳理绘制的9个内部权力运行图,规范运行权力。认真落实《德宏州“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办法》,坚持每月观看1部警示教育片、每季度开展1次廉政谈话,强化对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制定印发《德宏州政协干部作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德宏州政协干部作风“整治年”工作方案》,机关干部职工对照“五项重点”内容扎实开展自检自查和整改落实,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履职尽责,未发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不力等问题。
四是积极推进平安德宏建设。积极配合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项工作,全力排查和化解社会矛盾,多种形式开展平安建设、禁毒防艾等宣传活动,巩固平安德宏创建成果,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严格机关办公区、家属区各项管理,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做好接访、疏导、解释、答复等工作。
五是强化普法教育推进法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利用机关集中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法宣在线”等,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和知识培训。深入到广大政协委员、界别群众和挂钩点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积极开展群众关注的热点、重点、难点的重大问题和专题调研活动,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为法治德宏建设献言献策,贡献政协力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德宏州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德宏州委员会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9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3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德宏州委员会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德宏州委员会2021年度收入合计1,815.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7.14万元,占总收入的99.54%;其他收入8.40万元,占总收入的0.46%。对比2020年度收入1772.60万元,增加了42.94万元,增长率为2.4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上级主管部门和本级财政部门加大了疫情防控经费的投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德宏州委员会2021年度支出合计1,809.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2.86万元,占总支出的76.43%;项目支出426.46万元,占总支出的23.57%。与对比2020年度支出1772.60万元。增加了36.71万元,增长率为2.0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产生了大量的差旅住宿费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德宏州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82.86万元。与2020年度支出1370.44万元对比增加支出12.42万元,增长率为0.91%,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是新调入人员,基本工资、津贴相应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82.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0.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德宏州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6.46万元。与2020年支出402.16万元对比增加了24.30万元,增长率为6.0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产生了大量的差旅住宿费用。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1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4.96万元,主要用于印刷、其他交通费、设备购置等支出;
2、2010204政协会议83万元,主要用于政协全会常委会及中秋茶话会支出;
3、2010205委员视察41.15万元,主要用于政协委员调研视察产生的差旅住宿及租车等支出;
4、2010206参政议政137.8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5、2010299其他政协事务支出47.29万元,主要用于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6、2013101行政运行5万元,主要用于保密室的提升改造支出;
7、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0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党建书籍等支出;
8、208050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1.14万元,主要用于老干支部支委补助支出;
9、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春节慰问值班值勤人员支出;
10、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49.02万元,主要疫情防控值守人员食宿费用支出;
11、2130126农村社会事业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帮助挂钩村解决办公条件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德宏州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7.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7%。与2020年度支出1772.60万元对比增加了34.42万元,增长率为1.94%,主要原因分析为2021年新调入人员,人员增加,工资总额相应增加,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产生了大量的差旅住宿费用,故全年开支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87.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3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4.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3.卫生健康(类)支出49.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1%。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值守人员产生的食宿费用和离退休人员报销医疗费用;
4.住房保障(类)支出74.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德宏州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3.45万元,支出决算为10.76万元,完成预算的20.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年初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13万元,完成预算的42.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2万元,完成预算的6.3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8万元,下降6.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83万元,增长38.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63万元,下降85.3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13万元,占94.21%;公务接待费支出0.62万元,占5.7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1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1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及调研视察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6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6批次各级调研视察组来德宏调研视察产生的接待支出,共计接待人次106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德宏州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0.39万元,与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6.36万元对比减少了5.9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受疫情影响各项调研视察工作开展大幅减少,故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视察调研差率费、订阅报刊杂志、学习资料、机关水电费、电话费及购买办公用品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德宏州委员会资产总额194.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61万元,固定资产154.8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3.7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7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05万元,流动资产减少1.6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
|
合计 |
1 |
194.19 |
15.61 |
154.82 |
47.95 |
0 |
|
106.87 |
|
|
23.76 |
|
|
|||||
|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4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0.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22%。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000413101111
返回首页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