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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决定,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全州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德宏、法治德宏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调查研究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州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完成省委政法委和州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1.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抓手,深化理论武装推动政法工作创新发展。2.筑牢边境安全屏障,坚决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强化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加快推进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3.持续深化禁毒人民战争,以整治毒品突出问题为重点,统筹推进禁毒重点整治、示范创建和禁毒脱贫三大任务,努力提升数字禁毒、缉毒执法、境外除源、毒品重点整治四大能力。4.持续深化平安德宏建设,一是以扫黑除恶常态化为牵引严打突出违法犯罪;二是制定实施《德宏州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社会治理能力得到新加强;三是抓实重大活动、敏感节点安保维稳工作。5.着力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一是深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二是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三是深化诉讼制度改革。6.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7.政法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不断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向省委政法委、州委请示报告制度;二是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筑牢政治忠诚之魂,坚持政治教育、党史学习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融合推进;三是切实提升政法舆论引导能力,成立德宏州委政法委网络舆情应对和依法处置工作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全力做好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等各项工作,提升政法新媒体的网上斗争能力,坚决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为德宏政法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生态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根据德办发﹝2019﹞31号文件,我单位属涉密部门,内部机构设置情况不予公开。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收入合计1,536.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6.68万元,占总收入的98.69%;其他收入20.18万元,占总收入的1.31%。
1.与上年对比分析:2021年度部门决算收入与上年收入数1180.23元对比增加356.63万元,增长30.22%。增加原因:一是本年度财政预算增加安排“雪亮工程”示范项目质保金经费167.82万元;二是强化边境疫情防控增加疫情防控专项经费44.26万元;三是增加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费120万元;四是省补专项工作经费24.55万元。对比分析如图:
2.收入结构对比分析:2021年度部门决算收入合计1536.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6.68万元,占总收入的98.69%;其他收入20.18万元(州烟草公司联合工作经费20万元、税务返还代扣代缴手续费0.18万元),占总收入的1.31%。收入结构分析如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支出合计1,632.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2.74万元,占总支出的40.59%;项目支出969.9万元,占总支出的59.41%。
1.与上年支出对比分析:2021年度部门决算支出1632.64万元,与上年支出数1212.87万元对比增加419.77万元,增长34.61%。增加原因:一是本年度增加“雪亮工程”示范项目质保金经费支出167.82万元;二是增加疫情防控专项经费支出44.26万元;三是增加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费支出120万元;五是上年结余上级补助经费列支疫情防控经费支出87.69万元。支出对比分析如图:
2.支出结构对比分析:2021年度部门决算支出合计1632.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2.74万元,占总支出的40.59%;项目支出969.9万元,占总支出的59.41%。支出结构分析如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2.74万元。与上年度支出644.28万元对比增加18.46万元,增长2.87%,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人员和调整工资标准导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5.31万元,增长4.34%;二是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减少6.85万元,下降11.17%。厉行勤俭节约、倡导过紧日子精神减少公用经费开支。
基本支出结构分析: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08.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4.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2%。基本支出结构分析如图: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69.9万元。与上年支出568.59万元对比增加401.3万元,增长70.5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雪亮工程”质保金项目经费111.89万元、教育整顿工作经费120万元、疫情防控专项经费44.26万元、上级补助专项工作经费125.16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综治工作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社会治理和综治督导工作支出;维稳工作经费4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维护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支出;禁毒工作经费211.4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禁毒业务工作支出;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经费56.51万元,主要用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支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费1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项工作支出;政法业务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政法相关业务工作经费开支;雪亮工程建设项目质保金专项经费167.83万元,专项用于支付德宏州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建设工程项目质保金;边境疫情防控专项经费44.2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边境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经费开支;其他上级补助专项工作经费179.89万元(涉密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0.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6%。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1516.68万元对比增加113.71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增加项目支出经费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83.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34%。主要用于机关运行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561.61万元,年初预算安排政法业务、综治、维稳、教育整顿等项目工作经费422.17万元;
2.公共安全(类)支出50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72%。主要用于“雪亮工程”示范项目质保金支出167.82万元、扫黑除恶专项经费支出36.52万元、禁毒业务工作经费支出207.5万元、其他省级补助专项工作经费支出89.07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44.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2%。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经费支出;
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3.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禁毒专用材料采购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41.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9万元,支出决算为9.49万元,完成预算的27.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年初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86万元,完成预算的47.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3万元,完成预算的13.5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倡导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精神严控公务接待开支导致公务接待费用明显下降;二是保留公务用车老化不宜长途行驶,部分公务活动租用平台车辆费用列入其他交通费科目核算,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较上年度相应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3.23万元,下降25.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75万元,下降28.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7万元,下降15.2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倡导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精神严控公务接待开支导致公务接待费用明显下降;二是保留公务用车老化不宜长途行驶,部分公务活动租用平台车辆费用列入其他交通费科目核算,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较上年度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86万元,占72.28%;公务接待费支出2.63万元,占27.7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8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8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禁毒工作、扫黑除恶工作、边境管控和疫情防控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6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禁毒工作、扫黑除恶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2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7万元,下降2.55%,主要原因是2021年认真贯彻落实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精神,厉行节约减少行政办公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维护费等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88%。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2943.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2.34万元,固定资产120.9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780.25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8.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87万元、在建工程增加167.8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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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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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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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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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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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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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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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2943.53 |
42.34 |
120.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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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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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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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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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3.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6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84%。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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