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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司法局2022年预算公开

浏览量:4832   作者:  日期:202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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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司法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州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州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责任。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重要地方性法规、州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州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统筹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担州委、州政府和本系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省级有关部门和州人大常委会征求州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

3.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州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州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制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5.负责拟定全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工作。

6.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7.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责任。

8.承担统筹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的责任。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正科级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2、法治调研与督察科;3、立法科;4、规范性文件审查科5、社区矫正管理科;6、行政复议与应诉科;7、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8、普法与依法治理科;9、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10、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11、律师工作管理科;12、法律顾问管理科;13、人事警务组训科;14、政治部;15、依法治州办秘书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守边固防为己任,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充分发挥法律参谋助手作用,及时做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各类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为党委政府在疫情防控工作重大决策、合同协议签订等方面提供了法治保障。德宏考区将防疫工作时间前移,成立考试专班,抓实落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得到了司法部视频调度组的高度肯定。圆满完成法律职业资格主、客观题考试。

2.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普法工作成效。

完成了全州“八五”普法规划工作,做好“七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开展疫情防控、强边固防和国家安全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进边境县(市)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

3.全面依法治州工作呈现新局面。

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州办公室职能作用,推动全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各县市组织开展相关巡回宣讲活动4场次,受众2500人次。起草并报请州委下发《法治德宏建设规划(2021-2025年)》《德宏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4.规范性文件审查成效明显。

一是对州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核,并及时向省人民政府、州人大常委会进行报备。二是及时审核各县市人民政府制定发布报备的政府规范性文件。三是梳理出州政府(含政府办)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四是完成了全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摸底调查统计。五是组织开展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5.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切实把好审查关口,整合法律智慧资源。履行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前,须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五大程序。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研究起草《德宏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扎实推进政府立法各项工作。拟定2021年州人民政府立法项目3件(单行条例1件,地方性法规2件),积极配合州人大常委会做好地方立法的起草、修改工作。

6.法律顾问制度取得新进展。

作为全国率先、全省首家党委聘请法律顾问的州市,也是全国首家成立党委、政府合一法律顾问室的州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办法》,不断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夯实法律顾问工作基础。

7.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取得新成效。

结合疫情防控、建党100周年和COP15安保稳定工作实际,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全州各类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1892件,调解成功1878件,成功率达99.26%。与州法院共同建立德宏州诉前委派调解中心并聘用首批特邀调解员。采取州县共建方式打造了全州第一家品牌调解工作室,“杨晶晶、聂保柱调解工作室”。

8.筑牢社区矫正安全防线。

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社区矫正人员管控工作的同时,不断加大涉疫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确保了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和谐稳定。切实补齐社区矫正执法行为中存在的短板,提升社区矫正整体工作水平,确保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扎实开展特赦、大庆安保维稳工作,确保重特大活动顺利进行。

9.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加强。

起草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扎实开展专项治理,用心用情践行“为民办实事”,增配28台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按时完成瑞丽市公证处改制工作,成立我州第一家合作制公证处。

10.积极引导律师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推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开展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并严格按照《德宏州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实施。变更基层法律服务所信息3个,注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1人,审批执业核准2人。

11.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

加强对下级政府及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工作,积极为县市和部门遇到的实际问题答疑解惑。通过召开行政复议听证会,组织涉案地区各部门复议工作人员参与旁听,“以案代训”不断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建设。稳步推进我州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推广应用工作,带动全州行政复议应诉信息化工作深入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5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5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20.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10.7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9.17万元,增长3.0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项目预算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10.7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10.7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10.72万元(本级财力1310.7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9.17万元,增长2.2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项目预算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20.7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10.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3.6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05万元,增长2.04%,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207.1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12万元,增长3.56%,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项目预算经费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891.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性支出和公用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层司法业务10万元,主要用于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工作经费,人民调解专项经费。

3.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传80万元,主要用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

4.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公共法律服务23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专项经费。

5.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9.52万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经费。

6.公共安全支出-司法-社区矫正3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心理干预培训专项经费。

7.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法治建设81.6万元,主要用于依法治州工作经费、法治政府建设经费、行政复议应诉专项经费、法律顾问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8.5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0.9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5.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0.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失业保险缴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9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11.8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1.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1)基本工资23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津贴补贴462.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2.5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奖金19.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绩效工资36.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0.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住房公积金7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1)办公费1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8万元,项目支出101.52万元);

2)电费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水费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差旅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5)培训费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6)公务接待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劳务费9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4.6万元);

8)工会经费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其他交通费用50.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办公费3.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离休费16.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退休费9.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生活补助0.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万元,较上年减少29万元,下降80.5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司法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司法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66.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20次,共计接待预计约120人次。

减少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内部管理和财务预算收支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司法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万元,较上年减少27万元,下降81.8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25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2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减少原因是去年为确保各项职责的正常运转购置一辆公务用车。新购置车辆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德宏法治建设硬件、软件建设明显提高,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推动治理现代能力明显提升,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明显提高,印制普法宣传材料10万份。

(二)承担中共德宏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州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中共德宏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法律顾问为州委州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咨询、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查成服务。严格把好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重大合同协议的法律关口,及时组织法律顾问进行研讨、论证提出法律意见。组织开展州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有侧重的抽取上一年度州、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

(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要求,推动全州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工作改革不断深入。组织实施每年度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包括考试报名、考务工作会、培训会,考试实施等工作。计划组织具有法律、教育、心理、社会工作等专业知识或者实践经验的社会工作者开展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和心理干预培训等相关工作。

(四)努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政法综治协调、司法行政牵头、相关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夯实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联动体系,人民调解与治安、司法、行政部门、信访部门联合(动)调处更加紧密。建立全州人民调解咨询专家库,由法学、心理学、社会工作和相关行业、专业领域的专业人员组成,相关专家负责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供专家咨询意见和调解建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8)“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司法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5.2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28万元,下降6.20%,主要原因是压缩会议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司法局资产总额480.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86万元,固定资产439.5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2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9.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0.6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82项,账面原值38.7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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