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000430800000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社会稳定工作,维护边疆团结安宁,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5、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研究分析德宏州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我州少数民族加快发展,参与协调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6、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7、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宗教关系。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承办德宏州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8、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9、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10、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对宗教培训机构建设的指导,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承担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工作。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
11、负责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外事管理工作,支持、帮助宗教界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开展民族宗教方面对外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友好交往活动,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12、指导县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引导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范和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对我州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等非法、违法活动。做好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协助县市人民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
13、承办德宏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科、监督检查和示范创建科、经济发展科、社会事业科、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指导科、研究科、宗教一科、宗教二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继续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把握解决民族问题的核心要义,深刻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深刻把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战略部署,深刻把握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全面领导的基本要求,结合德宏实际,准确把握新时代德宏州民族工作阶段性特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靠实责任主体。着力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领导班子和“一把手”的领导责任,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二是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州、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作用,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督导示范创建责任单位全力推进,确保按期完成创建任务;三是高标准落实《德宏州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实施方案》,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德宏现场办公会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团结进步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坚持“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巩固和发展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全面推进德宏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四是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坚持不懈开展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宗教观宣传教育,加大对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学习宣传力度,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常态化机制。六是认真开展好第40个民族团结月活动,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城市民族工作,创新工作措施方法,健全和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社会治理工作。
2、继续认真筹谋民族经济发展工作。按照省级要求,启动实施第四轮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年度工作,拟创建1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15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通过创建,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类型多样、具有标杆性的示范典型,充分发挥带动引领作用,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持续推动民族团结步示范区建设,形成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示范创建格局。继续指导4个边境县市推进2022年25个现代化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不断提升沿边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进一步增强守边固边稳边的自豪感。抓好行业部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工作。按照省州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做好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框架下的民宗项目建设工作,确保示范区建设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的融合和促进。
3、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统领,结合德宏州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制定《德宏州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和《德宏州民族宗教领域八五普法责任清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活动,及时组织传达国家、省、州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组织开办1-3期全州性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扩大社会面宣传,充分利用“德宏民族宗教”微信平台,定期推出各类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及宗教界人士的法治意识。使全州民族宗教干部队伍、宗教界人士及信教群众的政策法规知识有所提升,对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有全面深刻的理解和把握。继续推进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督查+监管”各项工作,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等优良的政务环境。
4、继续努力做好民族文化事业工作。一是继续探索实践“政企村校”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新模态,助推乡村振兴;二是实施好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项目和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项目;三是完成省第十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相关工作;四是在我州少数民族村寨组织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五是加大力度做好全州规范使用民文监管工作。
5、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以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为重点,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不断增强“导”的能力、提高“导”的水平,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持续推进宗教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6、认真开展平安德宏建设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州民族宗教局实际,主动承担好民族宗教系统参与平安德宏建设的职责任务。始终把维护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国家政治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深入开展反恐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反邪教、禁毒工作,认真做好禁毒防艾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要求,落实要害部位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主动承担民族宗教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职责任务,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细落地。
7、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认真落实《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关于学习贯彻<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德办通〔2020〕70号)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运用“五用”措施,采取“五化”方式,深入开展面向基层理论宣讲工作,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8、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综合能力。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持续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统筹做好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州、食品安全、疫情防控、保密、信访、妇儿、老干部服务、档案等工作,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工作;做好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和预算支出绩效管理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以提升干部业务素质、身体素质和道德水平、廉政水平为重点,以模范机关建设、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创新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继续加大投入改善干部职工文体活动场所,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和举措,通过自我锤炼和持续锻造,努力让州民族宗教局成为让州委、州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59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93.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730.64万元,下降21.98%,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州级民族机动金民族补助项目资金减少;偿还烟草纠纷案欠款专项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93.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93.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93.5万元(本级财力2593.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730.64万元,下降21.98%,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州级民族机动金民族补助项目资金减少;偿还烟草纠纷案欠款专项资金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93.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9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5.8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73万元,下降1.99%,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减少;项目支出1967.6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17.91万元,下降26.73%,主要原因是;州级民族机动金民族补助项目资金减少;偿还烟草纠纷案欠款专项资金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功能科目20123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行政运行476.1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2.功能科目20123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民族工作专项1345万元,主要用于德宏州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对下工作经费、德宏州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经费、德宏州组团参加云南省第十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及修建“德宏少数民族训练基地”专项资金、五个州级民族学会工作经费、宗教工作专项经费、宗教团体工作专项经费;
3.功能科目201235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事业运行100万元,主要用于抢救傣族古文字经费;
4.功能科目20123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其他民族事务支出38.88万元,主要用于宗教团体驻会人员生活补助;
5.功能科目207010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522.6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中国景颇族国际目瑙纵歌文化园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债务利息;
6.功能科目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5.1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养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7.功能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9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8.功能科目20827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0.3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勤人员的失业保险单位部分;
9.功能科目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单位部分。
10.功能科目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2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11.功能科目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生育保险单位部分;
12.功能科目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7.4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1)基本工资14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津贴补贴250.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9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9.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奖金11.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5.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住房公积金 37.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1)办公费76.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万元,项目支出70.79万元);
(2)水费 0.60(其中:基本支出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电费 0.60(其中:基本支出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邮电费 0.10(其中:基本支出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工会经费7.00(其中:基本支出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福利费 4.00(其中:基本支出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其他交通费用4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88万元,项目支出17.14万元);
(8)差旅费3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6.6万元);
(9)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5万元);
(10)会议费61.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1.06万元);
(11)劳务费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8万元);
(12)培训费46.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6.94万元);
(13)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9.66万元);
(14)维修(护)费3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4.39万元);
(15)委托业务费43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30.69万元);
(16)印刷费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2万元);
(17)专用材料费67.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7.69万元);
(1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退休费12.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生活补助 127.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89万元,项目支出88.50万元);
(3)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
4.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1)国内债务付息52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22.62万元)。
5.资本性支出
(1)办公设备购置26.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6.04万元)。
6.其他支出
(2)其他支出4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60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局无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功能科目2012304民族事务—民族工作专项46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德宏州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对下工作经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3.19万元,较上年减少0.41万元,下降3.0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0万元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57万元,较上年减少0.23万元,下降2.9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150人次。
减少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预计接待人次数减少,且无公函不接待,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62万元,较上年减少0.18万元,下降3.1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0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2万元,较上年减少0.18万元,降低3.1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车外派次数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州民宗局重点预算项目3个,分别是:
项目一:中国景颇族国际目瑙纵歌文化园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预算绩效目标设立了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其中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要求主体工程完成率达到100%,还贷款本金达到401.46万元,还贷款利息达到121.16万元;产出指标-时效指标要求贷款本金偿还及时率和偿还贷款利息偿还及时率达到100%。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要求对景颇园资金紧缺问题的解决程度达到100%。满意度指标-受益人群满意度大于等于90%。
项目二:德宏州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经费
预算绩效目标设立了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其中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要求截止到2022年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数量 至少2个,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数量至少2个,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数量至少15个,创建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数量至少120个。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数量至少1个。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要求政策知晓率达到90%以上。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人群满意度达到90%以上。
项目三:德宏州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对下工作经费。
预算绩效目标设立了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其中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要求资金拨付率和奖励覆盖率均达到100%,产出指标-时效指标要求资金拨付及时率至少达到90%。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要求政策知晓率达到至少90%。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人群满意度达到至少8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9.4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7万元,下降2.52%,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公用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85.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92万元,固定资产77.6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1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0.6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7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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