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000576400000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①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②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③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④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⑤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⑥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⑦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⑧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⑨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⑩职能转变。德宏州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机构设置情况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是德宏州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处级,设3个内设机构和医疗保险中心,其中:
1.办公室
2.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
3.基金监管和规划财务科
4.医疗保障中心(办公地点在政务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制度促规范,及时出台《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立足德宏实际,围绕加快建成多层级医疗保障体系目标,针对全州医保工作中存在的制度碎片化、政策不统一,待遇不平衡、保障有短板、监管不完善、改革不协同、基础不牢固等问题,认真总结医保改革成效,加强借鉴其他地方经验做法,形成了一套指导改革发展的制度安排,出台了《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未来10年德宏州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同时,年内还出台了《德宏州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了全州离休干部的医疗保障水平。
2.充分发挥医保服务大局作用,全面落实医保疫情防控“两个确保”。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感染疫情,及时出台10条特殊报销政策,临时调整5项政策规定,对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一律免费救治(医保支付90%,剩余10%由财政支付),截至目前,医保基金结算473人次,支付375.33万元,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及时就医。充分发挥医保“定心丸”作用,向全州7家定点救治医院预拨医保基金1600万元,确保了定点医疗机构不因资金问题影响新冠肺炎患者的救治工作;把核酸检测纳入医保保障范围,将核酸检测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规定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按照不超过60元/次的价格标准收取检测费用,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新冠病毒抗体测定”项目临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按甲类执行;全力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大局,2020年对1741户企业进行减征,减收医保费3964万元,有效缓解了企业困难;承担新冠肺炎疫苗采购和接种工作经费保障,预付新冠肺炎疫苗费用12333.1万元,支付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费1430万元,确保免费接种顺利实施;组织17名党员到社区报到,参与疫情防控政策宣讲、人口摸排、核酸检测等工作105余人次,充分发挥支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格落实“五级段长制”包保责任要求,先后派出党员干部152人次到瑞丽疫情防控执勤点进行值守、支援瑞丽目瑙社区网格化管理等工作,1人抽调瑞丽疫情防控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建设管理工作专班工作,1人抽调瑞丽“704”疫情州市联合指挥部工作。严格单位内部疫情防控工作,抗击疫情工作得到国家和省局肯定,瑞丽市医疗保障局代表德宏在全省范围内唯一一家被评为在“全国医疗保障系统抗击新冠疫情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3.认真贯彻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医保参保率稳步提升。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农村居民、非公经济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城镇失业人员为重点,贯彻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已形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医疗保险为补充,以医疗救助为托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医疗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截至2021年9月底,全州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23.14万人,比2020年增加0.82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4.22万人,比2019年增加0.12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108.92万人,比2019年增加0.7万人,参加生育保险8.87万人。已完成省局下达我州的目标任务,全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保群众依法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初步实现全民医保“应保尽保”的基本目标。
4.健全稳定可持续筹资运行机制,确保医保基金平稳运行。2021年,非就业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个人缴费每人每年320元,基金收支规模不断扩大,基金收支、结余进入相对稳定增长阶段,基金运行平稳,制度运行可持续。同时,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八类个人缴费有困难的城乡困难群众,政府对其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5.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及时有效对困难群众开展医疗救助。强有力推进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民生工程,进一步织牢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安全网,在做好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同时,精准识别救助对象,优化救助程序、提升救助水平、加大救助力度,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助尽助”,贫困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明显减轻。2021年,医疗救助2.97余万人次,救助总计1600余万元,截至10月25日,在省局公布的全省“政府救助平台”医疗保障方面的办结率,德宏州为100%,高于全省98%的平均水平及其他兄弟州市的水平。
6.全面落实城乡统筹,稳步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积极做好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经办服务管理工作。截至2021年9月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年总收入40939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8728万元(含生育保险医疗费支出2653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25,238万元(含生育保险结余2279万元),累计结余129780万元,其中:统筹基金结余68540万元,个人账户结余6124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9月收入81093万元。其中:个人缴费13992万元,财政补贴收入60869万元,其他收入623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2668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47462万元(住院支出41092万元、门诊大病1676万元、门诊统筹4694万元),大病保险支出420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82574万元;城镇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2021年按预计参保人数为14.3万人,每人每年缴纳保费300元,其中:个人缴纳100元,单位缴纳200元。全年预计缴纳4290万元,截至9月底,支付保险公司保费2513.4万元;享受大病侍遇人次2253人次,涉及626人,应支付金额2159.92万元,实际支付1523.62万元,占70.54%,未结赔付636.3万元,占29.46%。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2021年按预计参保人数为108.9万人,每人每年缴纳保费65元,全年预计缴纳7078.5万元,由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截至2021年9月底,支付保险公司保费4200万元,占60%,享受大病侍遇人次5319人次,涉及4670人,支付金额1711.46万元。
7.紧密结合德宏实际,将地中海贫血筛查费用和吸毒人员美沙酮维持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畴。
以民之所需为所为,紧密结合德宏实际谋惠民之策行便民之举,稳步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和服务质效,综合考虑德宏州携带地中海贫血基因人口较多的实际,将地中海贫血筛查费用纳入医疗保险报销,年支付医保资金约650万元,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大大减轻了全州约28万携带地中海贫血基因人口给家庭和社会带来的经济负担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紧密结合我州为毒品滥用问题严重地区,面临毒情严峻形势复杂的实际,充分发挥医疗保障服务大局作用,全力支持禁毒工作,州医疗保障局持续将吸毒人员美沙酮维持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畴,实行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人均年可报销医保资金1000元,并开设5个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和34个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服药点,截至2021年9月,累计收治疗12000余人,日均服药人数1200余人。
8.认真做好医保扶贫政策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保持医保扶贫政策连续稳定,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梯次减负功能,不断加大大病保险倾斜支付力度,发挥好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合理控制贫困群众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比例。持续完善贫困人口参保台账,落实新增贫困人口及时参保政策,确保贫困人口动态应保尽保。实行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常态化监测,做到因病致贫返贫人口早发现、早预警、早分析、早救助。
9.进一步提高药品、医用耗材招采管理服务能力。突出常见病、慢性病以及重大疾病等方面的用药需求,侧重将价格贵、疗效好、有重大技术创新价值的创新药调入医保目录,目录调整后,数量增加2800多个,覆盖了临床主要疾病病种用药,更好适应人民群众对基本医疗的需求;不断推进抗癌药降税降价,惠及众多癌症患者。目前已将100余种国家谈判药和抗癌药品相继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谈判药平均降价幅度达到45%,最高的达到72%。积极参与国家和省集中带量采购。按云南省的统一安排,全部下达了第一至六批“4+7”带量采购的242个品规药品任务,中选价格与原挂网价相比,平均降幅64.04%,最高降幅98.38%。例如,新冠支架集采价格由13850降为430至470元。
10.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基金监管力度。一是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严格基金支付审批,定期开展基金运行分析,及时预警基金运行风险,对支出增长过快的医药机构及时提醒;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全州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违规行为,2021年全覆盖检查各定点医疗机构,查处情况正在统计中,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二是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资金运行逐步向好。全面推行住院总额付费包干和以乡镇为单位门诊总额付费包干两种支付方式改革,全州医疗保险资金总体运行向好,医保基金略有结余,基金运行管理规范,总体平稳,医保资金运行逐步向好。
11.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开展县域内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资金按人头打包付费试点。在“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前提下,按照基金安全、总额包干、结余留用、超支自负的原则,保障基本、统筹兼顾的原则、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确保医保待遇到位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以人为本的原则,保障基金安全与完善管理机制的原则计划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额包干打包付费支付方式改革,年内已出台《德宏州县域内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资金按人头打包付费工作实施意见》《德宏州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打包付费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12.服务好参保群众,多措并举办好民生实事。将慢性病特殊病卡的办理由医保经办机构根据住院证明、服药史等各类证明材料3个月内进行办理下沉至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办,做到及时办理及时享受待遇,一律取消以往各类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确认材料和盖章证明,放开门诊就医选点和开药量限制,实施“长处方”政策,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享受同样的病种和药品,同一患者可以同时享受4种慢性病、特殊病门诊待遇,做到全州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确认备案统一、经办流程统一、办理时限统一、监督管理统一。同时,不断优化经办服务,统一经办医保业务系统,实现“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经办标准统一、左右互联贯通”的管理目标。践行“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服务理念,落实“一件事一次办”要求,提升政务服务“跨省跨州通办”事项,建立医保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不断提升经办管理服务水平,医疗保障服务和异地就医结算便民高效,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持续合并实施,及时调整了医药机构成立即可申请医保定点单位、30个工作日办结。提高住院分娩医保支付标准,州级以上医疗机构提高400元,县乡医疗机构提高300元。提高10种发病率高的儿童血液病、儿童恶性肿瘤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全面落实抗癌药医保支付政策,1.2万人次享受待遇,报销医保资金达1000余万元。
13.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医保服务体验。按照省级统一部署安排,持续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水平,认真落实智慧医保信息平台建设,医保专网上至省下至德宏州各县市的三层网络架构已基本部署完成,已经完成接口改造,三目录、三病种编码贯标,对药品、耗材、医疗服务项目、门诊慢特病病种、按病种结算病种目录进行数据梳理、映射和政策标识,本地医保药品目录对码映射以及州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医师、医保护士、医保药师编码标准信息维护工作,11月10日正式上线,智慧医保信息平台建设按时完成。医保电子凭证广泛应用,实现同时支持扫二维码、医院诊间结算、建档立卡人员“一站式”结算就医购药服务等新体验,全州共有248家医疗机构、超过421家药店上线医保电子凭证,实现群众就医购药“一码在手、医保无忧”。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 7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24人,2021年1月从州委机要和保密局调入行政人员4,人,2021年12月从盈江人民政府调入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2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696.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96.2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7800.14万元,下降74.31%,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从2022年开始直接划拨到各个单位,不再从我单位统一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96.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96.2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96.21万元(本级财力2696.2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7800.14万元,下降74.31%,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从2022年开始直接划拨到各个单位,不再从我单位统一支付。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696.2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696.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6.2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800.14万元,下降74.31%,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从2022年开始直接划拨到各个单位,不再从我单位统一支付。
项目支出1,521.6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82.76万元,增长995.36%。主要原因分析今年项目新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1297.10万元,该项目之前为保民生资金,不属于部门项目,因预算系统更新,该项目科目只能从特定目标类挂接,经与财政局对口科室协商后,从项目支出挂接,故增长率过高。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6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支出。
3.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59.1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保待遇支出。
4.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3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保待遇支出。
5.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8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员生育保险支出。
6.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支出746.78万元,主要用于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支出。
7.2101399-其他医疗救助支出600.32万元,主要用于代缴贫困户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2101501-行政运行支出349.1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医保中心人员工资福利、商品服务、对个人和家庭支出。
9.2101504-信息化建设60.00万元,主要用于医保系统信息化建设。
10.2101505-医疗保障政策管理支出84.58万元,主要用于基金监管项目工作经费支出。
10.2101506-医疗保障经办事务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行及开展医保业务等支出。
11.2210201-住房改革支出26.01万元,主要用在职人员住房保障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696.21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1174.53万元,项目支出1521.68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
⑴基本工资100.06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⑵津贴补贴186.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⑶奖金8.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⑷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⑸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19.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9.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⑻住房公积金26.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⑼工会经费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⑽公务接待费 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⑾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⑿办公费9.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万元,项目支出8.13万)
⒀其他交通费29.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5万元,项目支出4.93万
⒁医疗费补助397.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65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
⒂其他交通费79.78的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14万元,项目支出0.64万元)
⒃生活补助18.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5万元,项目支出8.28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⑴差旅费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6.2万元)
⑵水费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04万元)
⑶电费0.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84万元)
⑷邮电费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3万元)
⑸培训费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
⑹劳务费11.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1.18万元)
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⑻福利费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
⑼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696.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96.78万元)
⑽代缴社会保险费60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00.32万元)
⑾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5万元)
⑿委托业务费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万元)
⒀公务接待费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2万元)
⒁租赁费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
⒂奖励金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⒃咨询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⒄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48万元)
⒅公务用车购置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1.90万元,较上年增加17.40万元,增长386.6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1.9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降低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80人次。在经费预算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编制预算,严控陪同人数、陪餐标准。主要用于医保部门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学习交流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支出,省、州检查指导等接待工作发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00万元,较上年增加18.00万元,增长20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较上年增加18万元,增长20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增加原因为单位成立调拨的公务用车年久失修,无法正常开展业务,计划使用非税成本补助项目经费购买一辆公务用车,之前车辆报废,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无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州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6.0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55万元,增长22.2%原因是2022年人员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统计事业发展目标正常运转所需的办公经费、水电费、邮电费、邮寄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至2021年12月31日,德宏州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52.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23万元,固定资产52.4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7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8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4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3100005764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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