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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3、负责监督管理全州减排目标的落实。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编制本级生态环境部门的资金预决算,提出全州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申报、安排计划,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生态环境部门的项目资金、固定资产及财务收支。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实施州级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
11、组织开展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13、负责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科技工作。
14、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
15、完成州委、州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州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全州生态安全屏障。
根据以上职责,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设7个正科级内设机构,1个下属事业单位组成,分别为: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综合科、生态与对外交流合作科、大气与水生态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与固废科、行政审批与辐射安全管理科。下属事业单位德宏州环境监察支队。设芒市分局、瑞丽分局、盈江分局、陇川分局、梁河分局5个派出机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全州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高度重视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题召开分析研究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及工作推进会议,按照“表格化、清单化、责任化、进度化”的模式制定任务表格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促检查。2020年省级在库及申报项目53个,申报项目资金119540万元,获得资金支持14707万元,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一是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按照德宏州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2020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实施点面结合,通过开展城市建成区燃放烟花爆竹管控、餐饮油烟整治、农村秸秆禁烧、机动车尾气检测提标升级、机动车遥感监测、工业炉窑限期达标整治、硅冶炼企业脱硫改造、企业脱硫脱硝监管、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散乱污”企业治理、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等工作,强化区域联防联控联治,城市空气质量治理成效更加明显。全州整治完成“散乱污”企业177家,硅行业烟气脱硫工程建成投运24家,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10台,建设芒市、瑞丽市黑烟车抓拍项目2套,完成黄标车、老旧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全州5个县市均建成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圆满完成“气十条”责任书考核任务。依托水泥厂等减排主力军,积极通过散乱污治理、清洁能源替代、燃煤锅炉淘汰等方式挖掘减排潜力,2020年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减少4吨、446.3吨,预计可以完成2020年氮氧化物减排1.89%,二氧化硫排放量不新增。截至2020年12月底,芒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2%,达到省级下达的98.1%指标要求;PM2.5平均浓度为22ug/m3,控制在指标范围内。另外,制定印发了德宏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不断健全完善应急机制。二是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水生态环境保持稳定。按照德宏州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综合施策治理,全州江河、湖泊、水库全部纳入四级河湖长责任体系,开展芒市大河“铁腕清源”专项行动,完成全州8个“千吨万人”水源、2个城市备用水源、27个“千人级”乡镇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全州6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总规模达到9.5万吨/天,全州170座加油站完成了地下油罐防渗改造。芒市大河风平断面水质由2015年的 Ⅳ类提升到2020年的Ⅲ类,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州纳入国家、省考核的地表水优良水体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已达到100%,县市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Ⅱ类的比例保持100%。2020年继续深入推进主要水污染物减排工作,预计化学需氧量减排不低于261吨,氨氮减排不低于12吨,可以完成化学需氧量较2015年减排10.33%,氨氮减排15.08%的指标任务。三是打好净土保卫战,土壤环境质量安全可靠。按照德宏州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要求,预防保护并举,以废弃机油炼油厂风险管控和矿区历史遗留尾矿废渣风险管控示范项目为重点,坚决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完成省级下达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77个任务,完成率100%;完成5个县(市)生态环境风险调查评估,编制全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完成493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355个行政村黑臭水体排查和核实工作,完成71个纳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开展了企业用地调查布点采样方案编制,5个地块已通过州、省级审核,并完成采样工作。完成德宏州关闭搬迁疑似污染地块初步调查项目的采样、样品分析及评审工作。开展芒市“遮放贡”水稻生产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农田安全利用示范工作,编制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委托第三方对谷种样品进行监测分析。按照“一企一策”制定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整治方案,完成6家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高于2013年。全州10家尾矿库全部完成风险评估、应急预案与污染防治方案编制及污染治理。
2、上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总体顺利,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得到加强。制定了上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采取“一项一方案”、“一项一团队”等措施,紧紧咬住反馈问题和整改目标不放松。截至2020年11月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22项已完成整改22项(其中验收20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12项已完成整改验收11项,达到序时进度1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33项已完成整改31项(其中验收24项),达到序时进度2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芒市大河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问题23项已完成整改8项(其中验收2项),达到序时进度15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共转办群众投诉举报件41件、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共转办群众投诉举报件 61件,均已全部按时办结。
3、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有序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稳步推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新调整由州委书记和州长任双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立4个专项工作组,高位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2020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改革任务19项,需形成主要成果28项(其中:落实类26项,制定类2项),截至12月底,26项落实类中已完成9项,正在推进5项,待省出台方案12项;2项制定类均已完成。2020年生态环境部门牵头改革任务6项,已完成1项(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待省出台方案5项。按照中央和省州改革精神和要求,州生态环境局及各县市分局均于2019年3月底前挂牌,系统内各级班子已任命就位,人、财、物上划工作基本完成。2019年12月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正式挂牌,其他改革事项正稳步推进。全州建成35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271个州级生态文明村;陇川县获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芒市、瑞丽市省级生态文明县(市)创建已通过州级、省级技术评估及考核验收待命名,梁河县、盈江县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工作正在申请现场核查,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州创建项目正在申报州本级项目,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稳步推进。
4、强化环境执法检查力度,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积极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结合日常环境监管执法、重点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以及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认真规范开展排污单位现场监督检查、环境违法案件处理处罚、案件移交移送和环境监察稽查等各项执法工作。制定德宏州污染源日常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将国控企业、减排企业、涉重涉危企业、硅冶炼企业、一水两污企业列为州级重点监控企业,将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及水泥厂、硅厂、涉重涉危企业列为特殊监控排污单位,并按照抽查比例开展“双随机”检查。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5250余人次,检查企业1825家次;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1件,罚款总额约786万元,办理四个配套办法案件16件(其中查封12件、移送行政拘留4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95份。全力推进噪声综合整治工作,联合职能部门排查检查、督查整改了一批娱乐场所噪声扰民问题。切实用好用活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和监控设备,适时监控重点企业排污情况。保持“12369”环保举报热线24小时畅通,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525件,办理率99%,办结率94%。
5、积极创新宣传教育方式,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深入人心。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突破传统摆摊设点宣传的形式,联合州市环保委成员单位开展“芒市大河环境保护暨禁白限塑行动”、环保进企业进校园进公园、绿色出行、歌唱祖国、召开“六五环境日”专题新闻发布会等活动,不断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思想,有效引导全州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充分利用单位网站、“两微”平台、电子显示屏、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6、高质量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成果将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实科学依据。自2018年5月德宏州正式启动污染源普查工作以来,按照“全州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县市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全州共建立2111个各类污染源原辅材料、设备工艺、污染排放、地理坐标等数据的大数据库,查清了全州污染源的基本情况,掌握了各类污染源在不同区域、流域的排放现状,摸清了不同行业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水平,查明了全州污染治理设施装备状况,形成迄今为止全州最全面细致、系统权威的基础污染源信息体系。2020年4月德宏州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德宏州获得103分的高分(满分105分),名列全省前茅,获得国家污染源普查表扬先进集体2个、先进个人13个,获得省级污染源普查表扬先进集体3个、先进个人18个名额。
7、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德宏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2020年完成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完成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7家,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审批7家、重新申领审批7家、变更审批2家、注销审批9家;完成核技术利用项目环评审批3项。完成小水电综合评估和“一站一策”实施方案的审查,完成整改类4座小水电办理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价备案手续和2座小水电自主环保验收工作,完成7座中型水电站“一站一策”实施方案的审查,完成6座中型水电站的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一座中型水电站自主环保验收。改革期间,全州共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108个行业和4个通用工序类别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核发258家、登记1535家;2020年核发188家,下发限期整改35家,延续6家,登记1535家,切实做到“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全面实现了全州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我州共有涉源单位15家52枚放射源,已收贮放射源7枚,全州闲置和废旧放射源已达到100%送贮,放射源使用管理规范,无安全隐患风险。紧紧围绕德宏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开展“解放思想、跨越发展”大讨论,制定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高质量跨越发展三年(2020-2022年)行动计划,预计全州环保投资项目41个,总投资约85.73亿元。
8、以从严管党治党为抓手,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扎实开展纠正“四风”、“两学一做”、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警示教育,始终坚持强化党的全面领导;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做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更加筑牢,“四个意识”更加增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两个维护”更加自觉。2020年经德宏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同意组建了机关党委、机关纪委,配齐配强了党委、纪委班子,完成8个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不断加强管党治党力度。
9、勇于担当,多措并举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自德宏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启动以来,生态环境系统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医疗废物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生态环境应急监测技术支持小组,制定疫情专项应急预案、应急监测预案,坚决贯彻落实德宏州委州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决策部署,对全州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定点隔离点、废弃口罩应急收集点等敏感区域场所开展环境监管工作,以实际行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发挥积极作用。2020年贯彻落实疫情期间惠企利民系列政策措施,对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3类6个临时性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实行豁免制。制定对口支援瑞丽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计划抽调11批次50余人对口支援瑞丽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筑牢边境管控防线。
10、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挂包帮”“转走访”要求,挂包帮扶瑞丽市弄岛镇等秀村,具体帮扶弄贺、跌沙两个村民小组59户194人,通过入户走访、产业调研、开展座谈等形式全面了解挂钩帮扶户情况,与挂钩帮扶户进行交流洽谈,了解生产发展意愿、务工情况、健康状况、教育和住房保障等情况,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大力帮助发展柚子产业,两个村民小组于2018年度脱贫出列,2019年度实现全脱贫,2020年不断巩固脱贫成果,无贫困人口。
11、凝心聚力,全面推进综治维稳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2020年生态环境部门作为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时召开了局专题会议,成立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局扫黑办,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全面开展全州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线索排查,外排黑恶势力,内排“保护伞”,建立排查台账和档案。严格按照保密法有关规定,由专人负责领取、保管涉密文件,同时开展了全局办公用计算机涉密检查,涉密文件在涉密计算机处理,一年来,没有出现泄密事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6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德宏州生态环境局
2.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
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
4.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
5.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
6.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6人。其中:行政编制5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1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6人),事业人员1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
编制人数 |
年末实有人数 |
车辆数 |
||||||||
|
合 计 |
行政 编制 |
事业编制 |
合
计 |
行政 人员 |
事业人员 |
离退休人员 |
车辆编制数 |
实有车辆数 |
||
|
小 计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
财政补助 |
||||||||
|
176 |
53 |
123 |
0 |
123 |
200 |
84 |
116 |
0 |
7 |
7 |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5241.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62.14万元,占总收入的67.9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679.33万元,占总收入的32.04%。与上年财政总收入8127.90万元对比,减少2886.43万元 ,下降35.5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62.14万元,比去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27.68万元,减少4565.54万元,下降56.17%,比上年下降的原因:一是年初因机构改革没有完成,德宏州生态环境局5个县市分局年初财政部门没有安排预算经费,导致了本年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下降的原因;其他收入2020年度1679.33万元,与2019年其他收入0.22万元,增加了1679.11万元,增长的原因:2020年因机构改革没有完成,各县市分局财政账户未办理,年初各县市的项目资金均由各县市财政局拨到实有资金账户上,所有拨款项目资金全部放到其他收入上,导致2020年度其他收入比2019年度其他收入增幅比较大的原因。
2019年度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对比图 单位: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5483.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35.31万元,占总支出的60.82%;项目支出2148.63万元,占总支出的39.1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2019年财政总支出6947.79万元,减少1463.86万元,下降21.07%。其中:基本支出3335.31万元(人员经费3047.92万元与上年2670.62万元,增加377.30万元,增长14.13%、公用经费287.38万元与上年550.29万元,减少262.91万元,下降47.78%)与上年度3220.92万元,增加114.39万元,增长3.55%;项目支出2148.63万元与上年度3726.88万元,减少1578.25万元,下降42.35%,下降的原因:2020年因机构改革没有完成,年初各县市的项目资金没有安排预算,加之,因机构改革,按职能划分,部分项目资金划转其他单位实施,导致本年度项目支出比上年支出大幅度减少的原因。
2019年度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对比图 单位: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35.3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90.13万元,占日常支出的86.65%、商品和服务支出277.51万元,占日常支出的8.3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7.80万元,占日常支出的4.73%,资本支出9.87万元,占日常支出的0.30%)。与上年的日常支出1276.02万元对比,增加2059.29万元,增长261.38%。
比上年增长的原因:2020年度因机构改革的原因,将原州生态环境局5个县市分局上划至州级管理,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故导致本年基本支出比去年增加幅度较大的原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47.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7.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2%。
2020年度基本支出情况构成占比图 单位: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48.63万元。与上年611.64万元对比,增加1536.99万元,增长251.29%。增长主要原因:2020年度因机构改革的原因,将原州生态环境局5个县市分局上划至州级管理,各县市分局的项目经费增加,故导致本年项目支出比去年支出增加幅度较大的原因。具体项目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费等相关费用。项目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于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245.4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1.89%;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9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09%;2049901其他公共安全支出4.5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21%;201049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2.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09%;2110101行政运行6.4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30%;21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3.5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7.15%;21101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164.0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7.64%;2110203建设项目评审与监督86.3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02%;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8.7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41%;2110301大气9.3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43%;2110302水体338.8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5.77%;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433.8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0.19%;2110402农村环境保护251.4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1.70%;2110402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5.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23%;2110499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193.4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9.00%;2111101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1.7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08%;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20.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93%,211990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00.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9.31%;2102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12.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56%。
2020年度项目支出情况构成占比图 单位: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05.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1.68万元(人员经费2612.44万元、公用经费229.24万元),项目支出1063.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21%。与上年1811.51万元,增加2093.83万元,增长115.58%。增长主要原因:由于德宏州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原因,将原各县市分局上划至州级管理,各县市分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各项专项经费支出增加,故导致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幅比较大的原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8.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5%。其中: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72.00万元,占总支出的1.84%;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43万元,占总支出的0.06%;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0万元,占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开展生态环境“十四五”规划编制、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编制、州直机关党组织活动相关费用和年度综合考核奖等相关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3.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其中:2049901其他公共安全支出3.50万元,占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扫黑除恶办公设备购置相关费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6.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7%。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0.72万元,占总支出的0.02%;208050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1.14万元,占总支出的0.0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7.00万元,占总支出的6.32%;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89万元,占总支出的0.15%;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万元,占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及退休人员开展活动相关支出等。
4.节能环保(类)支出3385.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68%。其中:其中:2110101行政运行2185.04万元,占总支出的55.95%;21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0.35万元,占总支出的1.55%;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事务支出17.39万元,占总支出的0.45%;2110203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86.37万元,占总支出的2.21%;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7.77万元,占总支出的0.20%;2110301大气9.31万元,占总支出的0.24%;2110302水体338.89万元,占总支出的8.68%;2110304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153.53万元,占总支出的3.93%;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405.28万元,占总支出的10.38%;2110499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99.42万元,占总支出的2.55%;2111101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1.75万元,占总支出的0.04%;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2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5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工资福利、日常办公费用、治理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和医疗废物处置以及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等环境保护相关的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172.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10万元,支出决算为16.32万元,完成预算的201.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本年度没有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53万元,完成预算的436.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0万元,完成预算的56.00%。从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来看,本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是2020年度因州生态环境系统正处于机构改革时期,各县市分局的“三公”经费没有预算安排,故预算完成率比较大,总体来说,我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引导各科室严格控制支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继续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压缩公务用车支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和陪同人员,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等。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6.32万元,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7.15万元,减少0.83万元,下降44.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3.53万元,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3.87万元,减少0.34万元,下降2.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0万元,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3.28万元,减少0.48万元,下降14.6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文件精神,按照相关规定引导部门严格控制支出,本着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陪餐人员,压缩各项费用开支,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到公车平台租车,所以本年度“三公”经费明显减少,本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53万元,占82.87%;公务接待费支出2.80万元,占17.1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5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到各县市开展环境执法检查、环境监测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3.公务接待费2.80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8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德宏调研、督导、项目验收及县市到州局汇报工作等产生的接待费用。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9.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3.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因德宏州生态系统机构改革,将原州生态环境局5个县市分局上划至州级管理,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相应增加,故导致本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去年增幅较大的原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部门资产总额10224.90万元(包含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和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中,流动资产1789.91万元,固定资产2801.2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582.97万元,无形资产50.7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0660.63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35.7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5.95万元,增加原因是本年度新购了一批办公设备。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68项,账面原值38.4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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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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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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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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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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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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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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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0224.90 |
1789.91 |
1882.12 |
1350.66 |
191.48 |
0 |
2801.27 |
0 |
5582.97 |
50.75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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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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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9.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3.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3.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47%。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2020年度,由于德宏州生态环境局及其各县市分局正处于机构改革还没有完成阶段,年初州生态环境5个县市分局人员工资1-4月份在我局发放,其中包括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费,共发放人数151人,所以本年度我单位人均基本工资超过标准。
2、由于州生态环境系统正处于机构改革过渡时期,各县市分局财政账户尚未办理,年初代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代支付项目款:2010499款农村环境整治专项用于整县推进试点项目(芒市)88.43万元、2010499款芒海镇户那重灾区整体搬迁恢复重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芒市)80.00万元、2110499款芒市大河综合治理及清塘河备用水源地建设项目(芒市)5.00万元、2110101款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芒市)5.00万元、2110102款县域环境质量监测考核工作监测经费(芒市)10.00万元、2110102款非税收入补助(芒市)4.49万元、2110402款农村环境整治等项目资金(芒市)44.40万元。代州生态环境局瑞丽分局支付项目款:2110302款瑞丽中缅姐告小河综合治理项目100.00万元。年中根据工作需要,州财政拨入2010499款德宏州2020-2022年水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编制前期工作经费42.00万元,支出42.00万元,用于编制2020-2022年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0499款德宏州生态环境“十四五”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经费30.00万元,支出30.00万元,用于编制德宏州生态环境“十四五”规划、2049901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补助经费3.50万元,支出3.50万元,用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拨入省级专项项目资金:2110399款重点企业行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经费23.00万元,支出12.10万元,用于编制重点企业行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2110399款德宏州关闭搬迁疑似污染地块初步调查专项资金74.00万元,支出36.80万元,用于编制关闭搬迁疑似污染地块初步调查报告、2110499款县域生态环境风险调查评估专项资金100.00万元,支出99.42万元,用于编制县域生态环境风险调查评估报告,导致本年度项目支出幅度比较大的原因。
3、根据年中工作需要,增加了德财预〔2020〕101号德宏州格瑞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用地经费153.53万元,用于补助给被征用土地的农民失地养老保险金补助款,此项经费放在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上。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3、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4、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监督索引号53310000446701111
[附件: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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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