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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7483   作者:  日期:2021/9/27


监督索引号53310000576401000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职能转变。德宏州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医保参保率稳步提升。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农村居民、非公经济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城镇失业人员为重点,贯彻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已形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医疗保险为补充,以医疗救助为托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医疗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截止1230日,全州共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223522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141368人,参加城乡居民1082154人,参加生育保险96962人,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保群众依法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初步实现全民医保应保尽保的基本目标。

2、健全稳定可持续筹资运行机制,确保医保基金平稳运行。2020年,非就业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个人缴费每人每年250元,基金收支规模不断扩大,基金收支、结余进入相对稳定增长阶段,基金运行平稳,制度运行可持续。

3、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及时有效对困难群众开展医疗救助。进一步织牢医疗托底保障安全网,继续强有力推进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民生工程,在做好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同时,精准识别救助对象,优化救助程序、提升救助水平、加大救助力度,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助尽助,贫困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明显减轻。截止1230日,医疗救助28余万人次,救助总计9000余万元。

4、持续脱贫攻坚,常态推进医疗保障精准脱贫。医保扶贫是治疗脱贫攻坚中因病致贫返贫顽疾的一剂良药,旨在让贫困群众敢看病、方便看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聚焦参保底数清楚、参保状态清楚、参保问题清楚、参保结果清楚四个清楚,实现应保尽保落实、政策稳定落实、待遇保障落实、问题整改落实、问题清零落实五个落实,确保工作要求、形成合力、挂牌督战、攻坚克难、配套措施五个到位,全面打响医保扶贫百日攻坚战,全面清扫医保扶贫短板弱项。一是攻克坚中之坚,贫困人口参保一户不漏、一人不少。截止1230日,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2483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在保持健康扶贫医保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的基础上,基本解决动态调整贫困人口系统标识不精准、县域外一站式直接结算不通畅、慢病卡办理时间长、转诊转院一刀切等突出问题。二是全面政策保障,就医报销比例最高最优、服务最佳。实行就医一站式结算,三重保障后报销比例达91%,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10%以内,贫困人口就医负担明显减轻。

5、全力以赴战疫,坚决医保疫情防控一战到底。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通过两个确保举措和实施减半+缓缴政策,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1)创新举措,两个确保支持疫情防控。一是出台10条特殊报销政策,临时调整5项政策规定,对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一律免费救治,医保支付90%。二是按照做好常态化防控救治医疗保障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要求,对救治资金清算、新冠病毒抗体测定医疗服务价格、境外回国人员和外籍人员医保支付、对减征工作作出明确规定。三是及时向全州7家定点救治医院预拨医保基金900万元,目前,结算确诊和疑似病例56人次,结算医疗费用208384.19元,本统筹区内就医结算89168.657。四是在瑞丽疫情防控日益严峻的情况,每周选派2名干部职工支援瑞丽疫情防控,每周选派2名干部深入挂钩社区开展疫情防控。五是全力推行医保常规事项不见面办、紧急事项及时办、报销特殊事项便民办、非急事项延期办、消除隐患放心办,确保了疫情期间群众办事不断电

2)破解难题,减半+缓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实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减半+缓缴政策制度,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明确自20202月起,在德宏州统筹区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对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5个月,减征执行月份要连续连贯,不得延后执行。部分企业经减征后,短期内缴医保费仍然有困难的,实施职工医疗保险费缓缴,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为1663户企业减负3964.55万元,通过切实有效的措施有效缓解了企业困难。

6、医保待遇支付标准明显提高,群众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1)报销目录和比例明显提升。全面执行2019/2020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涵盖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共121个,多为近年来新上市且具有较高临床价值的药品,能满足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达82%75%以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报销比例、个人账户配置等方面均有大幅度提高。慢特病办理交由有资质的医师直接办理,待遇保障水平符合国家医改要求。

2)支付范围明显扩大。新增康复综合评定等29项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支付范围,落实118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保险结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将糖尿病、高血压纳入门诊用药报销范围,人均定额报销2000元。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跨省就医备案等基本实现全国互联互通。截止202012月底,享受异地就医10000余人次。

3)就医结算更加快捷。深化经办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参保人就医结算事项一站式待遇报销。2020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78433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48997万元,共享受待遇147980人次;支付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4061万元,享受待遇4777人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91354.21万元,待遇支出75423.32万元(其中普通门诊支付7177.92万元,住院支付58763.81万元,慢、特病门诊统筹支付2273.21万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73.66万元,大病保险支出7034万元),享受待遇人数647703人次。

7、敢动真格护航医保基金安全,持续高压态势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坚决不能让医保基金成为新的唐僧肉,频出硬招实招,重拳打击专钻政策空子、蠢蠢欲动的欺诈骗保行为。

1)强化医保对医疗行为监管。修订和完善全州医保服务协议、考核评价体系、医保费用结算全面审核机制,探索医保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量身定制个性化定点服务协议,签订服务协议医药机构816家(定点医疗机构445家〈含村卫生室〉、定点药店371家),实现医疗费用、医疗质量双控模式。

2)出台制度规定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及时出台《德宏州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公示暂行办法》《德宏州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暂行办法》《德宏州医疗保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州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3)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以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健全完善欺诈骗保案件举报制度和飞行检查制度,积极配合国家医保局和省医保局飞行检查,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扶贫领域医疗费用全面核查等专项行动,重拳出击、铁腕治乱,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上半年行政处罚两定医药机构3家,追回医保基金46.5万元,罚款111.9万元,解除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3家。9月至10月,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医疗费用全面核查等专项行动,查出医疗机构不合理费用2000余万元,立案查处医疗机构2个,药店7个,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

8、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以总额预付为主,按病种付费、按项目付费的多元复合式医疗保障支付方式。根据分类管理要求,对医疗机构级别、类别、床位、病床使用率、病人外转率进行综合分析,制定下发了《德宏州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额包干实施方案》,全面推行全州住院总额付费包干和门诊总额付费包干两种支付方式改革,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合理确定住院资金总额和门诊资金总额,实行医保资金住院总额包干、普通门诊以乡镇为单位总额包干。对医疗机构实施定期考核、违规惩处,动态管理。全州医疗保险资金总体运行向好发展,从2018年的当期超支转为2019年的当期略有结余。根据《德宏州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德办发〔20209号)精神,制定了《德宏州县域内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资金按人头打包付费试点实施方案》、《德宏州县域内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资金打包付费考核实施方案》不断推进全州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向更优化更科学领域发展。

9、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医保服务体验。积极配合省局做好数字云南建设和国家医保局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智慧医保建设,构建以智慧医保平台为基础,医保公共服务等15个应用子系统为支撑的医保信息网络。推进全省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应用,开展15类医保信息业务编码的标准化工作,不断推进定点机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等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化工作,形成通用语言。开展我州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医师、医保护士、医保药师编码标准信息维护工作,其中:定点医疗机构(含村级卫生室)入库445家,定点零售药店入库371家,医保医师入库3563名,医保护士入库4272名,医保药师入库249名。启动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实现同时支持扫二维码、医院诊间结算、建档立卡人员一站式结算就医购药服务等新体验,截止1230日,全州共有83家定点医院、25家村级卫生室以及371家定点药店开通了应用,覆盖率分别为83%73%,全州三级医疗机构及各县市人民医院均已全部开通应用,提前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指标任务。全州共激活医保电子凭证超过31.78万人,激活率26.02%

10、深入推进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能放尽放、能减尽减、能快则快、能便则便。取消定点医药机构资格审查和新开业民营医疗机构申请医保定点1年等待期,医药机构成立即可申报,30个工作日办结,定点结果全州全省互认,医药机构无需重复申请。针对参保人开药难、多次跑堵点,将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待遇审核下沉至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办,放开门诊就医选点和开药量限制,实施长处方政策,减少参保人就诊购药频次。州内三级医院可直接转省外就医,解决转省外就医难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在职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 7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2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2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391.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1.0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收入合计384.06万元,增长7.03万元,同比增长0.02%。原因是我单位人员增加,职能不断理顺,故办公经费、项目经费、人员经费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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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429.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79万元,占总支出的67.01%;项目支出141.70万元,占总支出的32.0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2019基本支出244.11万元项目支出50.00万元同比增长17.89%183.4%,项目增长过快的原因是2019年由于我单位新成立,项目较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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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用于保障医保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7.79万元,增长225.82万元。原因为我单位20196月才开始正常运转,发放单位员工工资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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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141.70万元。同比增长183.4%,项目增长过快的原因是2019年由于我单位新成立,项目较少。其中: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0.15万元:根据德财行〔2020111号支付机关党组织工作经费0.1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3.1万元:根据德财库〔20208号支付2019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61.07万元;根据德财社〔202050号支付2020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7.03万元;根据德财预〔202098号支付州医疗保障局工作经费(州政府领导干部工作经费)3万元;德财预〔2020103号支付州医疗保障局工作经费(州政协领导干部工作经费)2万元信息化建设支出50万元:根据德财社〔2020176号支付2020年系统运行维护经费50万元医疗保障政策管理支出2.77万元:根据德财社〔202094号支付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经费2.77万元医疗保障经办事务支出15.67万元:根据德财社〔202093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经费15.6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9.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3%较上年增加185.08万元,原因是我单位人员增加,职能不断理顺,故办公经费、项目经费、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5.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5.9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5.2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2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377.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05%,医疗保障管理事务377.9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36.3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3.11万元,信息化建设50.00万元,医疗保障政策管理2.77万元,医疗保障经办是我15.67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8.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7.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8%主要用于党务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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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万元。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8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5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1万元,占84.37%;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占15.6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1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8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医保部门检查调研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4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0.55万元,差旅费0.4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81万元,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德宏州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8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27万元,固定资产53.33万元,比上年增加23.5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2.6 

29.27 

53.33 

 

10 

 

43.3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      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填报全额为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54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3、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4、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000576401111

 [附件: 2020年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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