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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地方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等政策措施和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指导各县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定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的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定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的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和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4.根据州委、州政府授权,对县市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5.统一领导和管理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
16.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负责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负责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负责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内设11个科室,办公室、法规科、确权登记和测绘地理信息科、规划科、开发利用和行政审批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耕地保护监督科、矿产资源管理科、执法监督科、监督协调科、组织人事科;下属3个事业单位,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整治中心、土地收储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关于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成立德宏州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德宏州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工作方案》(草案)。州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经费150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已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招标工作。州规委会取消审查各县市建设项目规划方案,由各县市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和审批工作,简化审批程序。州级召开规委会会议1次,审议瑞丽市鹿港新城规划方案;芒市召开规委会23次,审查各类规划方案117个;瑞丽市召开规委会17次,审查各类规划方案75个;陇川县召开规委会27次,审查各类规划方案53个;盈江县共召开规委会8次,审查各类规划方案15个;梁河县召开规委会6次,审查各类规划方案13个。加强古茶树(园)资源保护,列入省级古茶山周边村庄规划编制试点2个,试点村庄规划已编制完成,通过省级联合审查。
2.关于耕地占补平衡指标。通过省级审查指标入库5个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数量569.43亩,新增水田规模2889.57亩,新增粮食产能142.6361万公斤。全州库存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数量指标10000亩,其中水田1000亩,粮食产能170万公斤。全州欠国家级补充耕地数量指标3772亩,水田规模指标2333亩,粮食产能指标235.68万公斤。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统筹管理后,库存数量指标10569.43亩,其中水田3889.57亩,粮食产能312.6361万公斤。
3.关于推进“三个挂钩”工作。一是增减挂钩工作情况。省自然资源厅批准实施32个增减挂钩项目,1个项目已通过省级验收(西山等6个乡镇项目调整方案),其余31个项目涉及447个拆旧片区(地块);完成复垦面积975.67公顷(14635亩)、复垦率86.59%,已拆除8815户、拆除率89.79%。二是增存挂钩工作情况。全州共消化批而未供土地0.98万亩,完成任务量的140%;处置闲置土地1843.66亩,完成任务量的116.83%。三是增违挂钩工作情况。自然资源部下发德宏州2019年度土地卫片图斑共1607个,经检查,全州实有土地卫片图斑共1541个。经图斑分割合并,进行初步合法性判定,全州系统填报图斑1569个,总面积24795.95亩,占耕面积11093.71亩、占基本农田总面积为1181.94亩。
4.关于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德宏州共有疑似违建别墅项目19个。经德宏州违建办召开联席会进行审查,确认违建别墅项目17个,其中,位于重要河道、湖泊、水库、湿地管理范围内项目2个,已按照有关要求整改到位;位于瑞丽江—大盈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5个,均为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立项、用地、环评、水保、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等各项审批手续基本完备,按照《全省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采取“保留建筑物”的处置方式进行处置。
5.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整治。州委召开第118次常委会,传达学习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州政府办公室下发《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扎实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目前,部、省级分3批下发全州疑似问题图斑47983个,已完成摸排图斑47983个,完成率100%,已上报省厅17462户,占部省级下发疑似图斑比例为36.39%。
6.关于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制定印发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力争2020年底前全州各县市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办理时限分别压缩至5个、2个工作日内。全州累计不动产登簿总量11.54万条,颁发不动产权证书7.38万本,不动产权证明4.02万份。州系统平台与5县市进行同步关联,瑞丽市、芒市登记数据实现实时上传州级。完成139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大证发放,发放不动产权证书501本面积434.86万平方米;已基本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4262套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及调查数据审核工作,对手续完备、符合发证条件的725套搬迁安置点住房颁发了不动产权证书。稳步推进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发放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3250本面积81576.53亩,不动产权证明49份,抵押面积15462.9亩、金额6773.05万元。扎实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州目标任务23.4万宗,已完成“云宅调”数据采集24.05万宗,完成率103%。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 23人,事业编制22人。在职实有4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9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19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412.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12.8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704.11万元,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严格,认真贯彻落实财政保三保政策,压缩部门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12.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12.8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12.85万元(本级财力2412.8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704.11万元,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严格,认真贯彻落实财政保三保政策,压缩部门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12.8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41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7.0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6.91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数和调出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相应减少;项目支出1655.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27.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未纳入州本级支出,二是减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专项资金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9万元,主要反映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7.01万元,主要反映机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67万元,主要反映机关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4.2200101-行政运行720.41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2200104-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1547.6万元,主要反映德宏州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管理业务和土地整治项目等支出;
5.2210201-住房公积金50.26万元,主要反映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6.2240601-地质灾害防治25万,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1.9万元,较上年增加50万元,增长228.3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收入2021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万元,较上年减少0.3万元,下降2.6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300人次。
下降原因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等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0.9万元,较上年增加50.2万元,增长469.1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0.1万元,较上年增加40.1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8万元,较上年增加10.1万元,增长94.3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长原因是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核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3个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的批复》(德政复【2020】12号)核定州土地整治中心公务用车1辆;为确保有序推进全州土地整治工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也相应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德宏州州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经费
绩效目标:完成德宏州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德宏州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及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建设、德宏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
2.德宏州城乡规划工作经费
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 德宏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州级汇总工作经费
合理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后,按照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原则,参照近年征地补偿费用在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间的实际支付比例,合理确定区片综合地价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
4. 2021年非税收入征管成本经费
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5.德宏州土地整治中心车辆购置经费
开展全州土地整治、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开发等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管理;制定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可研、规划设计及预算、测量等工作;组织和指导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实施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做好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统筹协调、竣工验收等工作;统筹管理使用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做好国土空间综合整治有关技术指导等工作。
开展2021年土地整治项目以及高标准农田试点项目新增耕地核查工作。
6.德宏州土地整治项目勘察、可研、设计、新增耕地核查及土地收储工作经费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编制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合理确定未来三年土地储备规模,对三年内可收储的土地资源,在总量、结构、布局、时序等方面做出统筹安排,优先储备空闲、低效利用等存量建设用地。二是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土地市场调控的需要,结合当地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因素,合理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三是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入库、项目实施、竣工验收、设施管护、资金使用等监督管理并提供技术服务,对拟上报的基本农田面积、灌溉水田面积、项目资金安排明细等有关情况进行核查。
7.德宏州矿产资源管理业务经费
通过开展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报告、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工作;开展矿山储量动态测量工作;开展2020年度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核查工作;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第三方评估和对已入库的绿色矿山聘请专家开展复核工作;开展德宏州矿业权智能审批系统建设。规范德宏州矿业权依法依规管理,培育德宏绿色矿业发展。
8.德宏州州本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
通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区调查工作,查清重点防治区地质灾害隐患的基本情况;基本建立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基本完成“四大体系”建设,基本解决防灾减灾体系薄弱环节的突出问题,显著增强防御地质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实现同等致灾强度下因灾伤亡人数明显减少,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逐步降低,地质灾害对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影响显著减轻,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提供地质安全保障。
9. 德宏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和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工作经费
利用卫星遥感资料对土地开发利用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推进了我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充分发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客观性、公正性,有效遏制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卫片执法主要任务是:一认真核查卫片执法图斑、及时发现、制止、报告和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二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严肃约谈问责;三扎进制度的笼子,实施”增违挂钩”。
10. 德宏州州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经费
完成约20个州级发证矿山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工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州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2.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3)经营支出: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57.05万元,与上年833.96万元对比减少76.91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数和调出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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