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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统计局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德宏州统计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德宏州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德宏州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州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实施州委、州政府、省统计局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体制改革方案,组织指导全州各县市、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2、在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3、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全州社会监测和统计执法。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基层统计业务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6、搜集、整理、提供全州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全州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州委、州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搜集、整理、提供全省州(市)、县及全国少数民族自治州基本统计资料,并进行对比分析;
7、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州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搞好统计信息咨询服务;
8、逐步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州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州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指导全州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和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的要求,组织实施全州统计专业技术职务的培训和考试工作,组织和管理全州统计人员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工作,协助县市政府管理县市统计局局长、副局长;
10、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1、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和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加工,统计核算、上报提供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德政办发[2011]68号《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德机编[2013]19号《关于同意德宏州统计局内设机构调整的批复》、德机编[2015]9号《关于同意州统计局增加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等事项的批复》。根据上述职能职责,德宏州统计局设办公室、国民经济核算科、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科、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科、能源投资统计科、工业贸易统计科、统计法规科、德宏州统计局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统计分局、加挂服务业统计科牌子、加挂统计执法支队牌子11个内设科室及一个下属科级事业法人单位--德宏州普查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从严从实推进统计系统党的建设
一是要着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统计工作不仅是业务工作,更是政治工作。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把“两个维护”作为党的建设的首要任务,坚定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把“两个维护”体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和重要批示精神的生动实践上,体现在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的具体行动上,体现在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工作实绩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党的领导体现在统计事业全领域、全方位、全过程,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以更加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更加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诠释使命担当。二是切实提高党建工作质量水平。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坚持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一起考核,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化党建品牌建设,着力解决党建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人、财、物、数等重点领域监督管理,重点防控好参与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以数谋私等廉政风险点,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督促整改解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利用本地红色资源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建设,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2、全力深化统计领域改革创新
要认真总结第四次经济普查反映出来的一些行业常规年度的问题,提高统计调查的代表性、准确性。加强“四上”与“四下”企业调查之间、快报与年报之间的有效衔接。积极推进服务消费统计、农业农村统计、新兴服务业统计改革。健全社会统计指标体系,完善科技统计,强化人口动态统计监测,推进劳动工资统计改革。改进完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统计监测报表制度。深化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关系及数字经济、电子商务、网络直播销售、大数据应用、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统计方式研究。
3、认真组织实施统一核算改革
统一核算是党中央部署的重大国民经济核算改革任务,全州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关于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开展工作,确保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各项任务部署落实到位。认真研究,深入理解核算体制发生的重大改变,全面准确理解统一核算的主要内容和变化情况,切实抓好32项统一核算基础指标的分析研判和上报工作。抓紧制定德宏州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方法,在确保统一核算根本要求的基础上,尽量实现各县市按核算方法核算与统一核算结果的基本衔接,使各地对经济走势的监测预警作用能有效发挥。继续推进和完善地方资产负债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工作,逐步扩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核算范围。做好文化产业等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工作。
4、扎实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有序推进全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州各级统计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感,按照职能分工,共同全力做好普查工作。二要认真做好普查登记保障准备。强化保障机构、经费、人员和办公条件“四落实”。三是选优配强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要选调一批素质好、责任心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有过普查或大型调查入户经验人员,组成我州普查工作骨干队伍。要及时支付招聘人员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待遇不变,确保普查工作队伍稳定。四是坚持依法普查。各地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五是确保数据质量。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确保普查数据可核查、可追溯、可问责。六是提升信息化水平。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七是加强宣传动员。各级宣传部门和普查机构应抓紧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多种及时有效的普查宣传,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5、持续提升统计监测预测预警能力
一是提高经济分析精准度。围绕州委七届六次全会确定的“一年重点突破、两年全面提升、三年经济发展翻一番,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奋斗目标,持续加大对全州经济运行的监测分析和预警预判,从深度解读和研判入手,深入解析全州经济运行、发展长短板与值得关注的问题,有效发挥准确监测、科学预警、防范风险作用。二是建立完善重点领域统计监测。抓紧建立反映新发展理念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揭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继续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和试验区统计,探索自贸区统计、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建立。三是优化统计信息服务。努力强化统计服务时效性。做好月度、季度和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数据发布和解读工作,深入分析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亮点新变化新特点。及时向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数据预测情况。完善“数据德宏”APP,提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抖音等新媒体作用。开展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实施纪念日宣传活动。
6、推进依法治统向纵深发展
一是积极推进县市落实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进党校,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持续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各项宣传活动。二是不断完善“三项制度”和统计信用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全面深化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落实。三是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提高统计行政服务办事能力。四是认真组织开展省局反馈“双随机”执法检查情况整改工作和转交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执法检查工作,同时做好全州统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
7、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
一是推进统计规范化建设。按照构建“基础扎实、工作规范、运转顺畅、保障有力”的工作目标,深入推进县级、乡镇(街道)、村(社区)、部门、开发园区、联网直报单位“六位一体”的统计规范化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规范,强化考核验收,创建“基础数据质量示范乡镇”,促进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升级。二是完善县乡两级统计规范化管理规范。要细化工作要求,努力提升组织领导、统计调查、统计服务、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法制建设和统计管理六种能力。三是深入推进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强化部门统计人员的统计业务、统计法制培训,努力提高部门统计能力和工作水平。四是加强联网直报单位统计规范化建设,强化对联网直报单位的服务指导和业务培训。
8、认真做好各项重要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二是认真开展禁毒防艾工作。三是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四是加强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国家安全防线工作。五是认真抓好老干部工作。六是认真做好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七是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八是加强保密工作。九是认真抓好全州统计系统工会、信息化建设、财务人事、新闻宣传等各方面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 18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625.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25.6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6.93万元,主要原因是开展的工作项目增加了预算安排经费,为统计常规业务工作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25.6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25.6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5.60万元(本级财力625.6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6.93万元,主要原因是开展的工作项目增加了预算安排经费,为统计常规业务工作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25.6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25.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4.8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离岗退养1人于2020年12月正式办理退休,减少工资预算数;项目支出110.8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万元,主要原因是开展的工作项目增加了预算安排经费,为统计常规业务工作经费。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行政运行支出433.15万元,其中:用于人员经费支出387.1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6.0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统计管理支出10.80万元,其中:主要用于项目支出10.8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专项普查活动支出50万元,其中:主要用于项目支出5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50万元,其中:主要用于项目支出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行政单位离退休用于公用经费支出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用于人员经费支出45.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用于人员经费支出0.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用于人员经费支出33.94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137.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8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津贴补贴237.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奖金11.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住房公积金3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8万元)、手续费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水费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0.4万元)、电费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5万元)、邮电费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工会经费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5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8.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02万元,项目支出7.2万元)、差旅费13.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15万元)、会议费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4万元)、培训费5.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95万元)、公务接待费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4万元)、劳务费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1万元)、维修(护)费1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8万元)、印刷费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州统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6.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德宏州统计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德宏州统计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14.2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254人次。
公务接待费预算数减少的原因是:在经费预算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编制预算,严控陪同人数、陪餐标准。主要用于统计部门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学习交流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支出,省、州检查指导等接待工作发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德宏州统计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德宏州统计局无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人口普查:是指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统一的方法、统一的项目、统一的调查表和统一的标准时点,对全国人口普遍地、逐户逐人地进行的一次性调查登记。人口普查工作包括对人口普查资料的搜集、数据汇总、资料评价、分析研究、编辑出版等全部过程,它是当今世界各国广泛采用的搜集人口资料的一种最基本的科学方法,是提供全国基本人口数据的主要来源。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州统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6.0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6万元,原因是2021年人员职务职级变动,公务交通补贴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统计事业发展目标正常运转所需的办公经费、水电费、邮电费、邮寄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310000441000111
[附件: 德宏州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20210207025336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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