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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德宏州委员会2021年预算公开

浏览量:7502   作者:  日期:20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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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德宏州委员会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政协德宏州委员会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政协德宏州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政协德宏州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政协德宏州委员会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政协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委员会是德宏州的地方行政机关,其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可根据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提议,举行有各党派、团体的负责人和各族各界人士的代表参加的会议,进行协商,亦可建议上列单位将有关重要问题提交协商。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1政协德宏州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设若干界别。政协德宏州委员会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和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参加本会组织的会议和活动。

2.政协德宏州委员会全体会议的议案,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常务委员会的议案,应经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各参加单位和个人对会议的决议,都有遵守和履行的义务。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

3.政协德宏州委员会,在本会会议上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4.参加政协德宏州委员会的单位和个人,有通过本会会议和组织充分发表各种意见、参加讨论地方大政方针和重大事务的权利,对机关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以及对违纪违法行为检举揭发、参与调查和检查的权利。

5.每届政协德宏州委员会的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人选及界别设置,经上届政协德宏州委员会主席会议审议同意后,由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每届州政协委员会任期内,有必要增加或者变更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决定人选时,经本届主席会议审议同意后,由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政协德宏州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如遇非常情况,由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得延长任期。

6.政协德宏州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若干人和秘书长。政协德宏州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即临时召集之。

(二)机构设置情况

州政协为厅级单位,2020年编制为42人。处级(10个):1室:政协办公室;9委:提案委、经农委、人资环委、教科卫体委、社法委、民宗委、文化文史学习委、委员联络委、侨务外事委。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中共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和省委政协工作会议、州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主轴,把服务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工作主线,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中心环节,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在中共德宏州委的坚强领导下,锚定新时代的使命任务,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突出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强化委员责任担当,努力在推动德宏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加快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和瑞丽试验区建设、推进边疆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体现政协新作为、展现政协新担当、作出政协新贡献。

二、目标要求

(一)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政协党的建设。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是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坚持定期向党委汇报党组工作、常委会工作情况,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政协工作,确保党委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政协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坚决扛起实现党对政协领导的政治责任,切实发挥好政协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协助州委筹备召开州委政协工作会议,制定出台我州的实施办法和配套制度,以党的政治建设为引领,推动政协各项工作。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实现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全覆盖、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全覆盖。

(二)坚持思想政治引领,全面凝聚改革发展共识。突出思想政治引领,着力提升履职成效,努力把政协建设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建立完善常委会议集体学习、委员集中学习培训等学习制度,引导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史、新中国历史和统一战线历史、人民政协历史,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求同存异、聚同化异,推动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思想上共同进步。把凝聚共识作为重要职能融入视察考察、调查研究、协商履职活动,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解放思想、跨越发展”大讨论为载体,发挥政协优势,积极建言资政。广泛宣传、解读、阐释中央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的共识,汇聚推动德宏改革发展的磅礴力量。

(三)坚持围绕中心履职,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深化对人民政协性质定位的认识,围绕新时代地方政协“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的具体要求,推动在落实党对政协工作全面领导上更进一步、在思想理论武装上更进一步、在提高履职质量上更进一步、在改进工作作风上更进一步、在加强“两支队伍”建设上更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坚持落实党委会同政府、政协制定年度协商计划制度,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紧紧围绕州委七届六次全会确定的“一年重点突破,两年全面提升,三年经济发展翻一番,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目标和“把德宏打造成为全国沿边开放新高地、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先行州”的定位,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资政建言,凝聚共识。坚持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职全过程,不断丰富协商议政内容和形式,积极探索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完善协商议政格局,广纳群言、广集民智。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继续深化全州政协系统“七个助推”“九个一”脱贫攻坚助推行动,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易地搬迁社会治理专题议政协商;聚焦社会事业发展,深入开展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情况调研,提出意见建议;聚焦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开发,开展“一张蓝图、多规合一”专题协商;聚焦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对宗教工作“一网两单”制度推进落实和兴边富民工程沿边三年行动计划推进落实情况开展协商;聚焦产业培育发展,对做大做强畜牧产业开展专题调研,积极建言资政;以跨境电商发展为重点,聚焦助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建设开展深度调研;围绕德宏州营商环境提升十大行动、重大项目落地和重要产业发展情况等专题开展民主监督;以“一带一路”人心相通为主题,加强对外交流交往。加大提案协商办理力度,由主席会议成员和委室领衔协商办理提案不少于30件。着力提升协商质量,增强履职建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做到发声发在点子上、监督监在关键处。

(四)坚持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加强委员队伍建设。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要求,强化委员政治责任,教育引导政协委员深刻认识和切实珍惜委员荣誉和政治身份,把做到“两个维护”作为责任担当的首要任务,增进“四个认同”,在政治立场上不含糊、政治原则上不动摇,关键时刻靠得住、站出来、敢发声;强化委员履职责任,教育引导政协委员加强学习,全面增强履职本领,自觉做人民政协制度的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和党的政策宣传者、群众利益维护者、社会和谐促进者,以模范行动展现新时代责任委员的风采。加强委员服务与管理,积极探索开展“委员之家”创建,尊重和支持委员依照政协章程履行职责,健全委员履职档案、常委会组成人员提交履职报告并向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等制度和委员履职激励约束机制,开展好委员履职评价和定期考核工作,推动委员坚持为国履职、为民尽责,把事业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

(五)坚持以模范机关为目标,全面加强政协自身建设。加强专委会建设,发挥专委会基础性作用,着力提升专委会联系委员的能力和水平。健全专委会向主席会议报告工作、向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制度,完善主席会议向常委会报告工作、主席会议成员和专委会联系界别委员等制度。加强提案工作、视察调研、反映社情民意、对外交往、新闻宣传、理论研究等经常性工作制度建设。启动“智慧政协”建设,推进提案信息化平台建设,推动政协工作数字化。加强对县(市)政协工作的指导,开展新时代加强和改进基层政协工作课题研究。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教育引导政协干部树牢“一线”意识、保持“一线”状态,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持续改进作风,从严从实监督管理,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工作出色、作风优良”的政协干部队伍。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驰而不息正风肃纪。落实好“八个坚决肃清”要求,坚决肃清秦光荣等流毒影响和我州系列违纪违法案件的恶劣影响,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主要任务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2020年共安排四十个协商议题、三项调研活动、三项视察活动、二项民主评议活动、一项课题研究。

(一)四十个协商议题

1.全会议政协商议题2个,即:《政府工作报告》全会议政协商、“两院”工作报告全会议政协商;

2.常委会专题议政协商议题1个,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易地搬迁点社会治理工作常委会专题议政协商;

3.民主监督协商议题2个,即:全州宗教工作“一网两单”制度推进落实情况民主监督协商、优化自贸试验区德宏片区营商环境推动“放管服”工作落实民主监督协商。

4.专题协商议题5个,即:全州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专题协商、德宏州兴边富民工程沿边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情况专题协商、德宏州推进“一张蓝图,多规合一”国土空间编制工作专题协商、将“马嘉理事件”发生地建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专题协商、做大做强畜牧产业专题协商;

5.提案办理协商议题30个。其中:州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副厅级干部每人领衔1件重点提案办理协商,共10个议题;州政协办公室、各专门委员会从委员提案中选取2件提案开展提案办理协商,共20个议题。

(二)三项调研活动

1.助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情况调研;

2.“政协委员之家”创建工作调研;

3.明代上四关遗址调研。

(三)二项视察活动

1.全州在建重大工程情况视察;

2.全州重大产业项目情况视察。

(四)二项民主评议活动

1.对州交通运输局开展民主评议;

2.对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民主评议。

(五)一项课题研究

新时代加强和改进基层政协工作课题研究。

同时,根据《政协德宏州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界别工作的意见》(德协发〔2018〕41号)文件要求,各专委会年内组织开展2—3次界别小组活动;年内组织出版《德宏德昂族百年实录》史料;启动《德宏政协志》(续篇)编撰工作;启动《德宏阿昌族百年实录》史料的征集、整理工作;积极完成州委、州人民政府下达的协商、调研、视察、课题研究等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协助完成全国政协、省政协相关调研、视察、专题协商等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 33人,工勤编制9人。在职实有5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44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4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789.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89.3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07.26万元,减少比率为22%,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为退休人员工资未在2021年预算上体现。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789.3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89.3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89.35万元(本级财力1789.3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07.26万元,减少比率为22%,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为退休人员工资未在2021年预算上体现。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789.3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89.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6.3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27.2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为退休人员工资未在2021年预算上体现;项目支出50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为联系委员活动经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7.6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工资发放;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支出;3住房保障支出76.9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部分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1059.9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330.44万元,津贴补贴支出400.99万元,奖金27.54万元,绩效工资120.38万元,机关单位养老保险102.63万元,工伤保险1.03万元,住房公积金76.97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506.16万元,其中办公费64.48万元(基本支出24.48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印刷费20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50万元(基本支出20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会议费83万元(项目支出),培训费50万元(项目支出),公务接待费19.4万元(基本支出9.7万,项目支出9.7万元),劳务费33.5万元(基本支出13.5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工会经费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2.75万元(基本支出21万元,项目支出21.75万元),其他交通费84.68万元,因公出国费20万元(项目经费),办公设备购置8.55万元(项目经费)。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22万元,其中离休费16.56万元,生活补助6.66万元。

4、资本性支出200万元(全部为项目经费)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部门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提案办理经费金额2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芒市、梁河县、盈江县、陇川县、瑞丽市等5县市基层政协办公条件改善。2021年执行,分配方案确定后再另行公开。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州政协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3.45万元,较上年增加18.45万元,增加比率为5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州政协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20万元,较上年增加20万元,增长率1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因公出国(境)20人次。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做出国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州政协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7万元,较上年减少0.3万元,下降3%,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1次,共计接待720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州政协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3.75万元,较上年减少1.25万元,下降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75万元,较上年减少1.25万元,下降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 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州政协2021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3.16万元,安排情况如下:

2021年商品和服务支出203.16万元(办公费20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20万元、公务接待9.7万元、劳务费13.5万元、工会经费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其他交通费84.68万元),2020年商品和服务支出210.46万元,2021年比2020年减少7.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各项费用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310000413100111

 [附件: 附件4.部门预算公开样表2021020404215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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