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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社会稳定工作,维护边疆团结安宁,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5.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研究分析德宏州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我州少数民族加快发展,参与协调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6.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7.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宗教关系。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承办德宏州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8.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9.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10.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对宗教培训机构建设的指导,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承担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工作。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
11.负责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外事管理工作,支持、帮助宗教界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开展民族宗教方面对外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友好交往活动,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12.指导县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引导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范和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对我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等非法、违法活动。做好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协助县市人民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
13.承办德宏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州民族宗教局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民宗委的关心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州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注重夯实基础、解决问题、正面引导和精细服务,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打好“民族团结”优势牌,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1、稳基础,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稳定
一是认真排查问题隐患,加强研判,妥善调处矛盾纠纷。开展好排查分析影响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因素及存在隐患工作,全面掌握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和谐动态情况,及时介入,妥善处置,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全年全州围绕影响民族宗教关系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形势分析研判65次。二是顺应当前形势,加强网络舆情监管工作力度。督促贯彻落实《德宏州民宗局关于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网络舆情联动处置的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德宏州民族宗教系统网络舆情应对工作队伍建设,提高网络舆情监管工作能力。三是加大对敏感时期和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在2019年元旦、春节、全国两会、“3.14”、南传佛教入夏安居、中秋、新中国70华诞以及民族节庆等敏感时间节点,进一步提高节庆活动期间反恐维稳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在民族宗教领域反恐维稳工作中,做到突出重点,强化责任,转变作风,做好矛盾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克服侥幸心理、麻痹大意、警惕性不高心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反恐维稳的组织领导,形成抓好反恐维稳工作的合力。四是加强值班,切实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在重要节庆、敏感时间节点,严格落实领导干部24小时带班和值班制度,安排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干部值班,确保有关情况及时上传下达,各项工作高效运转。五是认真开展宗教领域消防安全生产工作。2019年春节前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民宗局对52个汉传佛教场所开展了消防安全检查,排查率达75%;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20余个汉传佛教重点寺院开展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炒作头香、烧高香、解签骗钱等佛道教商业化问题;检查宗教活动场所消防水源、消防器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在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六是积极开展在宗教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进寺观教堂活动。截至2019年9月,宣传活动共覆盖全州698所宗教活动场所,悬挂43条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200余份、张贴705张宣传画,发放宣传手册900余份,极大地调动了宗教人士及信教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了信教群众的法治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氛围,达到了预期宣传教育效果。七是组织召开全州第37个“民族团结月”法规政策培训、“我和我的祖国”宗教界座谈会和民族学会工作座谈会,总结民族宗教工作成效,布置安排下一步工作。
2、利民生,不断激发民族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2019年,争取国家及省各类民族宗教专项资金8203.9万元,资金主要聚焦脱贫攻坚主战场,围绕少数民族贫困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沿边三年行动计划、扶持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等脱贫攻坚任务安排使用项目覆盖各族群众15273户545287人次,其中建档立卡7480户26170人次。资金的投入和项目的实施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部门强有力的资金保障。一是组织实施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按照《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云民宗发〔2018〕59号),2019年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3849.78万元,创建25个示范典型,其中创建1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5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16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3个民族特色村,抓示范、强引领,助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如期实现精准脱贫、全面小康的目标,完成年度创建任务。同时,开展2016-2018年少数民族特色村镇考核验收和申报命名工作,共有8个民族特色村命名为云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有5个村命名为第三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二是牵头实施沿边三年行动计划。出台《德宏州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实施意见》,全年各级各部门共落实沿边三年行动计划资金113880.23万元。其中:建设沿边特色城镇3195万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54122.7422万元、培育特色优势产业14155.0642万元、提升开放活边水平6472.56万元、加强稳边固边建设8050.0921万元、其他投入沿边乡镇的工程9885.892万元。其中州民族宗教局争取4475.58万元实施抵边城镇建设、兴边富民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工程、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和保险保障工程等。三是认真产业扶贫工作。2019年争取1274.85万元扶持特殊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其中投入860万元扶持9个自然村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投入414.85万元扶持6个村委会完善产业基础和发展产业。四是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指导各县市开展2016-2018年财政扶贫资金自检自查、2018年民族宗教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和2019年民族宗教专项资金使用安排情况检查等工作。4月和11月由德宏州扶贫办、德宏州民宗局、德宏州财政局、德宏州审计局等部门组成的扶贫资金项目调研(检查)组,先后对全州各县市2016-2019年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和检查。按照脱贫攻坚要求,积极审核调整2019年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确保民宗项目不违反扶贫涉农资金使用范围规定。
3、重服务,有力推动民族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一是民族文化。2019年全省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和“双百”工程项目列入2019年全省十件惠民实事。2019年1月,省下达我州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和“双百”工程项目12个,资金143万元。二是组织筹备参加全国民运会。由我州选送《稻花鱼丰收赛》在全国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获得金奖。三是组织“中华一家亲”系列活动。继续组织举办“中华一家亲·相约美丽德宏”海峡两岸各民族欢度泼水节、目瑙纵歌节活动。通过各级各部门紧密团结,齐心协力,团结拼搏,各项活动取得的圆满成功,得到了嘉宾和领导的一致好评,不仅让嘉宾体验了云南德宏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风情,更让嘉宾有了宾至如归的感觉,对云南德宏留下了深刻的记忆。四是建设德宏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与德宏师专共建德宏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五是设置德宏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展示室,制定文创产品工作方案,研发文创产品。
4、强法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认真开展学法普法活动。利用干部职工例会组织学习法律法规22场次,启动并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加2019年在线学法,组织开展干部职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奖知识竞赛活动、五五保密普法知识测试等活动。二是认真履行依法行政职能职责。认真对照新修订行政法规和地方规章的相关条款,结合国家宗教局、省民宗委相关要求,认领修改、完善州、县两级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及实施清单,共认领目录清单35项,完善实施清单18项。通过细致梳理,完善本部门机构改革后涉及划转的职能、职权权责清单。三是做好公民民族成份变更审批服务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各项规章制度,累计为符合变更条件的公民办理42份(人)变更审批。四是做好来信来访工作。热情服务,耐心解答,共接待群众来访5批次、7人次。
5、抓引导,注重提升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能力
一是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走访调研和重要节庆期,结合扫黑除恶、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反邪教宗教活动场所创建、“五进”(国旗国歌、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宗教活动场所)等活动对全州宗教活动场所、各族群众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做到时时讲、逢会必讲。二是全面开展“三支队伍”培训工作。举办宗教工作“一网两单”业务人员、全州基层妇女骨干宗教防渗反渗知识培训,共计培训600余人参加了培训。组织州佛教协会16名综合素质较高、讲经能力较强的教职人员,围绕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解读、民族团结、民族文化、反邪教反恐怖主义、扫黑除恶和南传佛教教义教规等,分别到5县市18个乡镇40余个寺院开展普法讲经活动,受教信众4000余人。入夏安居之际,在五个县市开展南传佛教宗教政策法规培训,参训人员1200人次。通过宣传和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候起作用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三是积极引导,充分发挥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为体现州委对宗教界人士的关心,春节期间,代表州委赴五个县市对宗教人士进行慰问,共慰问127名宗教人士,2个宗教团体,发放慰问金12.66万元。德宏州天主教举行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典活动并召开座谈会。德宏州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100余人欢聚盈江乐园寺,共叙友情,共话发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四是认真执行宗教工作“一网两单”制度,构建齐抓共治新格局。五是抓紧抓实宗教工作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六是妥善处理宗教领域热点难点及敏感复杂问题。
6、促团结,切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
一是按照示范州创建第一轮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国家、省、州内主流媒体宣传作用,有效利用国家、省、州宣传工作微信群和“德宏民族团结创建办”、“德宏民宗”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介,利用“目瑙纵歌节”、“泼水节”等重大节日庆典活动等契机全面开展宣传工作,全州形成了各族干部群众积极支持、主动参与的创建工作氛围。二是组织各县市创建办、各创建单位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中办发〔2018〕65号文件、《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以及七届德宏州委70次常委会上对创建工作的部署精神。三是组织人员赴昆明、普洱等州市交流学习,对两州市创建工作成功经验、做法及模式进行了全面的学习和借鉴。四是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打牢创建工作的干部基础。邀请云南财经大学何博教授对全州统战系统进行创建工作专题授课;州创建办走进州委党校为第26期中青班、第2期民妇干部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知识讲座。五是强化调研考核,确保创建工作问题清零。六是强化查缺补漏,确保迎检准备工作充分化。在确保创建全覆盖的基础上,初步确定了省级考评点23个、备选示范点28个。各县市制定了全县的和迎检点的迎检方案,做到“一县一方案、一点一方案”,迎检点实行县级领导挂包帮责任制,细化明确责任单位、联络员、解说员、车辆、食宿安排、交通、保卫、技艺展演等内容,全面推进示范州测评考核准备工作。七是经申报,“瑞丽市畹町南洋机工回国抗日纪念馆”被国家民委列入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教育基地。评选推荐我州1个模范集体、3名模范个人参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受到国务院表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966.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87.04万元,占总收入的97.3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79.24万元,占总收入的2.67%。与上年1303.64万元对比增加1662.6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目瑙纵歌文化园建设项目资金;中国·德宏2019年国际狂欢泼水节经费;烟草引资纠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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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03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8.08万元,占总支出的23.69%;项目支出2,312.57万元,占总支出的76.3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250.75万元对比增加1779.9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8.08万元。与上年681.57万元对比增加36.51万元,主要原因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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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12.57万元。与上年569.21对比增加1743.36万元,主要原是因增加目瑙纵歌文化园建设项目资金;中国·德宏2019年国际狂欢泼水节经费等经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于保障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如民族宗教事务经费、全州性宗教团体专项经费、全州五种世居少数民族学会业务工作经费、中国·德宏2019年国际狂欢泼水节活动经费、机动金州级民族专项经费、民族团结进歨示范州创建项目工作等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7.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61%。与上年1214.81万元对比增加1622.3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目瑙纵歌文化园建设项目资金;中国·德宏2019年国际狂欢泼水节经费等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19.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84%。主要用于机关及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公务接待、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行政运行支出521.35万元,主要是机关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工会经费、临时工及公益岗位劳务费、公务交通补贴、第十一届全国民运会《稻花鱼丰收赛》节目费、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及上层人士遗孀费 等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等. (2)民族工作专项支出1164.58万元,主要用于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机动金省级民族工作经费、机动金州级民族工作经费接待国内外及少数民族群众来访经费、德宏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歨示范州经费、景颇目瑙纵歌文化园建设项目经费、2019年国际泼水狂欢节经费、各种会议经费等支出及民族事务费其他项目支出。 (3)其他民族事务支出188.52万元,主要用于宗教工作经费、宗教团体工作经费和驻会人员生活补助经费、宗教届慰问金等;民族文化传统文化传承,例《汉载词典》编辑出版、傣文古籍“百项精品”、《现代汉傣词典》等传统文化传承、德宏州傣族景颇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和培训、宗教场所修缮等支出。 (4)公务员事务支出0.6万元,主要是用于优秀公务员奖金。 (5)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0.45万元,主要是用于共产党员活动开支。 (6)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3.62万元,主要是用于兑付2018年综考评绩效奖金;目瑙纵歌文化园建设项目经费等项目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0.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3%。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及其他支出 (1)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5.86万元,主要是用于宗教届人士春节慰问开支。 (2)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4.22万元,主要是用于离岗退养人员工资、绩效奖励及退休人员公用开支。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57.22万元,主要是用于机关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88万元,主要是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3.住房保障(类)支出37.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主要用于主要是机关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5.83万元,完成预算的36.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3万元,完成预算的22.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预算的14.3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倡导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55万元,下降8.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31万元,下降9.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86万元,下降27.2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倡导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3万元,占60.53%;公务接待费支出2.3万元,占39.4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53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各项工作协调、上级和外地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来我局考察调研和交流研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23万元,与上年68.30万元对比减少18.07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政策减少宗教届慰问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发放其他交通补贴、日常公用经费。如办公费、水电费、报刊杂志费、车辆保险费、工会经费、临时工工资、购食品走访慰问老干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166.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4.35万元,固定资产237.9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3.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85.81万元,固定资产增加8.9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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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省级下达德宏州民族宗教专项资金9155.9万元,德宏州财政局和州民族宗教局又按照要求下达县市项目资金,资金到位率100%。统筹整合后,由民宗局主导的项目资金7321.68万元,实施142个项目,其中实施完成116个项目,占总项目的81.69%;未实施完成26个项目,占总项目的18.3%。已验收97个项目,占总项目的68.3%;未验收16个项目,占总项目的11.26%;无需验收29个项目,占总项目的23.39%。民宗局主导资金7321.68万元中已使用5931.49万元,占下拨民宗局主导资金的81%;未使用资金1390.19万元,占下拨民宗局主导资金的18.98%。结余资金24.32万元已上缴国库。
2019年3月,州民族宗教局根据《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县市自评的基础上,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考察、走访群众、调查问卷等方式,抽查了涉及2885.9万元的州本级与5个县市7个类型的33个项目,其中:州本级2个类型3个项目60万元、芒市6个类型6个项目757.1万元、瑞丽市6个类型6个项目480.1万元、陇川县7个类型7个项目888.6万元、盈江县6个类型6个项目480.1万元、梁河县5个类型5个项目220万元)。通过抽查,一是县市均严格按照要求编制了项目实施方案,对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沿边三年行动计划等建设规划进行了县级评审和州级备案。二是全州民族宗教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有序开展,资金严格实行财政报账制管理,未发现违规、违纪和资金截流等问题,总体资金运行安全、管理规范有序。总体来说项目审核严格,管理到位,顺利实施,社会效果良好,抽查自评分为94.7分,扣分内容主要包括资金到位率、资金使用率、验收及时率等方面。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公开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000430801111
[附件: 2019年决算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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