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财绩〔2019〕40号
德宏州森林公安局:
为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州财政局采取直接介入的方式,对德宏州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州级部门整体资金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得到了你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充分征求被评价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州财政局制定了德宏州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州级部门整体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信息调查表,根据你局报的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报告、信息资料和实地查看情况,形成了《2018年度德宏州森林公安局部门整体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专家论证,完成了此项工作。现将绩效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单位职能及机构人员情况
德宏州森林公安局的主要职能如下:
德宏森林公安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森林公安工作会议、全州林业、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重要抓手,全面开展“平安林区”创建,为积极服务好“沿边特区、开放前沿、美丽德宏”建设做出不懈努力。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德宏州森林公安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重点
根据德宏州森林公安局德财预(2018)483号、355号、72号、德财农(2018)31号、36号、27号、60号文件显示,德宏州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的工作重点为:
1.开展“平安林区”创建工作
2.开展森林及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活动
开展森林及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3.开展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火灾是否比去年减少。
4.改善保护生态环境
相比去年,得到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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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德宏州森林公安局2018年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三、经费投入、经费支出、结余情况
德宏州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年初经州财政批准预算为6,311,400.0元,年中州财政批准追加预算6,028,745.30元,较2017年度批准预算增加。
德宏州森林公安局2018年三公经费348,163.21元,2017年三公经费217,917.19元,三公经费较去年增加59.77%。主要原因为:2018年新购入一辆公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德宏州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的重点工作经费得到了保障。
四、部门整体运行情况
(一)预算管理方面
德宏州森林公安局在预算管理方面建立了预算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其制度是健全的。
2018年度的预算,已于2019年9月6日在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公开,数据真实、及时。
经抽查部分会计记录,我们认为,其会计基础信息规范。未发现资金使用方面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
(二)资产管理方面
德宏州森林公安局在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财务管理规定,其规定中有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其制度是健全的。
经检查,未发现资产购置方面存在违规性行为。未发现资产管理方面存在不安全的情况。
德宏州森林公安局2018年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00%。
五、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一)开展“平安林区”创建工作
德宏州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开展“平安林区”创建工作按工作计划执行,有显著成效。
(二)开展森林及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活动
德宏州森林公安局2018年开展宣传活动超过2次。
(三)开展森林防火工作
德宏州2018年度全州共发生森林火灾42起。2017年度全中共发生森林火灾51起。2018年较2017年有减少。
(四)改善保护生态环境
德宏州森林公安局2018年所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较去年有明显改善。
六、履职效益情况及群众满意度情况
(一)履职效益情况
1.开展“平安林区”创建工作
德宏州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开展“平安林区”创建工作按工作计划执行,有显著成效。
2.开展森林及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活动
德宏州森林公安局2018年开展宣传活动超过2次。
3.开展森林防火工作
德宏州2018年度全州共发生森林火灾42起。2017年度全中共发生森林火灾51起。2018年较2017年有减少。
4.改善保护生态环境
德宏州森林公安局2018年所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较去年有明显改善。
(二)群众满意度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针对内部机构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10份,收回10份,对调查问卷汇总后得出群众满意度结果较高。
七、定性指标量化考核
经过评价,德宏州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得分为90.40分,结果为良。
备注:优(得分≥95)、良(85≤得分<95)、中(60≤得分<85)、差(得分<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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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绩效指标方面存在的问题
德宏州森林公安局部门未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建议:德宏州森林公安局按照相关规定制定部门中长期实施规划,细化本各年度绩效目标,将其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制定可衡量的、清晰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整改
请你单位按绩效评价情况通报提出的建议进行整改,并于收到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将整改结果以《德宏州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整改结果报告书》(见附表)一式两份报州财政局绩效监督管理科。
附件:德宏州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整改结果报告书
德宏州财政局
2019年12月26日
抄送:省财政厅绩效管理处,州委办、州人大办、州政府办、州政协办、州纪委办、州人大预算工委、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州审计局,各县(市)财政局、本局各科室、办、中心
德宏州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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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德宏州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整改结果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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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项目(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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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通知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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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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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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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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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负责人(签字) |
主管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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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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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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