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财绩〔2019〕31号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
为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州财政局采取直接介入的方式,对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州级部门整体资金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得到了你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充分征求被评价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州财政局制定了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州级部门整体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信息调查表,根据你局报的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报告、信息资料和实地查看情况,形成了《2018年度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整体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专家论证,完成了此项工作。现将绩效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单位职能及机构人员情况
根据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局提供的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显示,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局的主要职能如下:
1.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2.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3.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社会稳定工作,维护边疆团结安宁,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4.研究分析德宏州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我州少数民族加快发展,参与协调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5.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
6.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德宏州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7.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积极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自我教育,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我州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
8.指导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自身的特点独立开展工作,搞好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办好宗教培训机构;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
9.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10.对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我州的贯彻实施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引导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
11.指导县市(区)民族宗教工作,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协助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时处理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
12.支持、帮助宗教界按照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和宪法、港澳基本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开展民族宗教方面对外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友好交往活动,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的渗透;
13.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14.承办德宏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
1.机构情况。
2011年州级机构改革,州政府办《关于印发德宏州民宗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德政办发〔2011〕138号),将德宏州民族语言文字指导工作委员会的职责整合划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局,核定州民宗局机关设置办公室、民族法规调研科、监督检查科、民族经济发展科、民族文化教育科、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指导科、民族研究科、宗教科、德宏州宗教事务管理办公室(副处级),共8个正科级内设机构和1个副处级内设机构。
2.人员情况。
人员编制17人,其中:局长1人(正处级)、副局长3人(副处级,1人副局长兼任州宗教办主任),科级领导职教12人。实有人员38人,其中:在职37人,离岗退养1人。
二、年度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一)年度工作目标及重点
根据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2月云南省下发《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文件》显示,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的工作目标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在德宏,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理念,坚持“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为抓手,着力实施好“七项工程”,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始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以贯彻实施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为重点,注重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着力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为2019年建成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州、2020年全面建成示范区打下坚实基础。
根据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局根据《德宏州财政局关于对2018年度州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德财绩〔2019〕13号)要求文件显示,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的工作重点为:
1.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
2.加强涉及民族宗教因素影响民族团结问题、矛盾、纠纷和隐患排查和应对处置工作。
3.顺应形势,加强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
4.妥善处理宗教领域热点难点及敏感复杂问题。
5.积极争取资金,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6.开展行业扶贫工作。
7.创新载体,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民族团结氛围。
8.开展第36个民族团结月活动。
9.少数民族体育硕果累累。
10.加大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力度。
11.提高宗教管理法治化水平。
(二)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情况如下:
1.解决民族矛盾纠纷。
2.开展行业扶贫村寨。
3.妥善处理宗教领域热点难点及敏感复杂问题。
4.加强宗教管理法治化水平。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职责的相符性情况:我们认为,其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职责相匹配,该绩效目标明确。
三、经费投入、经费支出、结余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年初经州财政批准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6,189,700.00元,其他收入0元;年中州财政批准追加政拨款收入预算为6,585,604.77元,其他收入为261,107.03元,年末预算为13,036,411.80元。2017年经州财政批准预算为11,537,900.00元,较2017年度批准预算增加1,498,511.8元。其中: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00,000.00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08,000.00元,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7年减少192,000.00元,增幅-64%,增幅较大的原因是:2018年公务车改革;2018年不再将财政给各协会的补助纳入公务招待费。
会议费用:2017年预算批复为135,000.00元,2018年无会议费用预算批复,但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会议费为67,514.80元。会议费用资金的来源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民族机动金用款计划。会议费预算数较2017年减少67,485.20元,增幅-49.99%,增幅较大的原因是:2017年举行了全国南传佛教祜巴升座仪式历时4个月期间举行了多次会议,导致2017年会议费用增加,2018年没有举行大型活动,会议费相对减少。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经批准预算为:13,036,411.80元,实际完成12,507,749.87元。2018年末结转结余资金为1,025,229.42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96,567.49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28,661.93元),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营结转结余227,918.00元;其他民族事务支出结转结余568,465.90元。
四、部门整体运行情况
(一)预算管理方面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在预算管理方面建立了州民族宗教局预算管理制度,其制度是健全的2018年度的预算,已于2018年3月6日在http://www.dh.gov.cn/mzj/Web/_F0_0_048GL4OOKI3AJCEIZYYSC0RZVP.htm网站进行了公开,数据真实、及时。
经抽查部分会计记录,我们认为,其会计基础信息是不规范的出现了下列问题:1.2018年6-19#凭证接待省民族宗教委瓦语资源采集组在芒市啊郗自家菜饭馆点菜单中出现啤酒6瓶、米酒1斤。2.2018年6-15#凭证参加红河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互观互检,到州驻昆办督查创建工作,参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专题培训班租车费1,500.00元和1,000.00元无租车合同。3.2018年6-15#凭证年接待陇川瑞丽客人在芒市出手傣味饭馆点菜单中出现乐堡264.00元。4.2018年8-13#凭证组织州民宗局2018年“八一”建军节活动方案无会议记录。未发现资金使用方面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
(二)资产管理方面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在资产管理方面,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已按照该制度执行管理。(政府采购网上政府采购资金合计730,993.00元,其中: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局采购固定资产222,380.00元,德宏州景颇族发展进步研究学会采购固定资产508,613.00元,购入资产采购资金未纳入预算)。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2018年年初固定资产2,273,369.64元,2018年新增固定资产222,380.00元,报废固定资产206,439.00元(德宏州财政局关于同意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局报废固定资产的批复德财资〔2018〕121号文件),2018年末固定资产余额2,289,310.64元。
五、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一)解决民族矛盾纠纷。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局面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目标责任书和民族宗教专项资金使用廉洁承诺书责任书签到全州5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348个村委会、3个农场、7个宗教团体、119个宗教活动场所。按照职能职责,强化责任,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妥善解决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各类矛盾纠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逐渐成熟。2018年,全州排查出矛盾隐患7件(次),已妥善化解6件(次),正在调处1件,成功调处率85.7%,全州没有发生过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有效维护了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局面。涉及民族宗教因素影响民族团结问题、矛盾、纠纷和隐患排查和应对处置工作。一年来,全州围绕影响民族宗教关系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形势分析研判43次,其中州级13次、县级14次、乡级16次顺应形势,加强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一年来,联合宣传部网信办和公安局处理了4件有关涉宗网络舆情。
2018年6月5日上午10时许,自称湖南小丁的群众打电话到我局宗教办,反映新浪微博上传一篇我州2013年度瑞丽市缅籍穆斯林活动的“云南瑞丽4万缅甸籍穆斯林找到真正的家”文章,现在网络上跟贴的人很多,望关注。6月6日晚,监督检查科科长石瑞芳接到宗教办副主任苏绍杰的电话,苏绍杰简要说明了情况,并建议石瑞芳次日与办公室主任舒巨彬对接协商处理意见。同时,结合形势强化培训,组织干部参加全省民族宗教网络安全监测及舆情应对专题培训班,邀请省相关专家在全州党政干部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知识培训班上就舆情处置授课。
瑞丽市回族服务站搬迁,7月份市委市政府将开始新一轮搬迁工作动员并发布公告,7月底封停旧址活动。
瑞丽市佛国禅院与允岗村土地纠纷,帮助协调佛国禅院与允岗村签订为期30年的土地租用协议。
瑞丽市国际珠宝文化佛教造像违规建造,要求限期拆除违规建造的露天宗教造像。
帕色基督教堂管理纠纷矛盾,帮助建立了帕色基督教堂管理小组,明确教堂管理权限。
盈江县支那乡芒自然村原信仰佛教和转信基督教群众之前相互排斥,引发一些意见分歧,积极开展对转信群众和原信教群众的宣传工作,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宗教政策法规,引导各信教群众间要相互尊重和民族传统风俗。
南传佛教外籍僧人驻寺问题,涉及4人,加强南传上座部佛教管理,探索推进境外僧人考核过关创新管理方法。
取缔基督教私设聚会点难度大,涉及聚会点45个。民宗部门积极探索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采取联合行动、强化情报信息、联动处理、专项行动等措施,加强民族宗教行政执法措施,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二)开展行业扶贫村寨个数通过扶贫资金,创建团结进步示范乡镇、示范村、特色村、扶持乡镇,及修缮自然村建设积极争取资金,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全年争取民族宗教专项资金72,550,000.00元,资金按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求,聚焦脱贫攻坚主战场,围绕少数民族贫困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沿边三年行动计划、扶持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等脱贫攻坚任务安排使用,主要解决少数民族贫困村寨基础设施和产业培育等民生问题。其中:用45,930,000.00元资金主要创建2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32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6个民族特色村,扶持2个乡镇和1个自然村发展产业;扶持1个村委会硬化村道、1个村委会和2个自然村的文化活动室修缮、4个自然村村道硬化;开展人口较少民族和边民保险保障工作26,620,000.00元,统筹整合到脱贫攻坚工作(其中用于从省级层面直接统筹整合到脱贫攻坚工作9,720,000.00元,用于统筹整合到州脱贫攻坚工作16,900,000.00元)。牵头组织实施第二轮沿边三年行动计划。启动实施第二轮沿边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召开德宏州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推进。
通过有序推进“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作, 建设了 6个民族有特色、产业强、群众富、环境好、村美人和谐的民族特色示范村镇,积极发挥了“示范、引导”作用,为德宏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探索了宝贵经验。改善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居住条件,加快了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少数民族群众自我发展和科技运用能力明显提高。培养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人和民间手工艺人,提升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品牌。同时,促进了民族地区群众移风易俗,推动农民创业致富、展示民族风情文化、提高群众生态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妥善处理宗教领域热点难点及敏感复杂问题。围绕影响民族宗教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形式分析研判会议,一是继续抓好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专项治理工作。2018年以来,德宏州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情况做到了“人摸清、点摸透、一点一表”。根据排查,全州185处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得到有效治理。二是进一步排查并依法处置各类宗教组织举办假期培训班情况。三是推进依法查处境外基督教渗透专项行动工作。开展应对处理问题于大理州陶志斌神父对德宏州天主教职人员私自调人问题的会议纪要、2018年2月1日下午,在德宏州委统战部副部长、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多守辉的安排下,州民宗局副局长、州宗教办主任杨朝恩召集州委统战部、州宗教办和盈江、陇川、瑞丽分管宗教工作副局长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大理州陶志斌神父对德宏天主教教职人员进行调整问题。会议学习了《中国天主教教区管理制度》、《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听取了陇川县、瑞丽市、盈江县情况汇报,进行了充分讨论。一是德宏州民宗局不认可此次大理州陶志斌神父对德宏州天主教神父的调动和调整,相关教职人员要严格执行省民族宗教委、省天主教“两会”之前的有关任命和工作安排文件,在原县市、原职位从事宗教和教务工作。二是各县市分管宗教工作副局长要亲自做好3位神父的思想工作。三是坚持依法管理与做好服务两手抓、两促进,进一步关心关注全州宗教教职人员的工作生活、成长履职情况,确保全州宗教和谐稳定。四是及时向省民族宗教委报告,向省天主教“两会”通报。
(四)加强宗教管理法治化水平,为进一步规范我州南传佛教僧人考核认定工作,加强我州南传佛教外籍僧人的服务和管理水平,满足信教群众需求,保障南传佛教健康发展,我州将于2017年下半年开展南传佛教僧人考核认定工作,根据全国、全省、全州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省委统战部省民族宗教委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南传佛教外籍僧人服务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云民宗联发〔2016〕4号)文件要求,2018年5月份,83名外籍僧人均已签订了《德宏州南传佛教外籍僧人聘用协议》。8月至9月,结合南传佛教入夏安居实际开展了首次年检工作,79人参加年检并全部合格。通过规范管理工作,我州外籍僧人已从2017年102名压缩到目前的79名。积极推进佛教道教活动场所挂牌工作。为我州683处佛教道教活动场所挂牌。推动佛教道教活动场所的系统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方便社会公众识别,接受社会的监督。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经调研排查,我州整治工作重点涉及1个县市1个景区,涉及滥塑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并存在违规接收宗教性捐献情况。州及县市制定整治工作方案,由芒市民宗局向经营企业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自行整改。
六、履职效益情况及群众满意度情况
主要包括:对指标体系中的“产出及效果方面”各主要指标阐述与分析。
(一)重点工作办结率:部门(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单位)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重点工作为11项,已完成10项,有一项正在解决当中。
(二)解决民族矛盾纠纷率该项得分=8*(解决矛盾纠纷率=已实际解决矛盾纠纷次数/总的矛盾纠纷次数*100%)排查出矛盾隐患7件(次),已妥善化解6件(次),正在调处1件,成功调处率85.7%,全州没有发生过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有效维护了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局面。
(三)开展行业扶贫村寨个数,45,930,000.00元主要创建2 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32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6个民族特色村,扶持2个乡镇和1个自然村发展产业;扶持1个村委会硬化村道、1个村委会和2个自然村的文化活动室修缮、4个自然村村道硬化。
(四)加强宗教管理法治化水平次数该项得分=8*查处各类宗教案件率=已实际发生案件次数/总的案件次数*100%佛教10/10*100%=100%,通过外籍僧人证、德宏州南传佛教外籍僧人考评表、德宏州南传佛教外籍僧人考核认定信息采集表、德宏州南传佛教外籍僧人考核认定谈话记录、德宏州南传佛教外籍僧人聘用协议、《2017年德宏州南传佛教僧人考核认定方案》的通知确定已完成。
本次绩效评价,针对内部机构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17份,收回17份,对调查问卷汇总后得出群众满意度结果较高。
七、定性指标量化考核
经过评价,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得分为85.63分,结果为良。
备注:优(得分≥95)、良(85≤得分<95)、中(60≤得分<85)、差(得分<60)。
八、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会计基础信息不规范。经抽查部分会计记录,出现了下列问题:
1.2018年6-19#凭证接待省民族宗教委瓦语资源采集组在芒市啊郗自家菜饭馆点菜单中出现啤酒6瓶、米酒1斤。
2.2018年6-15#凭证年接待陇川瑞丽客人在芒市出手傣味饭馆点菜单中出现乐堡264.00元。
建议贵单位:加强对财务制度的管理,对菜单中出现酒类及饮料支出,不符合报销的给予退回,不予报销。
3.2018年6-15#凭证参加红河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互观互检,到州驻昆办督查创建工作,参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专题培训班租车费1,500.00元和1,000.00元无租车合同。
建议贵单位:无租车合同及时补齐合同,贵单位建立异地出差租车制度,完善内控制度。
4.2018年8-13#凭证组织州民宗局2018年“八一”建军节活动方案无会议记录。
建议贵单位:补充会议记录,加强对内部业务管理的规范作为。
整改
请你单位按绩效评价情况通报提出的建议进行整改,并于收到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将整改结果以《德宏州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整改结果报告书》(见附表)一式两份报州财政局绩效监督管理科。
附件:德宏州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整改结果报告书
德宏州财政局
2019年12月26日
抄送:省财政厅绩效管理处,州委办、州人大办、州政府办、州政协办、州纪委办、州人大预算工委、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州审计局,各县(市)财政局、本局各科室、办、中心
德宏州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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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德宏州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整改结果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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