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财绩﹝2019﹞24 号
德宏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为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州财政局采取直接介入的方式,对德宏州扶贫办2018年度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得到了你办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充分征求被评价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州财政局制定了2018年度德宏州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信息调查表,根据你办上报的项目支出自评报告、信息资料和抽查情况,形成了《2018年度德宏州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专家论证,完成了此项工作。现将绩效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性质:机关,机构地址:德宏州芒市勇罕街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33100015265554T。内设正科级机构6个,科级领导职数7名。核定州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处级领导职数5名:主任1名(正处级,兼州委副秘书长),副主任4名(副处级);核定行政编制12名,工勤编制2名。内设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核事业编制4名,核科级领导职数1名。
(二)项目的实施依据
《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梁政发〔2018〕64号)、《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对2018年州级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调整使用的通知》(梁政发〔2018〕95号)、《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对2018年州级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调整使用的通知》(梁财整合〔2019〕8号)文件。
(三)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基本性质:为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要求,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国家开发银行等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加快脱贫速度,实现全民奔小康的目标。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涉及以下几个县市:芒市、梁河县、盈江县、陇川县、瑞丽市,州级财政拨款到5个县市总额为5,000,000.00元。根据《德宏州财政局关于对2018年度部分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德财绩﹝2019﹞14 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部分项目支出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核实,抽查面按照拨款资金总额的30%抽查,再根据涉及县市资金总额30%抽查进行实地抽查,抽查到项目为梁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梁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财政拨款为1,000,000.00元,建设梁河县遮岛镇弄么村光伏电站500,000.00元,梁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遮岛镇弄么村光伏电站资金占梁河县资金总额的50%。
主要内容:梁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光伏电站建设工作,成立了梁河县光伏项目领导小组,完成 25个贫困村项目建设选址工作,制定了年度建设计划和资金筹措计划,取得德宏电网入网许可,通过环保初审,取得项目建设用地许可。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工作,分管副县长多次召开项目建设协调推进会。为保障下步工作的正常开展,梁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梁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现已编制完成《梁河县村级光优扶贫电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现将项目实施方案上报梁河县人民政府,请予批复实施为盼。梁政发〔2018〕95号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对2018年州级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调整使用的通知将下达勐养镇特色养牛项目州级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0,000.00元收回纳入整合资金范畴,收回资金整合用于梁河县“十三五”第一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
二、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
(一)项目申报的主要建设任务
梁河县“十三五”第一批25个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 自启动以来在省、州党委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在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梁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精心组织、全力推进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工作。截至目前,项目已完成建设,电站建成并投入运行后产生的经济效益将为梁河县8个乡镇25个贫困村197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出列奠定坚实稳固的基础。梁河县遮岛镇弄么村桥头:规划占地面积10亩,357千瓦。装机规模357千瓦,年设计发电量660MW.h。
(二)项目预期投入情况
项目采取集中连片在7个乡镇9个贫困村符合条件的9个地点建设25座村级电站,项目覆盖梁河县8个乡镇25个贫困村(其中有2个贫困乡镇,12个深度贫困村)197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2017年12月26日,梁河县环境保护局出具了《梁河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的初步审查意见》。
2017年12月29日,国家能源局及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国家能源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下达“十三五”第一批光伏扶贫计划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91号)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建档立卡贫困村25个,帮扶户数2863户,电站个数25个,建设规模11,338.00千瓦。
2018年6月13日,县扶贫办与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招标代理合同。
2018年6月29日,梁河县人民政府下达了《关于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梁政复〔2018〕128号)。
2018年7月4日,梁河县国土资源局出具了《梁河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对梁河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意见》 (梁国土资预〔2018〕14号) 。
2018年7月9日,梁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了《梁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对梁河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的说明》。
2018年7月10日,梁河县林业局出具了《梁河县林业局关于遮岛镇弄么村桥头光伏电站建设选址意见)。
2018年7月13日,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了“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公告”。
2018年8月8日,在梁河县开标室进行开标,经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因最终有效投标人仅有两家。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3.2.6”条规定,评委会否决全部投标按流标处理。
2018年8月9日,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了“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招标失败公告”。
2018年8月10日,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了“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招标失败公告(二次)”。
2018年8月31日,在梁河县开标室进行开标,经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价为6.35元/W。
2018年10月25日,通过梁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中介超市公开选取工程监理,确定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监理单位,服务费为360,000.00元。
2018年9月,县扶贫办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形式:本工程采用EPC模式;合同工期: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签订合同价:71,996,300.00元。
2018年10月25日,县扶贫办与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监理合同,合同金额为360,000.00元。
2019年3月 25日取得了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三)项目的绩效目标,包括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项目建成后将带动遮岛镇弄么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三、项目执行基本情况
(一)项目执行过程中目标、计划调整情况及采取的相关措施
梁河县遮岛镇弄么村桥头:规划占地面积10亩,357千瓦。装机规模357千瓦,年计划发电量660MW.h。
(二)绩效目标(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
于2018年8月31日通过公开招标确定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为EPC总承包单位,中标价为71,996,300.00元。于2018年10月25日通过公开选取确宗广东化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项目监理单位,中标价为360,000.00元。
项目于2018年10月18日正式开工建设,于2018年12 月31日完成建设并全容量发电。截止2019年4月30日,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已施工完成并网发电。
(三)项目总投入情况,包括上级财政拨款、自筹资金落实情况
弄么村村级光伏电站项目总投资2,267,000.00元,其中:2018年第一批中央资金1,000,000.00元、2018年州级整合资金(调减勐养镇特色养牛资金)500,000.00元、2019年第一批中央资金410,000.00元,缺口资金357,000.00元。
(四)项目的实际支出情况
弄么村村级光伏电站项目实际支出1,500,000.00元,涉及2018年下达的资金已全部支出。完成率100%。
(五)项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严格按照梁河县遮岛镇光伏电站建设目资金严格按照遮岛镇财政资金对账管理制度、遮岛镇“三重一大”制度、遮岛镇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实施方案、遮岛镇内部管理制度、云财农(2017)213号关于《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务相关规定及手续管理,资金拨付通过层层审核、审批,再进行拨付。国能发新能(2018)29号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光伏供电有关事项的通知、梁开组(2019)21号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
四、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绩效评价
(一)项目支出后实际状况与申报绩效目标的对比分析
弄么村村级光伏电站项目总投资2,267,000.00元,其中:2018年第一批中央资金1,000,000.00元、2018年州级整合资金(调减勐养镇特色养牛资金)500,000.00元、2019年第一批中央资金410,000.00元,缺口资金357,000.00元。涉及2018年下达的资金已全部支出,与项目绩效无差异数。
(二)选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的原则和依据
1.国能发新能(2018)29号国家能源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的通知。
2.发改能源(2018)823号光伏供电有关事项的通知。
3.梁开组(2019)21号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4.梁政发(2018)95号 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对2018年州级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调整使用的通知。
5.梁财农(2018)119号 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对2018年州级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调整使用的通知、梁政办发(2017)199号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梁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光伏扶贫电站接入系统方案可行性研究评审意见。
6.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表15份。
7.发改请(2018)75号梁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梁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上报《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梁政复(2018)128号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批复、梁河县“十三五”第一批25个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关于光伏扶贫专题会议纪要。
8.遮岛镇财政资金对账管理制度、遮岛镇“三重一大”制度、遮岛镇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实施方案、遮岛镇内部管理制度、云财农(2017)213号关于《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9.梁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使用州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及梁河县“十三五”第一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2019年1-5月份收益分配表。
10.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三五”第一批25个村村级扶贫电站建设项目县级验收的通知、工程竣工报验单、项目验收预备会会议签到册、梁审报(2019)7号、验收申请表A14质量验收相关情况、方案报备表A4质量管理制度、项目产品的相关合格证。
(三)运用指标体系评价的结果
根据2018年《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结合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得出结果。经过评价,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得分为97.60分,结果为优。
定性指标计分,考核分为优(得分≥95)、良(85≤得分<95)、中(60≤得分<85)、差(得分<60)
(四)项目支出前实施对象的基本情况
梁河县遮岛镇弄么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位于梁河县遮岛镇弄么村桥头,规划占地面积10亩。
(五)项目支出实施后主要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具体体现
通过项目的实施,根据2019年2-8月份的实际情况,梁河县遮岛镇弄么村村级光伏电站建累计发电316,800.00度,每度电按0.75元的计算,即累计产生收入共计237,600.00元。增加遮岛镇弄么村经济收入,提高遮岛镇弄么村的经济生活水平。光伏扶贫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产业扶贫的有效措施,是造福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民生工程。从光伏产业角度看,实现了拉动产业发展、光伏应用与农村资源的有效利用。建成后可以有效增加贫困群众收益,使贫困群众获得土地租金、发电和务工等收益;可以培育和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确保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得到巩固、特困群众生活得到保障。可以帮助贫困群众保持收入稳定,实现可持续脱贫。光伏扶贫项目开启了扶贫开发由“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精准扶贫”的转变,一次投入、长期受益,社会效益明显。
(六)项目支出对环境影响和对社会的持续影响
太阳能是一种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清洁可再生能源, 和巨大的发展潜力,本项目规划实施不消耗煤、石油、天然气、水。不会产生有害气体、污染粉尘,不会引起温室效应、 酸雨现象等生态环境。项目建成后与传统火电项目相比,可以大量减少硫、氮氧化物、烟尘、灰渣等污染物排放。帮助改善梁河县遮岛镇的节能减排工作,同时将对弄么村贫困村和贫困户建立长久增收渠道,加快扶贫对象脱贫致富步伐,实现全面小康。
(七)项目实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1.主要经验和做法
(1)领导重视,高位推进。成立梁河县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龚翠莲任组长,常务副县长陈绍攀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副组长亲自带头发改、扶贫、林业、环保、政务、国土、水利、住建、交通、乡镇等成员单位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根据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
(2)强化责任,分工明确。各涉及部门依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按时完成项目建设所需要求。发改主要负责做好协调项目备案,光伏发电指标的争取与分配,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以及制定光伏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扶贫主要负责宣传发动、选择贫困村和贫困户、拟定年度计划。国土、林业、环保、供电等相关部门乡镇配合做好建设项目的选址工作、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等。
(3)强化整合,资金保障。借助中色、上海、烟草等社会帮扶梁河的契机,充分整合帮扶单位的资金优势。目前已得到社会帮扶资金16,500,000.00元,其中:烟草帮扶7,000,000.00元、中色集团帮扶4,500,000.00元、上海青浦区帮扶5,000,000.00元。通过整合社会帮扶资金,大力度的减缓梁河财政困难的压力,从而保障梁河县2018年第一批25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
2.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专业技术人才,待项目完成审计工作后,急需聘请相关专业人才进行电站的维护运行。
(2)该项目业务管理制度不完整,缺少相应的管理制度。
(3)梁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弄么村2018年计划收入数和2018年实际完成收入数有所差异。
(八)项目的后续工作安排和有关建议
建议:
(1)请上一级单位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将项目尾款拨付至梁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进一步完善相关项目的管护制度,确保项目长期发挥实际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及扶贫效益。
(3)培养专业技术人员,将后续工作得到有效的保证和维护。
整改
请你单位按绩效评价情况通报提出的建议进行整改,并于收到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将整改结果以《德宏州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整改结果报告书》(见附表)一式两份报州财政局绩效监督管理科。
附件:德宏州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整改结果报告书
德宏州财政局
2019年12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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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财政厅绩效管理处、州委办、州人大办、州政府办、州政协办、州纪委办、州人大预算工委、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州审计局,各县(市)财政局、本局各科室、办、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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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财政局办公室 |
2019年 12月 26 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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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德宏州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整改结果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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