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财绩﹝2019﹞23 号
德宏州教育体育局:
为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州财政局采取直接介入的方式,对德宏州教育体育局2018年度教育扶贫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得到了你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充分征求被评价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州财政局制定了2018年度德宏州教育扶贫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信息调查表,根据你局上报的项目支出自评报告、信息资料和抽查情况,形成了《2018年度德宏州教育扶贫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专家论证,完成了此项工作。现将绩效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教育体育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11533100015265570G;地址:德宏州芒市仙池路36号;人员编制:行政编制25名。
(二)项目的实施依据
根据《转发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精准资助实施方案和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教发〔2017〕97号)、《德宏州财政局德宏州教育局关于下达2018年春季学期第一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通知》(德财教〔2018〕142号)、《德宏州财政局德宏州教育局关于下达2018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德财教〔2018〕143号)、德宏州财政局德宏州教育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三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通知》(德财教〔2018〕 226号)、《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帮扶计划的通知》(德办发〔2016〕47号)、《德宏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补助资金的通知》(德财教〔2018〕 220号)、《德宏州财政局德宏州教育局关于下达2018-2019学年第一批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帮扶计划资金的通知》(德财教〔2018〕 221号)、《德宏州教育局关于发放2018年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德教发〔2018〕107号)。
(三)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1.德宏州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帮扶项目在全面落实教育惠民政策的基础上,对全州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幼儿园、高中及中职中专、大学及高职高专就读的学生,给予教育精准扶贫补助。实现教育精准扶贫覆盖全体建档立卡贫困户、覆盖从学前到大学教育全过程,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因贫失学、不因学致贫,努力让每一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完成职业教育(大学)后进入社会。
实施时间: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到2020年秋季学期结束。期间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列补助、出列不补、入列补助”的原则,按年动态调整补助对象。
帮扶方式:精准到人、资金到户,以补助代免费。即: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县市教育局按标准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法定监护人账户)。
资金来源:在整合中央、省的教育扶贫资金的基础上,由州、县按财政体制分级承担(梁河按5:5比例分担)。梁河县财政分担部分,梁河县教育体育局在2018年10月做部门预算时,根据德宏州脱贫攻坚指挥部便签〔2018〕116号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资金1,192,500.00元,涉及建档立卡户学前教育受助学生数330人,建档立卡户普通高中受助学生数270人、建档立卡中职中专受助学生数240人、建档立卡大学及高职高专受助学360人。因此项目属于2018年项目,故在2019年的部门预算批复中没有批复此项资金。项目经州级审定2018年我县共有1196名建档立卡户学生需教育帮扶,资金是1,101,000.00元,于2018年12月18日写请示给梁河县人民政府。批示同意用县级缺口资金安排支付,梁河县财政局于2019年3月4日下达梁财预(2019)132号文件下达金1,101,000.00元。
学前教育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3—5周岁子女,按规定在户籍地或居住地上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幼儿园(含学前班,下同)的,按照1000.00元/生/年的标准给予补助。
普通高中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女子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在落实免除学杂费政策的基础上,按照500.00元/生/年的标准给予补助。
中职中专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中职中专的,按照500.00元/生/年的标准给予补助。
大学和高职高专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女子就读大学和高职高专的,按照5000.00元/生/年的标准给予补助。
2.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项目。为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机会,从2017年起,对普通高中全日制在校生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除享受其他资助政策外再给予每人2500.00元的生活费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由省级财政和各州(市)按比例承担,德宏州由省和州按照5:5分担。按州政府批复,德宏州承担资金部分州直属学校由州财政承担,县市学校由县市承担。
3. 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补助项目。
资助对象:2018年被本科院校录取、并报到就读的傣族、景颇族、阿昌族、傈僳族、德昂族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大一新生。
资助标准:一次性资助,每人1000.00元。
方法步骤:(1)宣传发动。由各普通高中学校通过多种方式,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开展广泛、有效宣传。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对象全面、准确掌握政策。(2)本人申请。符合资助的学生,由本人填写《德宏州2018年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申请表》,报普通高中毕业学校。(3)学校审核。各普通高中学校组织包括申请人原就读班主任在内的相关同志,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审核,按分配名额确定推荐对象,填写《德宏州2018年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信息汇总表》,并附录取院校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报县市教育。(4)县市复核。县市教育局对学校推荐的资助人选,进行认真复核,符合规定的,签署复核意见,上报州教育局。(5)发放资助。州教育局对通过审核的申请,通知各县市局教育和州属学校,按规定发放资助资金,并完善相关发放手续报州教育局。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县教育体育局三个项目分别涉以下几个县市:芒市、州级、梁河县、盈江县、陇川县、瑞丽市,州级财政拨款到6个县市总额为2,434,300.00元。根据德宏州财政局德财绩(2019)14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部分项目支出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核实,抽查面按照拨款资金的总额的30%抽查,抽查到项目县市为梁河县教育体育局,梁河县州财政拨款为1,101,750.00元,梁河县教育体育局抽查占州财政拨款总额的45.26%。
二、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
(一)项目申报的主要建设任务
德宏州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帮扶项目在全面落实教育惠民政策的基础上,对全州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幼儿园、高中及中职中专、大学及高职高专就读的学生,给予教育精准扶贫补助。实现教育精准扶贫覆盖全体建档立卡贫困户、覆盖从学前到大学教育全过程。
(二)项目预期投入情况
为切实做好各阶段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资助工作,保障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落实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精准资助实施方案》《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的宣传。做好各阶段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三)项目的绩效目标、包括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绩效目标:实现脱贫攻坚的胜利目标,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阶段性目标:发展教育脱贫一批,让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子女接受有质量的基础教育、高等教育或职业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三、项目执行基本情况
(一)项目执行过程中目标、计划调整情况及采取的相关措施
梁河县教育体育局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费补助项目已经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已经落实到各个贫困学生生活补助款发放。
(二)绩效目标(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
梁河县教育体育局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费补助项目已经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在2019年6月4日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费补助项目款项。
(三)项目总投入情况,包括上级财政拨款、自筹资金落实情况
2018年11月30日,德宏州财政局、德宏州教育局下达梁河县2018—2019学年第一批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帮扶州级资金1,101,000.00元(德财教〔2018〕221号),梁河县财政局于2018年12月10日根据(德财教〔2018〕221号)下达梁财教〔2018〕98号文件,到2018年12月31日县财政调减指标,又于2019年3月5日,梁河县财政局下达梁河县2018—2019学年第一批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帮扶州级资金1,101,000.00元(梁财教〔2019〕76号); 2019年 3 月3日,梁河县财政局下达教育局2018—2019学年第一批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帮扶县级财政承担部分资金1,101,000.00元(梁财预〔2019〕132号);2016年结余州县级资金1,000.00元;2017年结余州县级资金500.00元;项目总投入2,203,500.00元。
(四)项目的实际支出情况
2019年4月1日,通过银行代发2018—2019学年德宏州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帮扶资金2,151,500.00元,2019年6月4日,补发河西乡丝光坪村七组徐明蝶2017—2018学年教育帮扶资金5,000.00元。共计发放2,156,500.00元,结余项目资金47,000.00元。按照2018年拨款资金的使用情况完成率为97.93%。
(五)项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梁河县教育体育局按照州财政局的扶贫资金管理要求申请拨付,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所有的支出严格按照审批要求支付资金。资金发放方式全部采用银行代发,实现了精准到人,帮扶到户的目标。梁河县教育体育局按照扶贫资金管理要求严格管理资金
四、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绩效评价
(一)项目支出后实际状况与申报绩效目标的对比分析
梁河县财政局于2019年3月4日下达梁财预(2019)132号文件下达金1,101,000.00元。梁河县财政局下达教育局2018—2019学年第一批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帮扶县级财政承担部分资金1,101,000.00元(梁财预〔2019〕132号);2016年结余州县级资金1,000.00元;2017年结余州县级资金500.00元;项目总投入2,203,500.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由省级财政和各州(市)按比例承担,德宏州由省和州按照5:5分担。按州政府批复,德宏州承担资金部分州直属学校由州财政承担,县市学校由县市承担。
2019年4月1日,通过银行代发2018—2019学年德宏州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帮扶资金2,151,500.00元,2019年6月4日补发河西乡丝光坪村七组徐明蝶2017—2018学年教育帮扶资金500.00元。共计发放2,156,500.00元,结余项目资金47,000.00元。
梁河县教育体育局根据上级单位的要求规定,州级财政和县级财政总拨款为2,203,500.00元,实际发放资金2,156,500.00元,占总拨款资金97.87%,项目结余资金47,000.00元。
(二)选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的原则和依据
1.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帮扶计划的通知》、(德办发(2016)47号和(德宏州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帮扶工作通知)《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精准资助实施方案和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教贷〔2017〕17号)和《转发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精准资助实施方案和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教发〔2017〕97号)。
2.德财教〔2018〕221号、梁财教(2018)98号、梁财教(2019)76号、梁教请(2018)158号、梁财预(2019)132号。
3.发放资金到位花名册。
4.梁河县教育局内部控制实施细则。
5.梁河县教育体育局2018年度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扶贫资金等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三)定性指标量化考核
根据2018年《梁河县教育体育局2018年度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扶贫资金等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结合梁河县教育体育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得分为93.33分,结果为良。
定性指标计分,考核分为优(得分≥95)、良(85≤得分<95)、中(60≤得分<85)、差(得分<60)
(四)项目支出前实施对象的基本情况
梁河县教育体育局在项目实施前,经州级审定2018年我县共有1196名建档立卡户学生需要教育帮扶。其中:学前教育367人,标准为1,000.00元/人.年,共需资金367,000.00元;普通高中276人,标准为500.00元/人.年,共需资金138,000.00元;中职中专237人, 标准为500.00元/人.年,共需资金118,500.00元,大学和高职高专人数316人,标准5,000.00元/人/年,共需资金1,580,000.00元。我县2018—2019学年共需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帮扶计划资金2,203,500.00元,上年结余1,500.00元,还需2,202,000.00元,按州县5:5的比例承担,我县需承担1,101,000.00元。
(五)项目支出实施后主要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具体体现
2018年度,我局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实施2018—2019学年德宏州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帮扶、2018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费补助、2018年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补助等项目。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幼儿园、高中及中职中专、大学及高职高专就读的学生,得到有效帮扶,切实减轻了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就学负担,实现了教育扶贫覆盖全体建档立卡贫困户、覆盖从学前到大学教育全过程,确保了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因贫失学、不因学致贫,努力让每一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完成职业教育(大学)后进入社会。实现让每村每户,做到家喻户晓,确保学生和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做到建档立卡户资助“一人不漏,一人不错”,实现了精准资助。让更多的孩子不辍学,不走偏路,爱上学校,爱上学习,让过多孩子都有学上,做到脱贫致富的目的。
(六)项目支出对环境影响和对社会的持续影响
2018年度,我局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实施2018-2019学年德宏州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帮扶、2018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费补助、2018年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补助等项目。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幼儿园、高中及中职中专、大学及高职高专就读的学生,得到有效帮扶,切实减轻了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就学负担,实现了教育扶贫覆盖全体建档立卡贫困户、覆盖从学前到大学教育全过程,确保了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因贫失学、不因学致贫,努力让每一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完成职业(大学)教育后进入社会。
(七)项目实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1.经过学校、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采取电访、家访、发放督促辍学通知书、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人》《婚姻法》 等法律法规的措施效果不佳,家长还是没有办法送孩子入校,有的学生返校几天又回家了。
2.父母关爱缺失,导致学生产生厌学情绪。经过入户调研核实每个辍学生的背后都存在特殊的家庭,有的家长长期在外打工、有的父母离异、有的父亲吸毒或贩毒在戒毒所服刑等等,孩子长期得不到父母的关爱和正确的家庭教育,有的整天沉迷于手机游戏、性格孤僻、不与人交流。学校、教育局、乡政府等部到学生家里做劝返工作,有的将自己反锁在房间里不与任何人说话和见面,有的坐在旁边一句话不说。
根据在以上扶贫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希望得到各级政府及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关注,多多关心这些孩子的在生活上和心里面教育的辅导,让这些孩子得到更多的关爱,不被社会所被遗忘,让他们从各方面接受社会带给他们的关爱。
(八)项目的后续工作安排和有关建议
建议:1.教育系统要加大对家庭教育工作的投入,重视家庭师资的培训,争取做到中心校、中学每所学校至少有2名熟悉家庭教育的心理辅导教师,对学生的心理做好疏导工作。
2.在外打工的学生由县人民政府牵头,人社局、公安局、
派出所、司法局、教育体育局、挂钩包村责任单位等相关部门配合于2019年秋季学期开学将学生劝返回校。
3.由公安局牵头各乡镇派出所配合,扣留辍学到外务工学生的身份证。
4.为了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培养他们学习兴趣和自信心,确保劝返生和疑似辍学生“学得好、留得住”, 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实现控辍保学"一个都不失学"的目标,到2020年实现全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的目标。2019 年秋季学期在芒东民族中学和曩宋中学建立两个乡镇中学试点职初班。
5.学校、教育体育局、乡人民政府多次到辍学生家中返仍无效且家庭经济状况较好、学生身心健康的辍学生,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学校、教育局配合走司法程序。
6.为了使适龄儿童少年的公安数据与学籍管理的数据一致,更清楚的摸清适龄儿童少年底数,请求公安局每年6月份将0~ 24周岁的名单反馈给教育体育局,然后根据名单进一步落实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
7.根据云教基〔2017〕15号文件要求建立未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和辍学学生分类安置机制,对未入学的13-15周岁适
龄儿童少年,在初中学校注册学籍,集中开设职初班,组织
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教育;请上级部门给予相关方案或者指导意见。
8.将控辍保学任务作为任重而道远的工作,联合县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各社会人士共同参与,用实际行动打赢脱贫攻坚控辍保学工作战。
整改
请你单位按绩效评价情况通报提出的建议进行整改,并于收到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将整改结果以《德宏州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整改结果报告书》(见附表)一式两份报州财政局绩效监督管理科。
附件:德宏州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整改结果报告书
德宏州财政局
2019年12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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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财政厅绩效管理处、州委办、州人大办、州政府办、州政协办、州纪委办、州人大预算工委、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州审计局,各县(市)财政局、本局各科室、办、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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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财政局办公室 |
2019年 12月 26 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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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德宏州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整改结果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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