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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民政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德宏州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德宏州民政局2020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全州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全州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3)拟订全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州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4)拟订全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负责报国务院、省州人民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初审工作,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州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初审工作。
(5)拟订全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州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6)拟订全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7)拟订全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督促指导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8)拟订全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9)拟订全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10)拟订全州残疾人权益保护相关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11)拟订全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承担慈善组织认定工作,指导县市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州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拟订全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州委和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德宏州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5)有关职责分工。
一是与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德宏州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人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是与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德宏州民政局会同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德宏州行政区划图。
三是与德宏州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德宏州民政局、德宏州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德宏州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给德宏州医疗保障局,德宏州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16)提供收养服务,弘扬救助精神。孤儿、弃婴收养,家庭无力照管残疾儿童收养,“三无”老人收养,在华无人照顾海外侨胞与外籍华人收养,老人自愿有偿收养;收养对象康复治疗等。
(17)执行国家的殡葬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地方殡葬法规,提供殡葬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分别是德宏州民政局机关、德宏州福利院、德宏州殡仪馆;德宏州民政局机关设8个内设科级机构和机关党委((社会组织党委)、退休人员办公室;下设州福利彩票管理中心、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州社会福利院(财务独立)、州民政局殡仪馆(财务独立)4个直属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和核心内涵,全面贯彻落实第十四次全国、第二十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力解决民政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面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创新转型发展。
(2)聚焦主责主业扎实抓好民政各项工作。以“三个聚焦”为工作重点,持续推进“四大体系两项工程建设”,深入开展农村低保、殡葬改革、社会组织、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养老院(敬老院)服务质量等五大专项整治行动,努力推进全州民政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民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二是大力推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加快完善制度,采取得力举措,确保中央省委州委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指导意见全面落实,确保中央省委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问题全面整改,确保民政领域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三是进一步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坚持保基本、兜底线的基本原则,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加强低收入家庭、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救助保障,织密兜牢基本民生安全网。四是不断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聚焦居民需求,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提升社区治理与服务能力,引导社会组织为群众提供便捷多样的服务。大力发展慈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持续推动社会向上向善。五是加快发展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多渠道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深化殡葬习俗改革,优化基本殡葬服务,保障逝有所安。六是积极稳妥做好专项行政管理。贯彻《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积极做好行政区划调整,规范地名命名审批,依法管界护界。七是全面夯实民政基层基础。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切实将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民政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惠民政策落实到“最后一公里”,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继续加强机关基础工作,提高政务运转效能。八是聚焦重点难点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建立健全州级层面城乡社区治理、社会组织工作、区划管理、殡葬管理等工作协调机制。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民政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为民政事业发展增动力、添活力。
(3)严抓民政队伍建设。认真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力挖掘宣传民政系统先进典型,切实发挥典型带动作用,促进全州民政队伍作风的提升,促进民政事业高质量转型创新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部分供给单位1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截止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 20人,事业编制36人。在职实有5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44人,财政部分供养13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4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40人。
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523.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3.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4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13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93.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93.4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3.44万元(本级财力993.4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4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23.4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523.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3.44元(其中自筹资金130.00万元),项目支出16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1400.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
1、2080201-行政运行359.2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2、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0万元,用于民政管理工作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
3、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5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支出。
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5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5、2081001-儿童福利30.00万元,用于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6、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7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工伤保险费。
7、2210201-住房公积金63.3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8、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0.8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开支。
9、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362.48万元,主要用于德宏州社会福利院收养的“三无”、“五保”老人及孤残儿童日常生活经费。
10、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7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11、2081004-殡葬189.0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12、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400.00万元,主要用于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州级配套资金、全州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补助、州老年大学基础建设、特殊困难病人医疗救助专项基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963.44万元,项目支出16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1400.00万元),主要用于:
1、工资及福利支出870.3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事业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绩效、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及购买合同工工资及其他社保缴费,其中:基本支出870.33万元,占100%。
2、商品和服务支出148.3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运转及水电、通讯、接待、购买服务、差旅、会议、培训、车辆运行、公车补贴等支出,其中:基本支出88.36万元,占59.56%,项目支出60.00万元,占40.44%。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4.75万元,主要用于特殊困难病人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等,其中:基本支出4.75万元,占2.32%,项目支出100.00万元,占48.84%,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100.00万元,占48.84%。
4、机关资本性支出(二)882.00万元,主要用于弥补2015年至2019年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州级配套资金、全州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州老年大学基础建设支出,其中: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882.00万元,占100%。
5、其他支出418.00万元,主要用于残联、老体协等支出,其中: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418.00万元,占100%。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州民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20万元,较上年减少5.55万元,下降26.7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德宏州民政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德宏州民政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20万元,较上年减少4.80万元,下降4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5次,共计接待650人次。减少原因,德宏州民政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州实施办法。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德宏州民政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万元,较上年减少0.75万元,下降6.9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较上年减少0.75万元,下降6.9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8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减少原因,德宏州民政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州实施办法。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无”人员:是指由民政部门收养的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法定抚养义务人丧失劳动能力而无力抚养的公民。
“五保”老人:针对农村对无劳动能力、生活无保障的老人实行的社会救助。
孤残儿童:即(失去亲人和自立能力的婴幼儿童)是特殊的社会群体,是社会救助工作的重点对象,切实解决残疾孤儿的生理、心理等面的疾病和缺陷。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州民政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0.72万元,较上年减少12.69万元,下降23.76%。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包含办公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严格按预算管理要求做好项目申报文本及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工作。共4个财政预算项目,共计资金1560.00万元,分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经费30.00万元,民政工作经费30.00万元,社会救助经费100.00万元,德宏州福彩公益金项目1400.00万元。
监督索引号53310000531400111
[附件: 德宏州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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