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000632701000
德宏州林业局部门(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规定的通知》(德政办发﹝2011﹞88号)规定,州林业局主要职责为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和陆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州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负责林业科技、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州林业队伍建设;承办德宏州人民政府交办的苦命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推进国土绿化建设。全州完成营造林任务12.51万亩,其中:营林项目12.21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0.2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1万亩;全州完成义务植树任务188.8万株。全州有25个苗圃,育苗468亩,总产苗量2490万株,确保全州营林生产和造林任务的用种用苗数量和质量,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2.严格森林资源管理。一是抓好森林防火工作。2018年度发生森林火情39起,由于措施有力扑救及时未成灾,发生森林火灾5起,占省政府下达控制指标的10%。二是森林资源年度出数、林地变更和森林督查三项工作按期完成。森林资源年度出数、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和森林资源全覆盖监测三项重点工作成果已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核查。三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2018年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为22.59万亩,其中:病害0.68万亩,虫害4.16万亩,鼠害1.07万亩,有害植物16.68万亩,发生率1.96%,防治率97%,成灾率为0,无发生重大疫情。四是严格执法,打击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全州共查处各类涉林案件1753起,依法处理违法嫌疑人1764人。依法查处收缴各类涉案木材5264立方米,查处涉案林地2686.03亩,野生植物223株;查处解救各类野生动物2427条(头/只),收缴野生动物制品3237件,累计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520余万元。五是重点项目建设林地保障有力。全州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重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保障职责,确保了国家、省、州级重点、基础、民生项目的用地需要,最大限度地支持了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六是严格执行“十三五”期间采伐管理政策。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实现了森林资源的严格保护和科学利用。
3.推进林业重点改革。集体林地应确权面积781.75万亩,确权面积761.32万亩,确权率97.39%,发放林权证15.05万本,发证面积752.29万亩,发证率99%。排查林权纠纷8712件,涉及面积83.28万亩,已调处8150件,调处纠纷面积60.23万亩,调处率93.55%。完成了全州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省级验收,并按照省级验收整改意见明确任务分工,全面推进整改落实工作;认真筹备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评审上报工作。
4.加快林业科技创新。组织开展林下套种红豆杉造林项目施肥试验地的样地设置、样树调查、施肥工作;西南桦非均匀密度混交林管护技术示范项目完成数据整理分析,撰写“幼龄西南桦配方施肥初探”论文;协助中国林科院热林所完成“西南桦优良种源及配套栽培技术在云南德宏的示范推广”项目,试验林调查和典型材料收集;申报“一种西南桦人工林下滇重楼高产种植方法”发明专利;实施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澳洲坚果良种商效扩繁技术推广”项目。发现并发布动植物新种2个,发表SCI文章2篇。
5.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偿资金已下达各县市,继续做好3012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的续聘和新聘工作,并加强对新护林员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有力助推生态扶贫一批目标实现,全面加强林业生态保护。
6.加强湿地资源保护。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保护宣传,提高群众保护意识,加强盈江国家湿地公园和梁河南底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新建瑞丽南碗河流域湿地保护小区。盈江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项目于2018年7月通过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组织的验收,预计2019年初正式授牌。
7.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积极开展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工作,完成德宏州2018年度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招投标工作,实现全州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全覆盖。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和疫源疫病监测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普及相关知识,增强公众的保护意识。完成芒市菲氏叶猴栖息地保护科学考察工作,取得丰硕成果,为完成全面保护规划提供了科学依据。完成德宏州自然保护地大检查上报及现地抽查工作,开展“绿剑2018”专项打击行动及“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巡查工作。落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参加开展全州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实地督查。开展德宏州涉河(湖)及各类保护区违规违法行为整治专项行动,加强保护执法,打击违法犯罪。
8.积极扶持重点林业经济组织。按照省、州关于发展林业展业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全州林业产业监测、林业产业发展监测统计、打造绿色食品牌、林农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调查、造林绿化及林农专业合作社调研、涉林经济组织调查等工作。加强对林业产业省级龙头企业的监测和管理工作,组织龙头企业领取了证书和牌匾。组织开展2018年林业产业省级龙头企业及林农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申报和监测工作。
9.开展农村能源建设有新成效。2018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在原有户用沼气池、省柴节煤炉灶、太阳能热水器项目的基础上增加了“以电代柴”(电磁炉、电饭煲、空气能热水器)、太阳能路灯等项目,全州共落实农村能源建设项目6个8项、财政补助资金517.91万元。农村能源项目的拓宽,赢得了乡镇村寨的积极响应和社会各界的普遍支持与好评。
10.铜壁关自然保护区工作再上新台阶。保护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深化,管理得到规范和加强,经费保障得到落实。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通过州级评审,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有序推进,建设中国犀鸟国家公园设想受到各方关注。科技创新引领保护建成效,创新团队的7个创新小组聚焦主业建功,完成药用植物调查编目300余种,发布动植物新种11种、出版专著3本,发表SCI论文2篇,获得科级成果奖励2项,建成德宏生物多样性展厅,成功申报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铜壁关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林业生态“主力军”作用日趋凸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得到充分践行,全民“大保护”格局初步形成。
11.坚持精准施策,生态扶贫和挂包帮取得新成果。2018年,全州林业系统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林业项目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据不完全统计,累计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18850户。州林业局共挂钩帮扶盈江县支那乡支那村16个自然村,19个村民小组1498户7010人,建档立卡户总330户,1289人。其中州林业局挂钩268户1051人,2014年脱贫2户11人;2016年脱贫25户100人;2017年脱贫147户602人;2018年脱贫69户260人;未脱贫25户78人(包含2018年新纳入5户19人)。
12.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加快林业信息化建设,全面完成全省林业专网对接并建立“德宏林业”微信公众平台,加大了林业改革发展重点、亮点、热点工作宣传力度。积极推进全员学习,全年共开展“每周一学”49次。同时,机关党建、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纪律检查、项目稽查、社保、工会、老干部工作及综治维稳、信访保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和安全生产等工作得到切实加强。2018年7月11日,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州林业局创建活动进行了检查验收,作为州直部门第一家被考核验收单位,州创建办对州林业局的创建工作给与充分肯定,并于2018年12月19日,州林业局被命名授牌为第一批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级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德宏州林业局(本级)(行政单位)
2.德宏州森林公安局(行政单位)
3. 德宏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4. 德宏州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其他事业单位)
5. 云南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其他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州林业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1人。其中:行政编制5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1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2人),事业人员1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离退休人员7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3人。
实有车辆编制24辆,在编实有车辆24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林业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213.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19.65万元,占总收入的9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93.38万元,占总收入的2%。与上年对比增加1384.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85.76万元,其他收入减少1.46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林业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5277.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75.08万元,占总支出的75.32%;项目支出1302.55万元,占总支出的24.6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347.97万元,主要原因收入增加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75.0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36.4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林业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02.5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1.4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业务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31万元、培训支出13.76万元、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3.06万元、科技奖励0.7万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12.15万元、自然保护区189万元、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27.48万元、其他退耕还林支出41.66万元、农村公益事业9.8万元、林业事业机构20.46万元、森林培育10.75万元、林业技术推广173.81万元、森林资源管理135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85.35万元、林业自然保护区14.58万元、动植物保护170.82万元、湿地保护3.53万元、林业执法与监督50万元、林业产业化0.99万元、林业防灾减灾134.4万元和其他林业支出56.9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林业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93.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与上年对比增加1273.4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收入增加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9.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5%。主要用于招商引资2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19万元、其他一般服务支出196.72万元;
2.教育(类)支出17.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培训支出13.76万元、其他教育支出3.6万元;
3.科学技术(类)支出15.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主要用于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3.06万元、科技奖励0.7万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11.52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6.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6%。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2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8.3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7万元;
5.节能环保(类)支出951.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32%。主要用于自然保护区918.82万元、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27.48万元、其他退耕还林支出5.16万元;
6.农林水(类)支出3460.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64%。主要用于农村公益事业9.8万元、行政运行1315.3万元、林业事业机构735.75万元、森林培育10.75万元、林业技术推广173.81万元、森林资源管理135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85.35万元、林业自然保护区42.32万元、动植物保护170.4万元、湿地保护3.53万元、林业执法与监督502.42万元、林业产业化0.99万元;
7.住房保障(类)支出191.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林业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1.77万元,支出决算为254.74万元,完成预算的492.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4.13万元,完成预算的539.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61万元,完成预算的97.9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预算数年仅是州级财政预算数,不包括中央和省级财政预算数,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年中购置森林防火车辆未包含在年初预算数。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7.92万元,增长18.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37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22.19万元,增长149.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2万元,下降2.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7年预算数年仅是州级财政预算数年,不包括中央和省级财政预算数,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年中购置森林防火车辆未包含在年初预算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7万元,占14.5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4.13万元,占80.13%;公务接待费支出13.61万元,占5.3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7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6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4.1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25.29万元,购置车辆7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8.8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辆。主要用于开展林业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6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6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林业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州林业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6.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2.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行政单位支出增加368.43万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支出增加4.26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林业相关工作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德宏州林业局部门资产总额5125.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90.38万元,固定资产4005.1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6.3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59.4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27.7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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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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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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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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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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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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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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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5125.17 |
1090.38 |
4005.11 |
1853.16 |
44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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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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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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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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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7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4.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74.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3.9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人员经费支出:指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000632701111
[附件: 德宏州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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