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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水利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量:5088   作者:  日期:2019/2/13

监督索引号53310000633200000

德宏州水利局2019年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德宏州水利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德宏州水利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德宏州水利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州水利局主要职责:(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工作、(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水利设施;(6)指导农村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市)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7)负责防治水土流失;(8)指导农村水利工作;(9)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市)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工作;(10)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11)承办德宏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州水利局内设13职能科(室)(含1个参公管理部门、3个事业管理部门)和一个下属单位,分别是办公室、资产财务科、水政水保科、规划计划建设管理科、农村水利科、农村水电科、安全监督科、德宏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德宏州水利工程管理站、德宏州水土保持环境监测分站、德宏州河湖管理站、德宏州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州水利局党总支下属德宏州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为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抓实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水利专项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亿元。

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和在建工程建设进度,年内新开工12件工程,重点抓好陇川县麻栗坝大型灌区、盈江县长地方水库和龙江水利枢纽、弄另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三是强力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进一步深化河长清河行动、“清四乱”专项行动成果,集中整治城区河道、重点河段污染问题,有序开展水域岸线确权划定工作,健全监测评价体系,强化督导检查考核,推动全州河湖长制取得新成效。

四是扎实做好水利扶贫工作,年内完成5万人的巩固提升任务,加快农村水利建设,新增耕地灌溉面积1.4万亩以上,改善贫困地区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助力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五是继续深化水利综合改革和水利投融资改革,拓宽水利工程投资渠道,推进PPP、EPC项目合作。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鼓励、调动、保障社会资本投资农村水利建设。

六是全力抓好水生态文明建设,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重点水功能区、水源地水质监测。做好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加快实施坡耕地治理、清洁型小流域治理项目。征收水资源费4500万元以上。

七是强化水利行业安全监管。认真落实水利系统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保持全州水利安全生产持续向好态势。

八是推动全州水利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压实各级水利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开创德宏水利改革发展新局面。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3人,其中:行政编制 19人,事业编制74人。在职实有9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9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7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78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220.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20.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20.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20.9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20.91万元(本级财力1739.7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481.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20.9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220.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770.9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9.74%,财政拨款安排项目支出45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0.26%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别列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农林水支出221住房保障支出能科目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人员工资、机关运行及开展水利业务、防汛抗旱、规划计划、河长制等工作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24万元,其中:(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15.72万元,主要用于车改分流提前离岗人员工资10.98万元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4.74万元,(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0.3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2.15万元。

2、农林水支出1944.45万元,其中:(1)行政运行418.6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工资373.7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3.12万元(含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28.62万元),遗属生活补助1.8万元,(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7.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经费及聘用合同工工资、社保缴费,(3)水利前期工作25万元,主要用于规划编制,(4)防汛10万,主要用于防汛抗旱业务支出,(5)其他水利支出1073.6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工资585.2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83.36万元和河长制工作经费5万元,(6)水利工程建设300万元(州对下支付),主要用于县市重点水源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水土保持治理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等建设项目州级配套。

3、住房保障支出78.2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1239.2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事业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绩效、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及聘用合同工工资,其中:基本支出1226.21万元,99.47%项目支出13万元,占0.52%

2、商品和服务支出631.1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运转及水电、通讯、差旅、会议、车辆运行、公车补贴等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99.93万元,79.21%项目支出131.20万元,占20.79%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57万元,主要用于车改分流提前离岗人员工资、扶贫工作队员食宿补助及遗属生活补助,其中:基本支出23.77万元,92.96%项目支出1.80万元,占7.04%

4、资本性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其中:基本支出21万元,84%项目支出4万元,占16%

    5、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300万元,主要用于对下支付。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本年预算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2019年预算安排与中央、省配套事项项目300万元,主要用于县市重点水源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水土保持治理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等建设项目州级配套,具体分配情况待年度执行分配方案确定后再另行公开。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州水利局“三公经费”预算37.20万元,比上年增加5.15万元,增加16.07%,增加的原因是近年水利建设任务较重,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费和修理费增加,为保证单位能正常开展工作,维持单位日常运转,本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有所增加。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5.8万元,比上年增加1.30万元,增加8.97%,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相关部门检查水利工作、本级相关部门工作联系、县市水利局人员来往报送材料、安排工作等产生的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40万元,比上年增加3.85万元,增加21.94%,主要用于保障州水利局来往上级部门、各县市出差、检查工作、水政执法、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1289.71万元,2018年增加228.29万元,增加21.51%,主要是提高在职人员工资待遇、人员增加、社保缴费增加产生的变动。

(三)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项目支出预算450万元,比2018年增加380万元,增加542.86%,主要是2018年州对下转移支付项目财政未批复在部门预算中,2019年州对下转移支付项目300万元,财政批复在部门预算中产生的变动。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州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7.10万元,其中:日常公用经费25.30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1.80万元。具体项目为:办公经费4.30万元,印刷费0.5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2万元,会议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工会经费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河长制工作保障经费

 项目目标:按照省河长办要求开展河长制宣传、会议、培训工作;完善健全河长制制度体系建设;启动州级河湖库渠水域岸线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并完成初稿;建立监测评价体系和全州开展河湖库渠健康名录的编制并通过省级审查;完成2018年度河长制督查、调研、考核。

绩效指标:开展督导检查2次以上;召开会议和开展培训各1次;开展宣传活动2次以上;重要河湖水质达标率争达到III类水质以上;沿河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2、 防汛抗旱业务经费

项目目标:按照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尊重规律、人水和谐,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综合防控、群防群控,坚持兴利除害结合、防灾减灾并重、治本治标兼顾、政府社会协同,加快构建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防汛抗旱减灾体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千方百计满足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最大程度减轻洪涝干旱灾害损失。

绩效指标:水毁设施修复20处以上;水毁设施修复完成率100%;出现极端天气加强山洪灾害预警预报;防汛应急值班天数184天;全年开展3-4次防汛检查开展;年末蓄水量2.4亿立方米;人民群众对防汛抗旱满意度90%以上。

3、水利专项规划编制费

项目目标:完成《2018年德宏州水资源公报》和2019年集中供水水源水质监测工作;完成4期《德宏州重点水功能区水质通报》和12期《德宏州重要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水资源质量状况月报》的编制。

绩效指标:编制完成率100%;年度用水总量7.83亿立方米;完成水资源公报编制1本,完成12个重要水源地20个重要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水质监测报告使用对象满意度95%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达到年度控制指标以上。

4、水利工作经费

项目目标:按照中央、省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水利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坚持“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沿边特区、开放前沿、美丽德宏”的总目标,打好基础设施、产业培育、精准脱贫三大攻坚战,加快转变治水兴水管水思路,着力构建供水安全保障网、防洪抗旱减灾综合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水生态文明保障体系、水管理保障体系和水利发展保障体系,加快民生水利建设,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推进水利扶贫工程建设,全面打响“水网”建设大会战。

绩效指标:水资源费征收4500万元;建成水库2座;新闻媒体宣传4次以上;完成7个大中型水库水文资料整编;水利行业完成投资10亿元以上;州委州政府及水利厅年度考核情况

为良好以上开展安全生产和质量巡检10次以上;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重大质量事故发生0发生,未出现较大安全事故;党风廉政建设未出现干部违规违纪事件;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95%以上。

    5、州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完成省州下达的水利固定资产投资、江河治理、质量安全监督、农田水利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防汛抗旱等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以上;完成江河治理10公里以上;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平方公里,坡耕地治理亩均增加产值1000元以上;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人口2万人以上;农村集中式供水率90%以上;新增蓄水库容529万立方米以上;新增水利工程供水能力641.4万立方米;新增耕地灌溉面积1.4万亩以上;年末蓄水量2.4亿立方米,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90%。

监督索引号53310000633200111

 [附件: 131113231564A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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