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量:5018   作者:  日期:2019/2/2


目 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德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监督索引号53310000442200000

德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德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是管理全州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的综合管理部门,隶属于德宏州人民政府管理。

1.负责全州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拟订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规范性文件,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

2.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推进名牌发展和质量振兴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3.负责产品质量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及食品相关产品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4.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技术机构、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实施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工作。

5.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组织协调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应对工作,承担企业产品(不含食品)标准备案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报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计量认证、实验室审查认可、产品质检机构审查认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资格进行监督管理,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的认证监督。

7.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

8.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组织开展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

9.承办德宏州人民政府和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德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设7个正科级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档案、会务、机要、财务、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宣传报道、对外合作、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综合协调、政务运转、督促检查和服务保障工作。

2.绩效科

负责组织实施绩效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实施对机关部门、个人的绩效考评、绩效监控和绩效改进;负责局机关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队伍建设和老干部管理工作,承担管理权限内的干部任免、考核、领导班子管理、职称评定、出国人员政审、专业职(执)业资格管理等有关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行业作风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承担精神文明建设、综治维稳、新农村建设、禁毒防艾、计划生育工作;负责96128政务热线的接听、受理及相关统计上报工作。

3.法规稽查科

负责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及普法工作;监督、指导全系统行政执法及行政许可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核及证件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食品相关产品、认证认可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承担开展打击假冒伪劣活动、专项打假活动的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12365投诉举报电话的接听、受理、后处理及统计上报工作。

4.质量监督科

负责产品质量及食品相关产品综合管理;承担质量振兴、名牌发展战略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产品质量及食品相关产品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负责质量技术监督综合统计工作。

5.标准化科

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承担标准化发展战略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推广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管理企业产品(不含食品)标准备案;负责全州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科技和基本建设发展规划,组织科研和技术引进,开展科技项目创新工作;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报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6.计量认证认可科

负责统一管理计量、认证认可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监督国家计量制度在全州的执行,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授权、计量检定人员的管理和考核;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组织实施国家和全省认证认可工作的政策、措施、规划和计划,推进、指导全州强制性、自愿性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工作,监督管理认证市场和获证组织;负责全州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及认证咨询工作的监督管理。对计量认证/审查认可实验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资格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认证从业机构及认证活动实施监督。

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等;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特种设备有关行政许可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的党群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继续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年”活动

按照国家和省级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年”相关工作方案,落实《德宏州委州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各项工作任务。

2)谋划德宏州绿色食品品牌示范区创建

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领导“创建德宏州绿色食品品牌示范区,打响绿色产品品牌”工作指示,大力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全面带动我州高原特色绿色食品产业品牌化发展,深入探索我州绿色食品品牌示范区创建模式,全力打造德宏绿色生态农产品区域品牌。

3)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提高质量标准

健全标准化协调推进工作机制,推动州、县(市)已经建立的标准化协调推进工作机制,重点抓好整体工作规划的组织制定、督促落实,搭建高效便捷的标准化协作平台;加大地方标准化工作改革创新,探索以标准化为抓手助推精准扶贫,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发展农业标准化;加强标准实施与监督。健全以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为主要形式的强制性标准监督机制,强化依据标准监管,保证强制性标准得到严格执行,强化推荐性地方标准制定主体的实施责任,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监督机制;组织好世界标准日宣传活动及标准化知识的培训工作,提升标准化管理水平。

4)紧抓质量监管,守牢安全底线

持续开展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推行“放管服”,落实简化审程,加大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强化获证企业证后监管,全面督查落实获证企业巡查、回访、年度登记备案后续监管重点环节工作,部署开展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一会四书”制度。严格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着力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能力和水平。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进行,对州、县市和监管所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强化安全预警。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安全预警、检验预警、风险预警和下达任务书等不同方式进行安全预警,将安全隐患处理在萌芽状态;扎实做好专项整治。按照国家、省、州有关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要求,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大数据。按照双随机的要求,对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的数据进行进一步清理;推行“特安通”,提升现场安全监察的能力。严格执法打假。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结合本地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现状,以“双打”、“质检利剑行动”为重点,落实辖区打假责任制,扎实组织重点产品的专项执法打假,深化区域整治,认真分析总结德宏的特点,创新监管思路,强化分类监管,突出重点,做到监管一类,规范一行,不断提升本州区域内产品质量水平,实现科学有效地履行监管职责。

5)提高科学计量水平和认证认可服务保障能力

认真落实《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的实施意见》,加强工业计量、民生计量、能源计量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计量标准、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引导企业进一步提高计量管理水平,促进节能减排、降本增效。贯彻落实《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认证认可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认证认可管理模式,进一步培育和规范认证、检测市场,提升认证认可服务能力,提高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有效性。继续深入开展能源计量服务工作,全力取得能源计量工作的新成效。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计量巡查工作,帮助企业提高节能管理水平,提升计量管理的有效性,促进节能增效。开展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监督检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州抽检100批次以上,争取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省、州抽查合格率保持逐年上升;加强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机构、计量标准建标单位、重点用能单位等机构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通过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实验室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检验行为,维护认证认可权威性;强化安检机构的主体责任意识,加大违法违规检验行为惩治力度。

6)全力推进改革工作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精心做好机构改革工作。积极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审批模式,优化审批要求,提高审批效率。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优化执法检查方式,探索大数据精准监管,推进“菜单式”执法创新,打造“双随机”升级版。把风险管理、信用监管、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建立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发布风险预警,公布质量安全违法典型案件,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有效性。大力推进标准化改革,按照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和省、州贯彻意见的要求,优化地方标准,加快清理转化强制性地方标准,做好废止、转化、整合、修订工作,加快形成统一的强制性地方标准体系,推动条件成熟的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上升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建立健全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有关配套制度,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加大标准实施和监督力度,促进标准与产业政策、市场准入、行政执法、政府采购等工作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提高标准实施的有效性。

7)全面从严加强自身建设

着力加强党的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学习教育。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注重“全面”,突出“从严”,强化“治理”,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到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的各项工作中,确保党对质监事业的领导落到实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日常监督,在全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从严管理干部队伍。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加大巡察力度,抓好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防控。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配套制度,坚持从小事、具体事抓起,盯紧重要时间节点,采取多种方式强化监督,严肃查处顶风违纪、影响恶劣案件。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早打预防针,让干部时刻警醒,慎独慎微,努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从政环境。严守改革纪律,做好干部队伍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做到改革和工作“两不误、两促进”。持续推进法治质监建设。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全面落实依法治省要求,积极推进“七五”普法工作。认真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抓好案件评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等工作,贯彻法律顾问制度,严格依法行政。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监督。加强督查工作,确保州委、州政府和省局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确保品牌和质量强州战略发展规划、质量提升实施方案的贯彻实施。落实好扶贫攻坚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机关事务管理和服务保障水平,做好意识形态、新闻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综治维稳、消防安全、新农村建设和禁毒防艾工作,抓好老干部、工青妇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 2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3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5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522.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2.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522.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22.7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2.74万元(本级财力522.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22.7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22.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2.74万元,项目支出40.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38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 安排支出357.8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及一般公用运转支出;

2.20138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专项 安排支出19.00万元,主要用于质量及品牌建设项目的费用支出;

3.201380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市场监管执法 安排支出11.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执法打假治劣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支出;

4.20138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认证认可监督管理 安排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工作支出;

5.20138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标准化管理 安排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标准化管理工作支出;

6.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安排支出0.9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归口管理费支出;

7.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安排支出48.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安排支出19.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2210201住房公积金 安排支出28.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494.74万元,项目支出40.00万元)。

1.50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409.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9.92万元)

2.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11.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82万元,项目支出39.00万元)

3.503机关资本性支出1.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0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资金1.6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2.7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409.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1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72.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08%。本年基本支出与上年基本支出508.62万元对比,减少了25.88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18年因机构改革,人员调出3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单位内部为完成质量管理、品牌建设、行政执法打假治劣、监督抽查、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计量、认证认可、风险监测等特定专业支出40万元,比2018年预算80.00万元减少40.00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加大项目成本控制。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8.7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20万元。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3.90万元对比,减少了5.14万元,同比下降36.98%,主要原因为:我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4.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单位财务总收入522.74万元,其中本年基本支出482.74万元,项目支出40.00万元,无上年结转。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22.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2.74万元,占总支出的92.35%,项目支出40.00万元,占总支出的7.65 %。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38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 安排支出357.82万元, 主要反映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20138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专项 安排支出19.00万元,主要用于质量及品牌建设项目的费用支出;201380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市场监管执法 安排支出11.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执法打假治劣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支出;20138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认证认可监督管理 安排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工作支出;

20138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标准化管理 安排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标准化管理工作支出;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安排支出0.9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归口管理费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安排支出48.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安排支出19.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 安排支出28.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1.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基本支出482.74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409.92万,占基本支出的84.92%;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72.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08%。

2.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局机关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00万元,主要反映质量发展如质量强州战略、质量管理及质量走廊创建等的支出;品牌建设、行政执法打假治劣、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标准化管理、计量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等项目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局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时,结合2019年部门工作计划安排,严格计划、细化部门预算支出项目,同时结合预算支出项目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数量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时效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严格按照绩效目标开展好工作,按工作进度执行完年度预算,努力增收节支,加强本部门预算管理。

监督索引号53310000442200111

  [附件: 25102519597618A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