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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⑴负责贯彻实施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推动建立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⑵负责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州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依法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报告制度,报告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实施方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实施方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⑶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注册工作。建立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配合执业药师注册登记工作。参与制定地方增补基本药物目录,配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化妆品相关监督管理办法。
⑷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⑸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⑹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⑺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⑻承担德宏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市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⑼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承担德宏州人民政府以及德宏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州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州级行政单位,下属一家独立核算单位德宏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11个正科级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非公经济党委,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食品监管科、药品注册和安全监管科、药品流通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综合协调与应急管理科、机关党委、非公经济党委。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为主线,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为目标,坚守食品药品安全底线,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全年全州未发生一般性食品安全事件,保持食品药品安全稳定向好的良好态势。
1.食品药品依法行政取得新成效。一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重点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权责清单、减证便民、“放管服”等深化改革工作;二是加强法制学习教育;三是加强执法人员和监管服务对象培训;四是加大稽查办案力度。截止2018年12月,全州办结食品药品案件1023件。涉案金额3664万元,罚没4144万元。查获涉案食糖2152吨、大米7821吨、玉米4443吨、冻牛肉6吨、农副产品74吨、预包装食品1132 件、肉干2吨、药品483件,化妆品409件。移交司法机关3起,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2.食品药品突出问题整治取得新成效。重点开展了中药材、中药饮片、问题疫苗、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婴幼儿配方乳粉、枸杞、茶叶、酒类、食用植物油、白糖、食品违法添加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餐饮环节过桥米线质量、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等重点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加强节日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二是开展白酒小作坊及散装白酒专项整治。对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及散装白酒检查覆盖率100%。三是开展春季、秋季入学及中高考期间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四是开展旅游市场食品、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规营销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联合纪检、检察、公安、工商、发改等部门重点对存在违规跨大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老年消费者等违法行为进查处,为消费者退款10.4万元。五是加强对集体用餐食品安全整治。重点强化村集体聚餐、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红白喜事、“年夜饭”餐饮服务单位、政府定点接待单位和旅游景点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车站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检查,保障群众饮食安全。截止12月,全州共完成“2018年德宏州两会”等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任务83起,保障就餐人员19万人次。自办宴席审核备案3884起,保障就餐人数130万余人次。六是加强白糖市场整治。针对我州境外食糖大量涌入的现状,重点开展德宏州食糖市场专项整治。七是开展问题疫苗专项排查。与卫计委等部门组织开展全州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疫苗)专项整治工作督导检查。同时,我局还组织开展了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净网2018”、中药材、医疗器械、特殊化妆品等整治行动。2018年全州共出动执法员780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280辆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12000个,超市580个,集贸市场480个,涉药单位1870家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7家次,疫苗接种单位126家次,化妆品企业350家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210家次,监督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1656家次,规范食品经营台账880户,下发整改通知书240户,全面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3.食品全产业链监管取得新成效。一是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管。全州共有12个食用农产品销售市场建设了快速检测实验室,进一步提升了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二是重点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全年共排查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药品生产、药品流通、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管理环节及野生菌防控等10个环节存在68个安全隐患。三是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各县市加大对网络订餐餐饮单位集中整治,核查线上线下餐饮单位821家,下达整改通知书68份,平台主动下线不合格网络餐饮店226户,约谈平台主体25家。四是食安办综合协调作用得到发挥。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在2017年全省食品药品目标责任考核中取得全省A级第二名的好成绩。
4.药品安全监管领域取得新成效。一是加强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二是开展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和“双随机、一公开”飞行检查工作。三是加强“四项监测”工作。
5.食品药品抽检监测取得新成效。一是切实抓好全州食用农产品和“四品一械”监督抽检工作。2018年,全州完成食品国家级们品抽样 480批次,完成99.6%,合格率98.5%;完成食品省级抽样502批次,完成100.40%,合格率98.41%;完成县级食用农产品抽检1451批次,完成100.8%,合格率98.6%;完成州级抽检月饼30批次,合格率96.7%;抽检“五毛食品”30批次,合格率80%。餐饮服务环节共抽取样品138批次(其中:监督抽检7批次,风险监测7批次,快速检测124批次),合格样品比例99.3%。完成药品抽样208批次,合格率93%。其中:监督抽验114批次,合格率88%;基本药物抽验94批次,合格率为100%。医疗器械完成抽样24批次;化妆品国家监督抽检31批次。并对国家总局通报及抽检不合格进行核查处置。
2019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在解决食品药品突出问题上有新作为,努力实现风险防控水平大提升。继续抓好保健食品、中药饮片、疫苗、婴幼儿配方乳粉、枸杞、茶叶、酒类、野生菌、毒性中药材等重点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着力解决直接危害人民生命安全问题。重点加强小作坊、小摊贩及、虚假广告、虚假声称、虚假宣传、消费欺诈、校园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持续巩固提升学校食堂持证经营治理成果,严厉打击掺杂造假、非法添加等严重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反弹回流。
二是在食品全产业链监管上有新作为,努力实现安全保障大提升。按照十九大提出的“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重点工作要求,切实提高食品全产业链供给质量,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和食用农产品销售安全监管。着力解决食品生产加工非法添加、滥用添加剂的问题,重点开展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进“明厨亮灶”,扩大量化分级,力争实现90%的大型餐饮企业、学校(含幼儿园)食堂的量化等级达到良好以上。同时,加强网络订餐规范监管,鼓励“后厨直播”,做到“线上”“线下”餐食同标同质。
三是在促进食品药品产业转型升级上有新作为,努力实现发展质量大提升。强化行政执法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放管服”要求,对新开办、引进的食品药品企业,采取提前介入指导、优化审批流程、开辟“绿色通道”等措施,提高行政审批效能。积极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加强“四项监测”等基础性工作,着力推进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跨越发展。
四是在强化食品药品监管上有新作为,努力实现检查能力大提升。坚持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的基本要求,梳理界定可以取消、下放、委托的行政审批、行政检查、审批认证等行政职权事项,明晰各级事权划分,进一步优化职能权限配置。重点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权责清单、减证便民、放管服、多证合一等深化改革工作。全面推行“四品一械”分级分类监管,着力提升监管质量、效能,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和飞行检查力度,着力发现隐患,解决问题。
五是在食品药品抽检监测上有新作为,努力实现检验能力大提升。组织完成好国家总局、省局下达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任务。科学合理制定全州抽检计划,实现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全覆盖。进一步抓好州食药检所能力建设,切实发挥龙头引领和区域中心作用,扎牢检验机构监管基础,推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切实提升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整体水平。
六是在食品药品依法行政上有新作为,努力实现稽查办案大提升。严格执法办案程序,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机制,接受社会、当事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认真落实《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云南省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办法》《云南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等法规,加强日常巡查监督检查,进一步畅通“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平台,大力推进行刑衔接,提高稽查办案能力,努力实现稽查办案数量和质量大提升。
七是在推进食品药品“互联网+”监管上有新作为,努力实现监管效能大提升。以州政府云计算、大数据为技术为支撑,加强州局数据中心建设,构建食品药品监管大数据平台,实现监管数据共享;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构建统一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加强食品药品行政许可、抽检监测、检查检验、稽查执法的数据应用,实现精准监管。
八是在食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上有新作为,努力实现专业能力大提升。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为目标,以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为着力点,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高监管执法、现场检查、抽验检测、监测评价人员的专业素质。进一步加强执业药师和药学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把干部“送出去”,不断开拓干部视野,全面提升干部专业化水平。
九是在食品药品基层基础建设上有新作为,努力实现保障水平大提升。按照德宏州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要求,积极争取政府对食品药品经费投入,巩固发挥好基层能力建设“八个一”工程项目,强化监管工作保障力度。圆满完成州食品检测能力提升项目验收,推进瑞丽、盈江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实现全州检验检测机构食品、药品检验能力新提升。
十是在干部队伍建设上有新作为,努力实现监管执法队伍素质大提升。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打 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钉钉子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积极预防食品药品审批、认证、检验、检查、稽查等工作中滥用权力和出现不廉洁行为,加大权力运行监督,努力打造一支忠于职守、勇于执法、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食药监干部队伍,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提供坚强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事业编制35人。在职实有7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7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2人。
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55.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55.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55.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55.3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55.37万元(本级财力1243.3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2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55.3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255.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5.37万元,项目支出7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物-行政运行603.0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以及保障机关运行的基本支出、遗属人员的生活补助。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物-事业运行366.7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以及日常运行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物-市场监管执法1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督执法办案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物-药品事物2万元,主要用于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四项监测”工作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物-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物58万元,主要用于“四品一械”综合监管、抽验、检验检测以及其他用于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综合协调应急等日常监管工作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4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0.84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0.32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75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2.1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基本支出1185.37万元,项目支出70万元,合计1255.37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1094.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4.0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5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82万元,项目支出:64.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4万元)
资本性支出:5.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5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此项支出。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此项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31.56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数减少14.34万元,降幅31.24%。其中:公务接待费17.9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数减少3.82万元,降幅21.3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数减少10.52万元,降幅37.57%。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较上年年初预算数大幅下降原因为我局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每年“三公”经费严格遵循只减不增的原则。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基本支出1185.3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4.32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工资调增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社会保障费有所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项目支出7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4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按照财政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2、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4、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关运行经费59.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资产总计3189.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9.85万元;固定资产3009.28万元。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局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我局的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项目管理制定了实施方案和考核方案,方案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组长由分管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业务科室科长担任,组员由具体经办人员担任,明确了责任分工,构建了上级领导下级,下级抓好工作落实的组织体系建设。一是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内容和实施步骤作出了明确的安排;二是项目科室每月向局办公室上报工作计划,未完成工作计划的督查办定时通报并督促完成;三是财务部门按要求督促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四是年终接受州委州政府的考核。
部门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如下:
全面履行好“四品一械”安全监管职能职责。
1.以深化高位推动为保障,全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格局有新突破;
2.以强化执法监管为重心,依法行政有新成效;
3.以加强风险管理为抓手,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有新提升;
3.以跨越式发展为导向,助推产业发展有新举措;
4.以广泛宣传教育为手段,社会共治机制有新推进;
5.以决胜小康社会为目标,扶贫攻坚有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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