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德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德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德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是管理全州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的综合管理部门,隶属于德宏州人民政府管理。
1.负责全州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拟订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规范性文件,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
2.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推进名牌发展和质量振兴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3.负责产品质量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及食品相关产品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4.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技术机构、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实施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工作。
5.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组织协调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应对工作,承担企业产品(不含食品)标准备案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报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计量认证、实验室审查认可、产品质检机构审查认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资格进行监督管理,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的认证监督。
7.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
8.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组织开展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
9.承办德宏州人民政府和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德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设7个正科级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档案、会务、机要、财务、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宣传报道、对外合作、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综合协调、政务运转、督促检查和服务保障工作。
2.绩效科
负责组织实施绩效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实施对机关部门、个人的绩效考评、绩效监控和绩效改进;负责局机关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队伍建设和老干部管理工作,承担管理权限内的干部任免、考核、领导班子管理、职称评定、出国人员政审、专业职(执)业资格管理等有关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行业作风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承担精神文明建设、综治维稳、新农村建设、禁毒防艾、计划生育工作;负责96128政务热线的接听、受理及相关统计上报工作。
3.法规稽查科
负责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及普法工作;监督、指导全系统行政执法及行政许可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核及证件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食品相关产品、认证认可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承担开展打击假冒伪劣活动、专项打假活动的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12365投诉举报电话的接听、受理、后处理及统计上报工作。
4.质量监督科
负责产品质量及食品相关产品综合管理;承担质量振兴、名牌发展战略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产品质量及食品相关产品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负责质量技术监督综合统计工作。
5.标准化科
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承担标准化发展战略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推广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管理企业产品(不含食品)标准备案;负责全州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科技和基本建设发展规划,组织科研和技术引进,开展科技项目创新工作;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报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6.计量认证认可科
负责统一管理计量、认证认可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监督国家计量制度在全州的执行,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授权、计量检定人员的管理和考核;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组织实施国家和全省认证认可工作的政策、措施、规划和计划,推进、指导全州强制性、自愿性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工作,监督管理认证市场和获证组织;负责全州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及认证咨询工作的监督管理。对计量认证/审查认可实验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资格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认证从业机构及认证活动实施监督。
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等;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特种设备有关行政许可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的党群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加快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推进“沿边特区、开放、美丽德宏”的关键之年。全州质监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州“两会”和全省质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实施质量强州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夯实质量技术基础,加强全面质量监管,推进质监改革创新,为美丽德宏建设提供标准引领和质量支撑。
1.深入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州战略,提升质量宏观管理水平。深入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及其年度行动计划,抓紧落实品牌和质量强州战略实施意见,制定实施好年度行动计划。深化品牌和质量强县建设,层层落实目标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督促各县市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履行质量强县(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将质量发展和质量保障,作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发展改革、财政、科技等部门重点支持范畴。围绕德宏特色主打产业、主打产品,组织开展质量状况调查,通过各类质量信息汇集和大数据分析,找准行业通病和质量短板,形成产品质量分析报告及产业质量发展建议,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进一步完善质量工作考核机制,落实质量工作考核内容,推动各级政府落实好质量安全总体责任。继续巩固和壮大“边疆质量走廊”创建活动和“瑞丽市全国翡翠文化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创建成果,建立健全“边疆质量走廊”创建授牌企业档案,对授牌企业进行有效监管,提升示范效果。明确培育目标,加大云南名牌产品培育申报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开展德宏州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德宏名牌的评审工作,引导企业围绕研发创新、生产制造、质量管理和营销服务全过程,建立以质量和诚信为核心的品牌文化,夯实品牌发展基础。
2.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提高质量标准。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深化标准化改革决策部署,建立完善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标准系统。实施州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做好标准化项目储备库建设。强化标准的实施监督,加强对烟叶收购的监督检查,推进德宏州旅游环线标识标牌规范化工作。做好新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调研挖掘工作。大力开展《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政策、重要标准的宣贯工作。推动《过手米线制作工艺规程》、《火烧猪制作工艺规程》、《撒苤制作工艺规程》3个地方规范的宣贯。探索“标准化+”精准脱贫工作,加强生产性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
3.紧抓质量监管,守牢安全底线。严格重要工业产品和消费品监管。以日用消费品、食品相关产品、建材、农资、危险化学品等为重点,加大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力度,依法公开抽查结果,认真落实后处理措施。认真落实巡查、回访等日常监督检查措施,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加强关键环节质量控制,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严格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以涉及民生、人员密集场所、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为重点,加大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力度。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全面推进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和电梯维保工作社会公示。严格执法打假。继续围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农资、建材、汽配、家电下乡产品等,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打假和综合治理。开展“质检利剑”行动,严厉查处大案要案,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地条钢”、无证水泥、不合格油品等违法行为,保持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高压态势。认真分析总结德宏的特点,创新监管思路,强化分类监管,突出重点,做到监管一类,规范一行,不断提升本州区域内产品质量水平,凸显质量监督工作的警戒作用、评价作用、执法打假作用、风险预警作用以及扶优扶强作用,实现科学有效地履行监管职责。
4.提高科学计量水平和认证认可服务保障能力。认真落实《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的实施意见》,加强工业计量、民生计量、能源计量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计量标准、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引导企业进一步提高计量管理水平,促进节能减排、降本增效。贯彻落实《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认证认可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认证认可管理模式,进一步培育和规范认证、检测市场,提升认证认可服务能力,提高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有效性。
5.全力推进质监事业改革工作。积极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审批模式,优化审批要求,提高审批效率。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优化执法检查方式,探索大数据精准监管,推进“菜单式”执法创新,打造“双随机”升级版。把风险管理、信用监管、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建立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发布风险预警,公布质量安全违法典型案件,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有效性。大力推进标准化改革,按照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和省、州贯彻意见的要求,优化地方标准,加快清理转化强制性地方标准,做好废止、转化、整合、修订工作,加快形成统一的强制性地方标准体系,推动条件成熟的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上升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建立健全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有关配套制度,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加大标准实施和监督力度,促进标准与产业政策、市场准入、行政执法、政府采购等工作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提高标准实施的有效性。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3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6人,其中:退休 1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588.62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588.6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88.62万元,无上年结转。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8.62万元(本级财力544.62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44.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88.6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8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8.62万元,项目支出80.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组分别列:
1.20117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行政运行 安排支出377.5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质监局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及一般公用运转支出;
2.201170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 安排支出103.00万元,主要用于质量及品牌建设、行政执法打假治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项目的费用支出及职工食堂运转、省级文明单位奖励支出;
3.201170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认证认可监督管理 安排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计量认证认可监督工作支出;
4.201170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标准化管理 安排支出11.00万元,主要用于标准化管理工作支出;
5.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安排支出0.9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归口管理费支出;
6.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安排支出54.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2210201住房公积金 安排支出31.5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组分别列:
1.50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44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0.00万元)
2.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46.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62万元,项目支出78.00万元)
3.503机关资本性支出2.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0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2.0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8.6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440.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51%;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68.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49%。本年基本支出与上年基本支出494.57万元对比,增加了14.05万元,增加的原因是: 2018年虽然减少了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但是在职人员工资标准和津贴标准大幅调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单位内部为完成质量管理、品牌建设、行政执法打假治劣、监督抽查、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计量、认证认可、风险监测等特定专业支出80万元,比2017年预算155.00万元减少75.00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加大项目成本控制。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单位财务总收入588.62万元,其中本年基本支出508.62万元,项目支出80.00万元,无上年结转。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8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8.62万元,占总支出的86.41%,项目支出80万元,占总支出的13.59 %。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1701行政运行”377.54万元,主要反映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2011706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支出103.00万元,主要反映特种设备监管、执法打假治劣、质量及品牌建设等的支出;“2011708认证认可监督管理”10.00万元,主要反映计量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工作支出;“2011709标准化管理”11.00万元,主要反映标准化项目管理工作支出;“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归口管理费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1.57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基本支出508.6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440.00万,占基本支出的86.51%;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68.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49%。
2.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局机关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0.00万元,主要反映质量发展如质量强州战略、质量管理及质量走廊创建等的支出;品牌建设、行政执法打假治劣、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标准化管理、计量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等项目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 德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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