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⑴负责贯彻实施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推动建立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⑵负责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州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依法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报告制度,报告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实施方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实施方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⑶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注册工作。建立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配合执业药师注册登记工作。参与制定地方增补基本药物目录,配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化妆品相关监督管理办法。
⑷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⑸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⑹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⑺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⑻承担德宏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市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⑼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承担德宏州人民政府以及德宏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州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州级行政单位,下属一家独立核算单位德宏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11个正科级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非公经济党委,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食品监管科、药品注册和安全监管科、药品流通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综合协调与应急管理科、机关党委、非公经济党委。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7年,德宏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在省局领导下,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和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工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全力防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底线,有效保障全州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1.抓高位推动,在拓展监管格局上取得新成效。一是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得到落实。二是完成《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德宏州人民政府提升边境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前期工作,已于年底签订。三是制定实施德宏州食品药品“十三五”规划。四是食安办作用得到发挥。年初召开全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分管副州长与州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县市政府签订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对全州5个各县市及28个州食安委成员单位开展了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召开食品安全委员会协调联席会议3次。
2.抓执法监管,在提高治理能力上取得新成效。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二是开展案件评查和法制培训。三是开展药品GSP认证和GSP飞行检查。四是加强“四品一械”重点环节专项整治。
3.抓风险防控,在增强监管实效上取得新成效。一是提升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二是开展风险隐患全面排查。三是做好重大餐饮服务食品保障。
4.抓技术支撑,在提升服务保障上取得新成效。
5.抓信息化建设,在监管能力提升上取得新成效升。一是积极推进“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网”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全州监管执法人员食品安全网软件培训,实现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质量安全及相关信息顺向追踪和逆向回溯。二是推行明厨亮灶工程。三是完成州级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
6.抓社会共治,在营造氛围上取得新成效。一是社会共治机制进一步健全。二是开展餐饮服务“百千万”示范创建活动。四是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日、科技活动周等宣传活动。
7.抓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2018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能力提升。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造机关廉政文化氛围,严肃党内政治纪律和政治生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成效。2. 推进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快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建设步伐,尽快完成实验室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做好实验室认证工作,正式开展食品检验检测工作。加强对瑞丽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项目的检查指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全面完成国家和省、州下达的各项监督抽检任务,为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3.加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互联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项目建设,尽快搭建全州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加强信息化网络监管队伍建设,保障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信息化建设稳步发展。
二是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1.立足德宏边境实际,积极探索边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模式,开展边境食品专题调研,加强与检验检疫、海关、公安、农业等的联系,开展部门间监管、执法、技术支撑等联动执法共享机制,做好风险防范和风险预警,进一步规范边境食品经营行为。2.大力推行“双随机”抽查工作。研究建立“双随机”抽查制度,明确“四品一械”“双随机”抽查范围事项,原则拿出不少于总体检查任务15%的比例开展随机抽查。3.全面推行食品药品分类分级监管模式,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标准,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分级分类监管。
三是进一步加强专项整治。1.持续加大对学校(幼儿园)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等重点监管单位、区域的监督检查力度,严防行业性、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和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2.实强化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持续推进GMP和GSP实施、监督抽验、不良反应监测、电子监管等工作,加大食品药品企业飞行检查力度和密集区域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做到监管有重点、无盲点。3.完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工作联系,深入推进重大、疑难、涉刑案件联席会议和案件报备制度,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
四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利用网站、电台、报刊等载体,及时、准确、权威发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管成效、黑名单、信用等级等信息,加大“12331”投诉举报电话宣传,畅通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传播渠道。大对《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的宣传,强化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健全公众宣教长效机制,努力营造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好舆论氛围。
五是进一步发挥社会共治力量。1.一步建立健全各级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促进监管工作“四有两责”落实。2. 乡镇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积极争取国家、省、州资金完善执法装备配置;管理好基层食品药品协管员队伍,发挥协管员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等职能,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3. 充实应急管理专家库力量,完善部门间信息通报机制,强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提高应急处置反应能力。4. 续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市、乡镇、街道等创建活动,推动全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提升。5.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营造全民参与的共治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事业编制35人。在职实有7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7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2人。
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145.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45.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145.0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45.0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45.05万元(本级财力1129.0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145.0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45.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1.05万元,项目支出114.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0.7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休人员工资及离退休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0.84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4.64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2.02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行政运行0.18万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的生活补助。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501.8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以及保障机关运行的基本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药品事务10万元,主要用于不良反应四项监测工作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食品安全事务2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抽验及监管工作经费,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经费,保健食品抽验及食品综合协调应急等日常监管工作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四品一械”综合监管、抽验、检验检测以及其他用于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宣传、举报奖励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事业运行275.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以及日常运行的基本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8.8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18年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基本支出1031.05万元,项目支出114万元,合计1145.05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925.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5.09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3万元,项目支出:106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6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此项支出。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此项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资金119.97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基本支出1031.0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9.4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工资改革,调增了改革性补贴标准;工资调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社会保障费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项目支出11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7.2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按照财政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2、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4、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关运行经费62.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资产总计3341.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4.6万元;固定资产2966.83万元。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 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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