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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财政局关于对2016年度德宏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业发展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

浏览量:19161   作者:  日期:2017/12/20

德财2017380

德宏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为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州财政局采取直接介入的方式,对德宏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业发展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得到了德宏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州工信委”)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充分征求被评价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州财政局绩效评价小组制定了德宏州2016年度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信息调查表,根据州工信委上报的项目支出自评报告、信息资料和抽查情况,形成了《2016年度德宏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并经征求相关部门、领导意见和专家论证,完成了此项工作。现将绩效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项目总体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6年“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目标任务的通知》(云政办函〔2016〕31号)和《省民营办关于下达2016年“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目标任务的通知》(云民营办〔2015〕8号)文件的安排,省下达德宏州“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任务数600户《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目标任务的通知》(德府办明电〔2015〕51号)下发执行

   (一)投入情况

1.项目任务

2016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达德宏州“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任务数600户。按部门分具体为:工商局290户、工商联140户、人社局80户、团委50户、妇联40户;按县市分(含部门任务)具体为:芒市165户、瑞丽市164户、盈江县129户、陇川县76户、梁河县66户。要求带动就业人员不少于3000人。

2.资金投入

2016年工业发展资金“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项目扶持资金为1 800万元;按照省、州、县5:3:2的比例筹措安排,即省级资金900万元、州级资金540万元、县市级资金36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于2016年3月以云财产业〔2016〕49号下达至德宏州财政局,省、州两级配套资金于2016年4月以德财产业〔2016〕11号下达至各县市财政局,各县市也逐步将县市级配套资金筹措到位。2016年12月中旬德宏州完成州本级扶持任务600户,扶持资金1800万元全部兑付完毕。

(二)产出情况

1.任务完成情况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600户,带动就业3096人,带动投资19985.67万元,发放贷款企业78户,金额共计765万元。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芒市承办部门共会审175户,会审通过165户,公示通过165户;信用和邮储共受理49户,实际放贷27户,265万元(其中:信用社21户,205万元;邮储6户,60万元)。承办部门按照资金要求,专款专用、及时足额拨付扶持资金。小微型企业已初显在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社会效应。截至2016年底,有新创办微型企业600多户,解决就业2 000多人。激发民间活力,发放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吸引了6 000多万元社会资金投入微型企业创业。

盈江县“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的目标任务是129户,实际完成129户,任务完成100%。共兑付扶持资金387万元(其中省级财政193.5万元,州级财政116.1万元,县级财政77.4万元)。申请贷款企业35户,获得银行贷款企业30户,共发放贷款294万元。带动就业人员653人,完成投资总额2 626万元。《云南省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实施办法》文件下达后,激发民间创业热情,帮助微型企业做大做强,极大地推动了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2016盈江县非公经济户数15 780户(其中:私营企业1 403户,个体工商14 377户)比上年同期增长14.5%;上缴税金77 938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72.9%。非公经济实现增加值381 241万元,占GDP比重为48.6%从业人员43 218人,同比增长20.2%,注册资本金653 000万元,同比增长0.2%。为国家提供税收、社会捐助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促进社会就业稳定,日益成为国民经济中极具生机与活力的组成部分,不断推动盈江经济发展。

瑞丽市完成扶持任务数164户,兑付164户,兑付资金492万元。带动就业827人,带动就业人数完成率100.9%;投入资金7 137.6万元,社会资金带动率435%。扶持对象以养殖业、种植业、加工制造业、科技创新、创间设计、商品流通、技术咨询、服务贸易、特色农产品加工为主,带动了当地非公经济发展。

其他县市效益良好。

1.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芒市扶持165户,每户企业扶持资金为3万元,共扶持资金49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47.5万元、州级资金148.5万元、市级资金99万元。

瑞丽市扶持164户,每户企业扶持资金为3万元,共扶持资金492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46万元、州级资金147.6万元、市级资金98.4万元。

盈江县扶持129户,每户企业扶持资金为3万元,共扶持资金387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93.5万元、州级资金116.1万元、县级资金77.4万元。

陇川县扶持76户,每户企业扶持资金为3万元,共扶持资金228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14万元、州级资金68.4万元、市级资金45.6万元。

梁河县扶持66户,每户企业扶持资金为3万元,共扶持资金198万元,其中:省级资金99万元、州级资金59.4万元、市级资金39.6万元。

(三)绩效情况

 评价组通过独立的直接介入项目绩效评价程序,从整体项目管理上看:德宏州工信委在2016年工业发展资金“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项目符合政治、经济、社会及可持续性发展政策;项目启动及时,州、县(市)层层负责;项目管理规范、账务清晰,项目内容与资金使用吻合;但也存在实地项目监督管理、进度检查不够及时,跟踪管理不够到位的情况。

评价结论

评价分值档次

档次

分值

得分≥90

80≤得分<90

60≤得分<80

得分<60

根据信息调查表和提供的资料情况、经抽查核实,对应评分标准,德宏州工信委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得分及评价等级如下:

评分指标

评价得分

评价等级

标准分

100

优、良、中、差

评价得分

93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1.项目资金方面

县市配套资金筹措兑付难,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部门之间对资金的筹措、使用、监督管理配合不到位。资金支付过程中存在未按照国库管理支付规定办理,将补助资金划入微型企业开设的银行基本账户的情况,资金拨付方式不统一。

2.项目管理方面

部分承办部门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管理不到位,现场查验工作不及时,整体进度较慢,相关工作痕迹材料不全;存在重扶持、轻管理的现象,检查指导还不够深入扎实;项目后续监管、回访等跟踪服务工作不到位等。

(二)建议

1.优化县市资金筹措途径,联合同级财政及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和稽查;规范资金拨付程序,严格按资金拨付程序拨付资金。

2.加强承办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时开展现场查验工作,完善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加强档案管理;加快项目整体进度,及时督促指导。

3.加强后续监管、回访等跟踪服务工作,开展有效的后续监管、回访。

、整改

请你单位按绩效评价情况通报提出的建议进行整改,并于收到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将整改结果以《德宏州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整改结果报告书》(见附表)一式两份报州财政局预算科。

 

附:1. 2016年度德宏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只发州级主管部门和县市级财政

2.《德宏州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整改结果报告书》

 

 

 

 

 

 

 

 

 

 

 

 

 德宏州财政局

                            20171110

 

 

 

 

 

 

 

附件2

德宏州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整改结果报告书

被评价项目(单位)

结果通知书编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整改情况

被评价单位负责人(签字)

主管部门意见:

 

 

被评价单位(盖章)

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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