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财预〔2017〕380号
德宏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为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州财政局采取直接介入的方式,对德宏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业发展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得到了德宏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州工信委”)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充分征求被评价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州财政局绩效评价小组制定了德宏州2016年度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信息调查表,根据州工信委上报的项目支出自评报告、信息资料和抽查情况,形成了《2016年度德宏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并经征求相关部门、领导意见和专家论证,完成了此项工作。现将绩效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项目总体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6年“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目标任务的通知》(云政办函〔2016〕31号)和《省民营办关于下达2016年“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目标任务的通知》(云民营办〔2015〕8号)文件的安排,省下达德宏州“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任务数600户。《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目标任务的通知》(德府办明电〔2015〕51号)下发执行。
(一)投入情况
1.项目任务
2016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达德宏州“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任务数600户。按部门分具体为:工商局290户、工商联140户、人社局80户、团委50户、妇联40户;按县市分(含部门任务)具体为:芒市165户、瑞丽市164户、盈江县129户、陇川县76户、梁河县66户。要求带动就业人员不少于3000人。
2.资金投入
2016年工业发展资金“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项目扶持资金为1 800万元;按照省、州、县5:3:2的比例筹措安排,即省级资金900万元、州级资金540万元、县市级资金36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于2016年3月以云财产业〔2016〕49号下达至德宏州财政局,省、州两级配套资金于2016年4月以德财产业〔2016〕11号下达至各县市财政局,各县市也逐步将县市级配套资金筹措到位。2016年12月中旬德宏州完成州本级扶持任务600户,扶持资金1800万元全部兑付完毕。
(二)产出情况
1.任务完成情况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600户,带动就业3096人,带动投资19985.67万元,发放贷款企业78户,金额共计765万元。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⑴芒市承办部门共会审175户,会审通过165户,公示通过165户;信用和邮储共受理49户,实际放贷27户,265万元(其中:信用社21户,205万元;邮储6户,60万元)。承办部门按照资金要求,专款专用、及时足额拨付扶持资金。小微型企业已初显在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社会效应。截至2016年底,有新创办微型企业600多户,解决就业2 000多人。激发民间活力,发放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吸引了6 000多万元社会资金投入微型企业创业。
⑵盈江县“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的目标任务是129户,实际完成129户,任务完成100%。共兑付扶持资金387万元(其中省级财政193.5万元,州级财政116.1万元,县级财政77.4万元)。申请贷款企业35户,获得银行贷款企业30户,共发放贷款294万元。带动就业人员653人,完成投资总额2 626万元。《云南省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实施办法》文件下达后,激发民间创业热情,帮助微型企业做大做强,极大地推动了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2016年盈江县非公经济户数15 780户(其中:私营企业1 403户,个体工商14 377户)比上年同期增长14.5%;上缴税金77 938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72.9%。非公经济实现增加值381 241万元,占GDP比重为48.6%,从业人员43 218人,同比增长20.2%,注册资本金653 000万元,同比增长0.2%。为国家提供税收、社会捐助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促进社会就业稳定,日益成为国民经济中极具生机与活力的组成部分,不断推动盈江经济发展。
⑶瑞丽市完成扶持任务数164户,兑付164户,兑付资金492万元。带动就业827人,带动就业人数完成率100.9%;投入资金7 137.6万元,社会资金带动率435%。扶持对象以养殖业、种植业、加工制造业、科技创新、创间设计、商品流通、技术咨询、服务贸易、特色农产品加工为主,带动了当地非公经济发展。
⑷其他县市效益良好。
1.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⑴芒市扶持165户,每户企业扶持资金为3万元,共扶持资金49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47.5万元、州级资金148.5万元、市级资金99万元。
⑵瑞丽市扶持164户,每户企业扶持资金为3万元,共扶持资金492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46万元、州级资金147.6万元、市级资金98.4万元。
⑶盈江县扶持129户,每户企业扶持资金为3万元,共扶持资金387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93.5万元、州级资金116.1万元、县级资金77.4万元。
⑷陇川县扶持76户,每户企业扶持资金为3万元,共扶持资金228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14万元、州级资金68.4万元、市级资金45.6万元。
⑸梁河县扶持66户,每户企业扶持资金为3万元,共扶持资金198万元,其中:省级资金99万元、州级资金59.4万元、市级资金39.6万元。
(三)绩效情况
评价组通过独立的直接介入项目绩效评价程序,从整体项目管理上看:德宏州工信委在2016年工业发展资金“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项目符合政治、经济、社会及可持续性发展政策;项目启动及时,州、县(市)层层负责;项目管理规范、账务清晰,项目内容与资金使用吻合;但也存在实地项目监督管理、进度检查不够及时,跟踪管理不够到位的情况。
评价结论
评价分值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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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次 |
优 |
良 |
中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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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
得分≥90 |
80≤得分<90 |
60≤得分<80 |
得分<60 |
根据信息调查表和提供的资料情况、经抽查核实,对应评分标准,德宏州工信委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得分及评价等级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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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指标 |
评价得分 |
评价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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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 |
100 |
优、良、中、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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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得分 |
93 |
优 |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1.项目资金方面
县市配套资金筹措兑付难,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部门之间对资金的筹措、使用、监督管理配合不到位。资金支付过程中存在未按照国库管理支付规定办理,将补助资金划入微型企业开设的银行基本账户的情况,资金拨付方式不统一。
2.项目管理方面
部分承办部门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管理不到位,现场查验工作不及时,整体进度较慢,相关工作痕迹材料不全;存在重扶持、轻管理的现象,检查指导还不够深入扎实;项目后续监管、回访等跟踪服务工作不到位等。
(二)建议
1.优化县市资金筹措途径,联合同级财政及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和稽查;规范资金拨付程序,严格按资金拨付程序拨付资金。
2.加强承办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时开展现场查验工作,完善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加强档案管理;加快项目整体进度,及时督促指导。
3.加强后续监管、回访等跟踪服务工作,开展有效的后续监管、回访。
三、整改
请你单位按绩效评价情况通报提出的建议进行整改,并于收到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将整改结果以《德宏州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整改结果报告书》(见附表)一式两份报州财政局预算科。
附:1. 《2016年度德宏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只发州级主管部门和县市级财政局)
2.《德宏州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整改结果报告书》
德宏州财政局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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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德宏州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整改结果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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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项目(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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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通知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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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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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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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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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负责人(签字) |
主管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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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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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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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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