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财预〔2017〕378号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
为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州财政局采取直接介入的方式,对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年度州级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得到了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以下简称“州民宗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充分征求被评价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州财政局绩效评价小组制定了德宏州2016年度州级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信息调查表,根据州民宗局上报的项目支出自评报告、信息资料和抽查情况,形成了《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年度州级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并经征求相关部门、领导意见和专家论证,完成了此项工作。现将绩效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项目总体情况
由于历史、地理、自然等多方面的原因,德宏州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基础差、底子薄、起点低,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虽然经过了连续8年(2006-2013年)的集中扶持,但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依然低,基础设施建设仍较薄弱,产业发展偏慢,群众增收较为困难,社会事业总体滞后,发展差距较大,仍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为此,2014年德宏州人民政府出台了《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实施意见》(德政发〔2014〕37号)文件,要求全州到2015年,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建制村基本实现“五通十有”,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基本实现“一减少、二达到、三提升”的目标。
(一)投入情况
1.项目任务
到2015年,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建制村基本实现“五通十有”,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基本实现“一减少、二达到、三提升”的目标。即: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建制村通油路、通电、通广播电视、通信息(电话、宽带)、通清洁能源(沼气),有安全饮用水、有安居房、有卫生厕所、有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地(经济林、草场、养殖水面)或增收产业、有学前教育、有卫生室、有文化室和农家书屋、有体育健身和民族文化活动场地、有办公场所、有农家超市(便利店)和农资放心店。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贫困人口数量减少一半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当地平均或以上水平,一半以上人口较少民族的人均纯收入达到全州平均或以上水平,基础设施保障水平、民生保障水平、自我发展能力大幅提升。到2020年,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发展更加协调、生活更加富裕、环境更加美好、社会更加和谐,与全省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
2.资金投入
德宏州民宗局2014年既组织实施了州级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资金运行,经一系列的立项、申报程序,2014年至2016年3年时间,由州财政安排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
(二)产出情况
2016年州级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44项、预算安排资金330万元,已由德宏州财政局下拨到德宏州民宗局及各县(市)财政局。
截止2017年8月31日,德宏州民宗局及各县(市)财政局已拨付到实施项目资金244.39万元,尚未拨付85.61万元。其中:
1.州本级
州民宗局2项,补助资金23万元。已拨付到实施项目23万元,其中:《现代汉景词典》出版经费项目管理费20万元、工作经费3万元。
2.芒市
芒市10项,补助资金51.5万元,已拨付到实施项目30.74万元,尚未拨付20.76万元。
已拨付项目分别为:遮放镇弄坎村委会芒棒自然村养殖产业互助资金10万元;五岔路乡五岔路村委会志丹道路硬化(含步行路、石台阶)项目3万元;五岔路乡弯丹村委会拱母文化活动室及附属设施10万元;三台山乡允欠村委会帮弄特色产业配套(坚果中耕管理)项目3万元;芒市景颇刀舞文化光碟制作3万元;项目管理费4.5万元,已拨付1.74万元。
尚未拨付项目分别为:遮放镇翁角村委会下翁角(广崩凹)文化活动室及附属设施项目5万元;西山乡邦角村委会湾丹村容村貌整治项目5万元;西山乡景颇生态酒药舂配培训项目2万元;轩岗乡芒棒村委会南赛村内道路硬化项目6万元;项目管理费尚未拨付2.76万元。
3.瑞丽市
瑞丽市4项,补助资金49.5万元,已拨付到实施项目45万元,尚未拨付4.5万元。
已拨付项目分别为:弄岛镇等嘎村委会等嘎二组目瑙庭奴主房及附属设施建设40万元;户育乡弄贤村委会广抗村小组村民养殖竹鼠圈舍建设补助2.5万元;勐秀乡户瓦村委会金碗村民小组养殖黄牛补助2.5万元。
尚未拨付项目为项目管理经费4.5万元。
4.陇川县
陇川县14项,补助资金103万元,已拨付到实施项目60万元,尚未拨付43万元。
已拨付项目分别为:护国乡岳家寨村岳景村养殖牛圈建设18万元;岳家寨村小岭干村村内道路硬化2万元;景罕镇民族文化传承建设3万元;陇川县职业高级中学交流培训经费3万元;城子镇曼冒村上寨坝村内道路建设1万元;王子树乡大山上寨村内道路硬化建设2万元;撒定村德兰坝村民活动场所建设4万元;陇把镇龙安村发展种植莲藕6万元;龙安村委会发展种植坚果3万元;户撒乡户早村下户席村刀鞘制作培训3万元;景罕镇广帕村壮铅村道路硬化建设5万元;清平乡广外村广东一村村内道路硬化建设10万元。
尚未拨付项目分别为:勐约乡广瓦村温泉村房屋装饰改造40万元;项目管理费3万元。
5.盈江县
盈江县9项,补助资金75万元,已拨付到实施项目70万元,尚未拨付5万元。
已拨付项目分别为:支那乡崩董村麻力特色大门建设10万元;支那乡石分村石分养殖土鸡6万元(该项目已变更为石分村建档立卡户);弄璋镇芒线村芒困太阳能路灯8万元;卡场镇草坝村盆都生产道路建设5万元;铜壁关乡三合村塘梨坝垃圾处理池及太阳能路灯20万元;太平镇雪梨村石梯养殖黄牛3万元(该项目已变更为盏西镇合作村户拉村民小组文化活动设备采购);太平镇雪梨村石梯安居房补助8万元(该项目由原来的3户居民变更为2户居民);盏西镇普关村大田坝文化活动室10万元。
尚未拨付项目为项目管理经费5万元。
6.梁河县
梁河县5项,补助资金28万元,已拨付到实施项目15.65万元,尚未拨付12.35万元。
已拨付项目分别为:勐养镇帮歪村民俗文化培训3万元;帮歪村红场村民小组村内道路硬化建设5万元;芒东镇湾中村大窝子村民小组牛场青饲料储藏室建设7.65万元。
尚未拨付项目分别为:九保乡丙盖村丙岗村民小组村内道路硬化建设8.5万元;芒东镇湾中村大窝子村民小组牛场青饲料储藏室建设项目质量保证金0.85万元;项目管理经费3万元。
(三)绩效情况
通过对人口较少民族的扶持,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的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生活环境更加美好;产业培育因地制宜,充分发挥了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特色和优势,优化了产业结构;进一步推动了民族文化建设,丰富了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民族的精神生活;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带动了部分人员就业,缩小了同其他民族兄弟的差距,进一步向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迈进。
评价结论
评价分值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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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次 |
优 |
良 |
中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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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
得分≥90 |
80≤得分<90 |
60≤得分<80 |
得分<60 |
根据信息调查表和提供的资料情况、经抽查核实,对应评分标准,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年度州级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得分及评价等级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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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指标 |
评价得分 |
评价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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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 |
100 |
优、良、中、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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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得分 |
92.64 |
优 |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1.部分项目资金绩效不突出。例如:芒市五岔路乡五岔路村委会志丹道路硬化(含步行路、石台阶)项目,该项目新建台阶90个,项目已完工,经调查了解,现在该道路已很少有村民在走,绩效不突出。
2.部分项目进度缓慢,程序不规范。例如:芒市轩岗乡芒棒村委会南赛村内道路硬化项目,该项目施工队已进场实施,但尚未签订合同。
3.项目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例如:芒市五岔路乡弯丹村委会拱母小组文化活动室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0万元,工程款10万元一次性支付给施工单位,未按照项目管理实施方案中的要求预留不超过补助资金部分5%的质量保证金。
4.未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瑞丽市民宗局和盈江县民宗局未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州民宗局虽建立了项目实施方案,但方案中无项目的公告、申报、立项和验收等内容。
(二)建议
1.严格项目管理。项目立项申报前应进行认真细致的调研、评审,对于预期产生效益不大的项目不建议申报。
2.加快项目进度,项目实施应合法合规 。指导督促各县市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加快施工进度,项目实施应严格按照程序执行,项目主管、实施单位应加大对项目的监督力度。
3.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各项目主管单位应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完善民族工作专项资金项目中的立项、申报、审批、验收等内容,以便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三、整改
请你单位按绩效评价情况通报提出的建议进行整改,并于收到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将整改结果以《德宏州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整改结果报告书》(见附表)一式两份报州财政局预算科。
附:1. 《2016年度州级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只发州级主管部门和县市级财政局)
2.《德宏州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整改结果报告书》
德宏州财政局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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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德宏州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整改结果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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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项目(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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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通知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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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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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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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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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负责人(签字) |
主管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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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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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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