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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预算

浏览量:13213   作者:  日期:2017/11/16

关于德宏州环境保护局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汇总的说明

    

德宏州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经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德宏州财政局下达预算批复。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将我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德政发[2014]91号),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1)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拟订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县市环境污染纠纷。(3)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督查、督办、核查各县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4)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建议,负责编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职责。受德宏州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组织对州级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营管理情况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提出州级和县市级自然保护区新建和调整的审批建议,指导、协调、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石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8)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 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施实施监督管理。(9)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定地方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编制全省环境质量报告书,统一发布环境综合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定期发布重点城市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10)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11)负责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的环境保护事务。(12)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13)承办德宏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环境监测站主要职责:(1)深化环境质量监测,准确反映环境质量状况。认真做好地表水水质监测。严格按照《2015年德宏州环境监测方案》,按计划完成了4个国控、2个省控断面水质、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部分湖库例行监测任务。切实加强水质、空气自动站运行管理。目前我州建成2个大气自动站和1个水质自动站,为了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发挥好自动站的监控预警作用,我们定期对气站和水站进行巡视维护和校准考核。认真做好降雨监测工作。截至11月15日,共完成芒市降雨监测82次,获有效监测数据984个,上报9期监测报告,全年无酸雨发生。降雨监测为分析大气污染状况和环境保护部门提出控制污染途径、方法提供了基础资料和依据。有效完成芒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城市交通噪声环境质量监测。芒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布点119个点,城市交通噪声布点18个,对芒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城市交通噪声环境质量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监测评价。完成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点位布设工作。根据环保部及省厅要求,配合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完成了我州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位布设工作,德宏共布设30个基础点位、9个特定点位和2个背景点位。(2)强化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提升服务环境管理能力。全力完成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完成15家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及在线监测比对,其中有12个糖厂、2个城市污水处理厂(芒市、瑞丽)及安琪酵母(德宏)有限公司,共获取522个有效数据,为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环境管理及排污费征收依据。积极做好委托服务监测。一是完成伊洛瓦底江盈江段(枯水期)水环境现状、芒市金孔雀大街(芒象路口至木康段)建设工程项目环境现状、西南管道有限公司芒市输油气站饮用水、瑞丽输油气站饮用水、瑞丽市弄岛镇瑞丽江、南畹河水质现状、芒市壹杨KTV噪声、芒市机场噪声等委托监测工作;二是完成了高河一级水电站、挖苦河二级、三级水电站、户撒乡福睿精米厂、盈江昆钢榕全水泥厂2000t/d熟料生产线脱硝工程等项目的竣工验收监测工作。上述监测工作的开展,在环境质量评价、项目验收、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其他监测。积极配合州检察院完成了(芒西线)军分区至法帕道路扬尘监测及报告编制工作;完成了盈江县噪达区创建区域、交通、噪声源监测工作。

(二)2017年主要工作要点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第二年,按照省环保厅关于构建环境保护工作“八大体系”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以生态环境安全为底线,以环境监管执法为抓手,着力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和环境综合治理,完善环境法规制度、强化环境保护责任,做好各项工作至关重要。全州环保工作将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统领,攻坚克难,全力以赴,努力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稳步提升全州环境质量为主要目标任务。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稳定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三)加强对新《环境保护法》的贯彻落实。

(四)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加大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力度。

(五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管力度,快速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六)抓好污染减排各项工作。

(七)严格环评审批,提升服务质量,助推重大项目建设。

(八)加强环境监测,完成好各项环境监测任务,落实全州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

(九)加强生态功能区和重点流域环境监管,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结合“一带一路”建设,积极开展对外环境交流合作。

(十)抓好惩防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十一抓好社会综治维稳、禁防和平安创建工作。

(十二)推动挂钩点等秀村一对一帮扶脱贫攻坚工作。

(十三)参加辐射事故应急演习,初步具备辐射监测能力

(十四)以监测质量为核心,强化质量控制与保证

(十五)做好应急性监测、污染纠纷仲裁监测工作,建设和谐发展环境

(十六)抓好队伍建设,营造干事氛围。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德宏州环境保护局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部门预算管理,逐步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为实现年初的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强有力的财力支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编制本部门预算。

(二)基本原则

一是依法理财,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行为,编制预算做到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体现国家和我州有关方针政策。二是真实可靠,真实准确反映部门预算数据;三是收支平衡,部门预算编制要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严格执行增收节支、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量力而行、统筹兼顾,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三)编制方法

1.收入预算的编制。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本部门取得的各项收入来源。预算收入按收入类别逐项测算、编制,真实准确、全面完整的反映本部门所有预算收入。

2.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以在册人员及编制数,按定编定员定额标准测算本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预算编制。项目预算编制主要依据:一是以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以国家资金配套的项目。二是以州委、州政府文件及会议纪要确定的项目;三是以州委、州政府领导批示的项目、以部门工作需要紧迫的项目。根据项目立项依据编制项目,按照政府收支分类、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细化、反映项目支出明细。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环境保护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50人。部门实有8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行政在职49人,事业在职32。离退休人员18人。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8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环保局预算总收入1003.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95.3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8.16万元

2017年环保局财政拨款收入1003.5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03.5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03.55万元(本级财力995.3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8.16万元)。

2017年德宏州环境保护局预算总支出1003.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3.55万元,占总支出的90%,项目支出100万元,占总支出的1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为208类05款01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18.91万元,主要反映离退休(含退养)费和离退休人员和公用经费的支出。211类01款01项--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424.77万元,主要反映公用经费和商品和服务支出。211类01款99项—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92.41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211类02款99项--环境监测与监察--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察执法监管经费支出211类03款07项—污染防治—排污费安排”的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德宏州污染源监控中心运行经费支出。211类03款99项—污染防治—其他污染防治支出”的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限塑”专项整治工作经费支出。211类04款02项—自然生态保护—农村环境保护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保护综合治理经费。“221类02款01项—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 的支出67.46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环保局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3.5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650.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办公经费、电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67.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环保局机构事业单位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万元,如德宏州环境监察执法监管经费10万元、德宏州污染源监控中心运行经费20万元、德宏州开展“限塑”专项整治工作经费50万元、德宏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库建设20万元。项目支出与上200万元下降50%,主要是环保监测监察执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减少

五、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一)、预算收入增减变化说明

1、2016年和2017年预算收入情况

2016年预算收入90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9.60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2017年预算收入1003.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3.55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2、2016年与2017年预算收入对比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预算收入比2016年预算收入增加93.89万元,增加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193.89万元,包括:(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31.91万元;(2)离退休工资支出增加23.90万元;(3)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15.91万元;(4)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2.17万元。二是项目支出减少100万元,减少原因是环境保护专项经费减少。

(二)、预算支出增减变化说明

1、2016年和2017年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预算总支出90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9.66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03.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3.55万元,占总支出的90%,项目支出100万元,占总支出的0.9%。

2、2016年与2017年预算支出对比增减变化原因

与2016年基本支出预算对比,用于保障德宏州环保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93.89万元,其中增加项为:一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31.91万元;二是离退休工资支出增加23.90万元;三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15.91万元;四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2.17万元。

与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对比,为保障德宏州环保局完成特定的工作目标任务,用于专项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减少100万元,原因是州级财力困难,全面压缩工作经费,环境保护项目专项经费减少。

六、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67.4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0.56万元、水费1.00万元、电费6.50万元、差旅费4.00万元、邮电费3.16万元、维修(护)费4.00万元、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劳务费5.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其他一般公用经费23.82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0.90万元。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预算批复无政府采购。

  八、“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7年 “三公”预算支出10万元,比2016年“三公”预算支出12.70万元减少2.70万元,其中:1、2017年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2016年增长1万元,增幅25%,主要是今年中央、省督察、检查多;2、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比2016年减少3.70万元,减幅43%。总体来说“三公”经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规定部门严格控制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的结果,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等,使得“三公”经费各单项支出均明显下降。

   九、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2017年2月17日

 

 

 [附件: 德宏州环境保护局部门预算汇总公开情况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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