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州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贯彻国家、省优抚法规政策,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指导全州优抚工作;承担德宏州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负责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地两用人才开发使用工作;指导军供工作,指导各县(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点)的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
组织、协调全州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核查、评估并统一发布灾情,申报、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承担德宏州减灾委员会有关具体工作。
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
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拟订行政区划发展规划,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
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众权益保障工作;拟订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指导和监督全州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有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指导、监督、审计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拟订全州民政系统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承办德宏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局机关设7个正科级内设机构和1个机关党委。有6个事业单位(德宏军供站、德宏州福利院、德宏州殡仪馆、德宏州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德宏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德宏州福利彩票管理中心)和1个参公管理单位(德宏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其中4个事业单位财务单列(德宏军供站、德宏州福利院、德宏州殡仪馆、德宏州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3.人员情况
德宏州民政局机关:实有行政人员编制19人,参公编制6人,事业编制6人; 2016年12月在职30人(其中行政人员22人,事业人员2人,机关工人6人),退休人员合计24人。
德宏州殡仪馆:实有人员编制12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管理人员1 人,专业技术人员2人,工勤人员9人,在职人员实行差额拨款;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退休9人)。
德宏州军休所: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8人。退休人员58人(军休干部)。
德宏州社会福利院:在职实有人数2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0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德宏州军供站:实有人员编制5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管理人员11人,专业技术人员0人,工勤人员4人,在职人员实行财政补助全额拨款;无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德宏州民政部门决算总收入47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80万元,占总收入的92.87%;事业收入145.5万元,占总收入的3%;其他收入190.1万元,占总收入的4%。
2016年德宏州民政局机关决算总收入3083.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80.7万元,占总收入的99.9%;其他收入3万元,占总收入的0.1%。2016年州民政局决算总收入308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61.8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1337.9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收入2万元; 仓库建设资金收入846万元; 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及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收入793.9万元。
2016年德宏州民政局殡仪馆决算总收入286.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35万元,占总收入的47%;事业收入145.51万元,占总收入的51%;其他收入1.39万元,占总收入的2%。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1.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1.1万元,事业收入增加21.58万元,其他收入增加0.98万元。
2016年州军休所部门决算总收入927.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2.12万元,占总收入的79.98%;其他收入185.72万元,占总收入的20%。本年收入比上年增15.78%,是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他收入增加,因为我单位2017年要为军休干部修建室内门球场。
2016年德宏军供站决算总收入40.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63万元,占总收入的99.88%;其他收入0.05万元,占总收入的0.12%。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159.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减少159.73万元。减少原因为无项目资金拨款。
德宏州社会福利院2016年度收入合计37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7.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我单位无附属单位;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我部门(单位)决算总支出385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3.87万元,占总支出的58.5%,项目支出1598.55万元,占总支出的41.5%.
(一)基本支出情况。
德宏州民政局2016年用于保障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3.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与上年对比增加28.4%,原因分析是人员工资增加和业务量增加,相应的运行费用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8%;
2016年用于保障德宏州民政局殡仪馆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5.48万元,2015年为215.0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41万元,原因分析是人员工资增加和业务量增加,相应的运行费用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1.38%;办公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水电费占基本支出的1%、专用燃料费占基本支出的6.63%。
2016年用于保障德宏州民政局军休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部门决算总支出859.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9.27万元,占总支出的96.5%。本年支出比上年增20.24%,是因为本年补发了军休干部的退休费及支付了一部分门球场工程施工费。
2016年用于保障德宏军供站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2.82万元,2015年为38.0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4.78万元,原因分析是人员工资增加和业务量增加,相应的运行费用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6.84%;其他民政管理事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3.15%.
2016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福利院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3.1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德宏州民政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96.6万元。主要包括: 司法救助28.3万、春节慰问327万、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10万、抚恤支持74万、退役安置支持117.5万、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320万、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210万.
2016年用于保障德宏州殡仪馆事业单位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经费支出70.41万元。具体项目开支为支付困难人群火化补助费。
22016年用于保障德宏军供站事业单位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新建德宏军供站综合楼附属工程业务经费支出8.25万元。具体开支为支付附属工程支出。
2016年度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3.2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29万元。原因为院内基础建设工程已完工结算。具体项目开支为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基础设施建设、附属设施工程及完善相关配套设施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州局: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5%。与上年对比不大。
2016年殡仪馆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41%。2015年为101.6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05万元,原因分析是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州军休所: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4.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2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3.2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3.77万元。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0.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5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5.6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37万元。
州军供站2016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1%。2015年为91.1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87万元,原因分析是本年无财政项目资金拨入。
州福利院:2016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3.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63%。与上年对比增加15.3万元,原因为单位职工工资上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州局: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主要用于机关干部综合考评奖及司法救助支出等;2.教育支出0.6万元,主要用于社工培训支出;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拥军优属、春节慰问、缅甸捐款及开展民政工作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万元,主要用于禁毒防艾工作支出;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9.2万元。主要用于省级救灾代储物资工作经费;6.住房保障支出等支出2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干部公积金支出;7.其他支出281.6万元。主要用于县市各个福利彩票中福在线销售厅业务费支出及救灾仓库建设支出。
德宏州民政局殡仪馆: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40.93万元,退休费54.7万元。
州军休所: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4.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8.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3.2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3.77万元。
州军供站: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35.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9万元,住房公积金2.21万元。
州福利院:(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0.8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编人员、临时工工资及院内收养老人孤残儿童日常生活、医药、教育、康复等支出。(二)住房保障支出12.2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积金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0.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6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末公务用车1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民政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州局:2016年末公务用车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5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民政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州军供站:2016年末公务用车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26万元, 2016年支出相比2015年支出0.1万元,减少的主要因为厉行节约日常支出减少。
州福利院:在编实有车辆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院内下乡接送老人儿童及接送上学儿童的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08批次,377人,接待费7.66开支万元.
州局:2016年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95批次,280人,接待费开支6.76万元.
州军休所2016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州民政局殡仪馆: 德宏州民政局殡仪馆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没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州军供站: 2016年接待费支出为0.12元,相比2015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0.12万元,增加的主要因为日常公务支出增加。
州福利院:国内接待费支出0.7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到我院检查调研为老人儿童福利事业工作产生的费用。德宏州社会福利院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接待人次7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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