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德宏州财政局关于公开2016年度州级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的通知》(德财库【2017】8号)文件的要求,现将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16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示如下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结合德宏州实际,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并监督落实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标准;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统筹社会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规定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州级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公务员分类、录用、任免、登记、考核、奖励、惩戒、培训、辞职辞退等方面的地方性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和落实三项制度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执行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负责组织实施引进外国智力和出国(境)培训计划。
13、承办德宏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
1.努力完成就业创业任务指标。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好“零就业家庭”清零、就业服务周、春风送岗位、民营企业现场招聘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网络招聘会等活动,扎实推进就业援助工作,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全年共组织开展各种就业服务活动17场,共有470余家单位提供就业岗位12864个,企业现场招聘成功1620人,达成用工意向近3000人。二是进一步加大农民工专项技能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三是进一步完善创业促就业政策体系,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着力推进“创业园区建设计划”、“两个十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和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认真落实“贷免扶补”创业和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等创业促就业政策,积极帮助有创业意愿人员成功创业。四是规范企业用工,加强外国人入境就业管理,促进边疆和谐稳定发展。
2、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州人社局高度重视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切实将此项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来开展,加强请示汇报,积极主动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全州上下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得到了顺利推进。一是组织到位,及时组织召开启动会议。成立以州政府常,细化任务,为开展全面参保登记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经费到位,为推进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三是措施到位,全力以赴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加强宣传工作,在德宏广播电视台104.3和《德宏团结报》的媒体进行专题宣传栏,拍制汉语、傣语、景颇语、载瓦语全民参保登记民族宣传片在州和县市地方电视台进行滚动播放,大力营造全民参保登记良好氛围;强化培训工作,认真做好对县、乡、村三级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的培训工作,使经办人员熟悉掌握相关政策和业务流程,确保信息采集的质量;加强部门合作,与公安、卫计、民政等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畅通部门数据交换渠道,形成良好的协作关系;进村入户开展登记工作,采取与新农合、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比对数据,与乡镇派出所户籍系统提取参保对象常住地址等方式,地毯式入户登记,确保全民参保登记不留死角。四是督查检查到位,确保任务目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截止8月26日,全州应入户登记18.8万人,实际入户登记19.65万人,完成登记率104.5%,提前完成了各项任务。
3、公务员管理工作。一是圆满完成了2016年公务员招录工作。全州共有7956人报名参加公务员考试,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全州拟录用人员为194名,目前已全部办理完录用手续。二是完成2016年全州公务员和少数民族干部统计工作。三是完成公务员考核、奖励、登记、辞职工作。四是认真做好州直单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干部职务任免和升降、转任、交流、竞争上岗等审核备案工作,共审核186人。五是抓好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六是积极完成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七是完成了州直政府部门科级以下近2000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一是顺利完成2015年全州事业单位人事统计工作。二是加强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免备案管理工作,共审核审批42个州直事业单位科级岗位选拔实施方案,督促指导相关单位依法依规选拔配备科级领导。三是认真做好研究生及以上高学历人才引进服务工作,共引进教育、农业领域高层次人才42人。四是认真开展教育卫生部门选优工作,共考核招聘348人。五是认真开展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工作。目前第一批拟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14人(教师218人、非教师196人)。六是落实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新举措,首次设岗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就业。研究制定《德宏州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细则》,规定每年在编制范围内,州直和各县市各拿出2—3名定向招聘军人随军家属”。七是按照《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聘用管理有关工作的批复》(德政复﹝2015﹞180号)文件要求,为2016年毕业的13名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办理聘用管理手续。
5. 军转安置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军转安置各项任务。共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52名,随调配偶2名。其中:计划分配军转干部5名,自主择业47名;二是扎实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积极主动为47名新增自主择业军转人员做好接收报到工作。积极引导广大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与芒市协同开展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实地观摩经验交流会,充分激发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创业就业热情;三是深入做好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坚持开展节日座谈和走访慰问活动,主动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解决生活上和创业就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做好全州企业军转干部人员增减和失业、就业等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对退休人员当年调整养老金后的收入情况进行了逐个审查核对,确保中央和省下拨的解困资金足额准确兑现到人,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6、 依法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全州共检查用人单位267户,涉及职工20997人,查出拖欠农民工工资12656万元。其中,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3个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二是认真组织实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深入全州28户职业介绍机构共,对招用工中的登记、备案,建立了基本的人员信息档案等环节进检查,共涉及用人单位127户。三是继续推行劳动保障网上执法年审,全州共有2010户用人单位参加了网上执法年审。四是组织开展全州劳动保障执法日常巡查工作。全州共巡查用人单位462户,涉及劳动者8630人;接受劳动者投诉239起,为6135名农民工协调解决被拖欠的工资8910万元。
7、认真做好政策法规与调解仲裁及来信来访工作。一是通过开展宣传活动日、送政策到企业等一系列活动,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工作。共发放宣传材料18000余份,接受咨询1010人,宣传布标12条,工伤宣传挂图20份。二是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回复工作,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3件,在规定期限内圆满完成办理工作,面商满意率达100%。三是做好全方位受理和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工作。截至9月底,全州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仲裁院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共计280件,结案率达到100%。四是做好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工作。全州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部门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共计470件3678人次,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五是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我州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6.5%,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05%;集体合同签订率为91%,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05%。
8、认真做好劳动用工登记、劳动合同审核工作。截至2016年12月底,州本级办理劳动关系业务共计6662人次,其中,新劳动合同登记手续2033人,续签劳动合同登记1892人,新签订农民工劳动合同1342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1118人,新签订或续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登记77人,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登记200人。新办理用工登记证36户。企业工资备案1户。2016年涉及企业户数5298户,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3.43%。集体合同签订率为85.99%。
9、农民工工作深入开展。一是积极构建全州农民工工作综合信息平台,建立农民工工作信息定期报送制度,设立37个农民工工作信息报送点(其中2个省级报送点),定期不定期向州农民工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开展工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建立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资支付实名制、工程款与工资分账拨付等管理办法,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的建立。三是贯彻落实号农村劳动力转移扶贫行动计划,助推扶贫攻坚。在全州选择了芒市三台山乡、陇川勐约乡、户撒乡、盈江铜壁关乡、油松岭乡等5个直过民族和特少民族相对集中的乡镇作为技能扶贫州级联系点,制定了具体的试点技能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用于指导开展技能培训,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实有人员编制103人,其中:行政编制5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5人)。
离退休人员4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2016年上半年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下半年公车改革后,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三、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四、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算总收入2363.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09.26万元,占总收入的97%;其他收入54.6万元,占总收入的3%。与上年对比收入增长了15%,主要原因:一是工资增加;二是工作任务量增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243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7.10万元,占总支出的51%;项目支出1195.12万元,占总支出的49%。与上年对比增长了31%,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量增大。
1、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5.44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37%。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
2、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95.1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了33%,主要原因工作任务量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8.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6%。与上年对比增长了28%,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量增加。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4.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主要用于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公务员招考、公务员考核等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3.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主要用于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人员工资经费、离退休经费、劳动监察、就业管理事务、社会保险业务、劳动关系和维权、信息化建设、小额担保贷款、就业专项资金补助、就业见习补助等经费支出。
(三)教育支出59.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全州高层次人才奖励金、首席技师补助、政府津贴等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0.1万元,主要用于普法个人奖励金。
(五)农业水支出99.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主要用于小额担保贷款相关业务开支。
(六)住房保障支出72.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9.5,支出决算为37.77万元,完成预算的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24万元,完成预算的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44万元,完成预算的43%;公务接待费支出12.09万元,完成预算的24%。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认真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实现逐年递减。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4.99万元,增长15%。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4.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69万元,增长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4万元,下降1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一是2016年发生了因公出国(境)费用开支;二是2016年公车改革,我局有6张车拍卖,拍卖前6张车进行了检修,所以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24万元,占1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44万元,占57%;公务接待费支出12.09万元,占32%。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到芬兰培训学习。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4.24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44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1.4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护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本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05批次,2417人,接待费开支12.09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协调、上级和外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来我局考察调研和交流研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七、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8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58万元,增幅102.65%,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政策实施公务用车改革发放其他交通补贴增加公用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发放其他交通补贴、付日常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报刊杂志费、车辆保险费、工会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节日慰问退休老干部及节日慰问挂钩点等支出。
八、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我局2016年政府采购年初没做预算,年中、年末根据工作需要向财政局采购中心办理零星采购手续购买办公设备25.2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监控设备、空调、复印机、办公电脑、打印机及办公家具等设备。
九、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名词解释
[附件: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返回首页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