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财政局全力助推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

浏览量:2785   作者:  日期:2017/4/13

发展非公经济是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对优化经济结构具有重要影响,而融资难、融资贵是制约非公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德宏财政部门从促进稳增长、惠民生的战略高度,深入贯彻落实支持民营经济、中小型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突出财政支持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多措并举助推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

一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在州级财政非常困难的情况下,从 2013年加大支持力度,安排“工业和信息化专项发展资金” 2000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扶持资金”100万元,为全州中小微、民营企业的发展注入动力。二是积极推进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全州政策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推进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服务三农。现今通过充分协商,与县市共同出资1亿元采取股权托管云南省再担保公司方式新设德宏州国有控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此项工作已与省再担保公司多次协商,并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各项工作正在推进,预计今年上半年能挂牌成立。三是全力推进“两个10万元”工程,促进微型企业快速发展。2016年省下达德宏州的任务数是600户,省级配套资金900万元、州级配套资金54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县市财政部门,州级贷款担保基金50万元已拨两个承贷银行的专用帐户。四是加大金融支持。加大银行信贷支持中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各银行发挥各自专业优势,为企业量身制定金融产品。五是做好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承贷(经办)金融机构根据企业招用人数、企业经营规模和还款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高20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期限不超过 2 年。小微企业选择财政部门贴息的,由小微企业自行提供担保,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六是发挥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积极作用。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工作,为政府采购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便利;鼓励小微企业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涉及医疗卫生、社会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文化体育、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等领域,对其中适合小微企业参与的项目,财政部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予以积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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