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和各项改革的深化之年,德宏州财政局将按照依法理财、依法治税的要求,围绕全年预算目标,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从六大方面做好今年财政工作。
一是加强财税收入管理,确保收入“稳增长”。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强化依法征税,全面清理规范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建立财税政策优惠的监督制衡和长效管理机制,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严禁超越权限多征、减征、免征、缓征税款,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落实组织收入责任,强化分部门、分税种、分地区的收入管理;进一步落实国家统一制定的结构性减税、普遍性降费政策,多措并举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强化非税收入管理,挖掘增收潜力,调整非税收入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所占比重,努力提升财政收入质量。
二是讲求绩效,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面落实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责任,合理安排预算,优先落实“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严禁非法制定津贴补贴政策,确保法定工资、政策性津补贴和各种补贴类民生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坚决防止拖欠工资、拖欠对群众的各项补贴、利用借款或债务资金安排基本支出的情况发生。加大对特定人群特殊困难的帮扶力度,优先保障教育、社保、医疗卫生等各项民生支出;对州委、州政府确定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重大项目支出予以重点保障;严格执行“约法三章”,坚持勤俭办事,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推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制度有效落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合理压缩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
三是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夯实财政工作基础。按照中央、省部署,积极推进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密切关注并配合落实税收制度改革和收入划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继续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比重,建立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推动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着力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年度预算的准确性、可行性;继续抓好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管理,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探索建立财政存量资金(包括往来债权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对当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测算压缩下一年财政预算规模;推动建立全过程绩效预算管理机制,健全预算管理支撑平台,真正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审核、执行的全过程。
四是改进财政投入方式,拓宽政府融资渠道。强化财政支出责任意识,着力调整不合理、不可延续的支出政策,修正重复、低效的支出方向,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的杠杆作用,支持传统产业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拓宽公共产品和服务项目融资渠道,积极推广运用PPP模式及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推动购买主体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机制。
五是严控地方政府债务,提升财政风险防控能力。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除省政府代为发行的政府债券以及转贷的主权债务外,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担保新增政府债务;根据财政可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支出规模,防范中长期财政风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分类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和融资,厘清政府和企业责任;积极化解存量债务,明确偿债责任,制定偿债计划,落实偿债资金,按照优先置换到期、逾期、短期、高息债务的原则做好债务置换工作,并通过PPP等方式进行有效化解;抓好地方政府债券项目的筛选和储备,提升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做好债务风险评估、实时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六是推动监管体系建设,构建法治透明财政。将财政监督融入财政管理全过程,加大对重大财税政策和制度执行、重大财税改革实施和重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快内控制度体系建设,推动建立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加快绩效标准体系和绩效评价指标建设,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在预算资金分配中的应用;进一步细化政府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公开方式、完善公开机制,提高预算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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