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透明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是建设阳光政府、责任政府的需要,也是依法理财、防范财政风险的保障。为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今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将预算公开提到了国家治理的高度。
近年来,在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推动下,德宏州预算公开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预算公开范围不断扩大、内容不断细化,为打造阳光政府、建立公开透明的财政制度奠定了基础。但按照建立健全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要求,我州的预算公开工作仍然存在着公开内容不完整、细化程度不充分、公开时间不及时、公开形式不统一等问题。围绕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目标,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推进预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办[2016]137号),对全面加强我州预算公开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
德宏州财政局认真贯彻《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推进预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印发了《德宏州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将预算公开作为各级财政部门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加快公开进度、规范公开方式、完善公开机制,使预算公开贯穿预算改革和管理全过程,同时,全面推动全州各级预算公开工作的统一性和协调性,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返回首页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