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招商合作局2017年州级财政预算公开目录
一、专项经费分类
二、奖励经费
三、预算收入支出增减变化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六、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招商合作局承担着对外招商引资、交流合作及宣传推介德宏等重要职能,为进一步落实好州委州政府“招商引资攻坚战的部署”,圆满完成省州下达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助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瑞丽试验区建设。恳请州财政局按照《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省人民政府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意见的实施意见》.(德政发(2015)44号)、《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德政办发【2015】116号)要求,安排2017年招商引资专项工作经费350万元和招商引资奖励经费150万元。
一、专项经费分类如下(350万元):
(一)办公费6万元。主要用于各种办公耗材的消耗购买。
(二)印刷费22万元。用于印制《德宏州招商项目册》、《德宏州鼓励投资政策》。
(三)水费0.2万元。
(四)电费:0.4万元。
(五)邮政费:4万元。用于招商资料的快递费、物流费费。
(六)差旅费:56.9万元。外出招商工作差旅费。
(七)出国(境)费:3万元。参加省级组织的出国境经贸交流活动。
(八)租赁费:13万元。办公场所租赁费(单位无办公场所)。
(九)会议费:3.9万元。用于全州招商引资工作会和招商形势运行分析会等。
(十)培训费: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省局、州委、州政府组织的各类培训。
(十一)接待费:10万元,用于“请进来”到我州考察的投资商的接待。
(十二)劳务费:3.6万元。用于聘请专家、临工、保安、志愿者工资等开支。
(十三)委托业务费:90万元。用于中介招商代理费、可研费等。
(十四)公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保险费、修理费等。
(十五)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5万元。其中:
1、代州委宣传部宣传德宏州形象宣传费50万元(不属于本单位开支)。根据德宏州委第六届第41次常务会议决定,从2014年起,每年整合旅游、文化、招商、试验区综合办等相关部门资金1000万元,用于我州对外形象宣传。从州招商局招商引资专项经费中直接拨付州委宣传部50万元。本经费由财政直接拨付宣传部,不涉及我单位。
2、其他宣传17万元。德宏招商优势、政策法规、各特优产品宣传推广,依托报刊杂志、新闻媒体、电台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外宣传开支17万元。
3、基层工作经费、扶贫攻坚、禁毒防艾、新农村建设、州政府主题推荐会等开支58万元。
(十六)维修(护)费:3万元。用于办公电话、网络维护管理开支。
(十七)其他资本支出:3万元。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二、奖励经费(150万元)
德宏州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1、对有招引资目标任务的各县市政府设立目标奖。根据年初州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施考核奖励。2、对为招商引资工作提供优质服务的州级有关部门和中央、省属驻德宏单位授予优质服务奖,按经济科目分类用途为:奖励金150万元。
德宏州招商合作局2017年预算
编制报告补充说明
德宏州招商合作局根据2017年预算,预算编制报告补充如下:
一、预算收入支出增减变化说明
2017年部门总收入622.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22.29万元;专项收入安排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
上级补助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单位自筹0万元,其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本级财力安排400万元。
支出预算总额为622.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支出622.29万元,基本支出222.29万元,项目支出40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预算中机关运行经费为20.18万元,用于保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其中:办公费0.6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0.4元,差旅费1万元, 邮电费0.1万元,印刷费0.1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会议费0.3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0.2万元,委托业务费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万元,其他一般公用经费0.7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0.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08。
三、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3万元。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四、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无变化,与2016年预算持平。其中:出国(境)费:3万元。参加省级组织的出国境经贸交流活动;接待费:10万元,用于“请进来”到我州考察的投资商的接待;公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保险费、修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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