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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统计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浏览量:5303   作者:  日期:2017/2/23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游、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德宏州统计局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万元),公务接待支出9.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1.7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1.75万元。由于2017年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入户登记、数据质量控制等工作阶段,州级农业普查办公室各职能组需要深入县市、乡镇开展业务指导和质量检查次数较多,费用支出增大。

  [附件: 德宏州统计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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