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司法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6.5万元,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德宏州司法局根据预算安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德宏州司法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局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各地州司法行政系统人员到我州学习交流工作经验;各县、市司法行政系统人员来芒市汇报工作及报送材料;全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和司法所人员到芒市参加培训等所发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德宏州司法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5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6.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基层工作调研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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