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工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6563   作者:  日期:2016/10/28

第一部分  德宏州工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德宏州工商局属州财政一级预算行政单位。主要工作职能是:负责本辖区内市场监管、查处经济违法违规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监督管理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行政监管工作职能。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5年,我局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州委六届五次全会和全省工商工作会议精神,科学认识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引领新常态,坚持改革开放统揽全局,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打好“基础设施、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三大攻坚战,牢固树立服务为先、依法行政、同频共振的工作理念,深入创建“五型”工商机关,努力提高服务发展、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的能力和水平,积极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努力做到让经营者满意、让消费者满意、让党委政府满意

1、深化改革,服务发展,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

2015年,全州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国家工商总局和州委州政府、省工商局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尽心尽力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各项工作都取得明显成效。

(1)、推进注册登记制度改革,不断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一是认真落实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各项政策措施。积极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工作,截至11月30日,全州已发放“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741份。除国家明令要求验资的除外,取消注册资本验资制度和企业年度检验报告制度,降低了企业创业门槛;按照国务院规定把192项前置审批变为后置审批,真正做到简政放权,进一步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截至11月30日,全州登记在册市场主体70497户,总户数同比增加7190户,增长11%,注册资金5106975万元。2015年全州新注册市场主体12023户,其中:新注册内资企业64户;新注册私营企业1702户,超任务数191新注册个体工商户10257户,超任务数85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213户,超任务数117%。二是坚持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及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在全省排名靠前。截至6月30日,全州2013年度和2014年度企业年报公示率分别为91.79%和89.69%,在全省分别排名第9位、第8位;全州2013年度和2014年度个体工商户年报报送率分别为86.6%和85.26%;2014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为87.38%。配合省局开展企业已公示信息抽查工作三个批次,共随机摇号抽查企业184户,抽查经营正常的企业175户,经营异常的企业9户。全面开展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00件,公示率100%。加强异常名录监管,建立企业信用约束机制,全州共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21303条,经企业发现问题并自行纠错,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信息258条。

(2)主动作为,服务市场主体发展成效明显。

全州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牢固树立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就是服务全州经济发展的理念,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一是扎实帮扶小微企业发展。深入推进“两个10万元”小微企业扶持工作。今年共承担了200户的扶持任务,占全州任务数400户的50%,受理小微企业申请材料232户,会审通过200户,100%完成任务。全面完成“贷免扶补”任务,共有46人获得创业贷款337万元,还贷率98.11%。二是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全州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宣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全州接受商标咨询服务500次,商标注册名称查询150个次,发放《商标注册建议书》、《商标策略提示书》、《商标跟踪服务卡》等“六书一卡”110份。积极推进商标战略实施,以异议程序申报“有一个美丽的地方”为驰名商标并收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受理通知书、指导申请“德宏西瓜”、“德宏马铃薯”、“瑞丽柠檬”、“瑞丽蜜柚”地理标志商标注册4件、完成推荐新上报云南省著名商标5件、完成27件知名商标的推荐认定工作,指导新注册商标56件(含一所一标27件)。我州商标战略经考核被评为全省一等奖。三是切实加强广告监管工作。全州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采取新闻媒体宣传、民族节日互动、广告企业培训、邀请专家辅导等多种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认真履行行政许可职责,严格户外广告登记管理;依托广告监测系统共监测广告11064条,下发停播通知书2份、整改通知书2份;以食品药品广告监管为重点,查处虚假违法广告5件;落实回复培训机构虚假广告信访件6件。四是敢于担当服务发展。先后为北汽云南瑞丽汽车有限公司、德宏城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重点招商引资企业以最短的时间办理了营业执照。五是切实加强非公党建工作。创新非公党建工作机制,指导非公党组织开展“亮职责、亮身份、亮承诺”活动,“三亮”工作在全省排名靠前。

(3)积极探索市场监管机制,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全面加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在强化日常市场监管上下功夫,在拓展监管领域上下功夫,查办经济违法案件81件,案值6988万元,罚没金额1193万元,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一是深入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全州新创建省级诚信市场1个、复核州级诚信市场12个、县级诚信市场1个;创建州级农村文明集市1个、县级2个。二是深入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工作。全州共检查农资经营户2950户,签订农资经营责任书1542份,留样备查上市种子122个品种(批次);开展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工作,创建州级示范店10户、县级示范店12户;严厉查处侵犯农资商品驰名商标专用权及销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查办农资案件4件,移送司法机关1件,案值10.30万元,受理农资消费者投诉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36万元。三是积极推进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局党组及时调整充实监管人员,增加必要的硬件设备,网络交易监管步入常态化。截至11月30日,全州共有网络经营户102户,网络交易平台网站15个,非网络交易平台网站72个,发放网络经营者电子链接标识11户,查办首个网络案件1件,成功调解网络购物消费纠纷1件。四是积极推进市场监管各项工作。以开展短斤少两专项整治、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商标专用权保护为重点,进一步打好市场监管组合拳;以节日市场监管、红盾网剑行动、手机市场专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汽车燃油市场专项整治等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履职到位,查处了一批违法经营案件,督促整改了云南日报曝光的火险隐患5个。五是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我州打击传销、打击走私、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创建平安市场牵头单位职能职责,取缔黑网吧15户、创建州级平安市场2个、县级5个,创建平安县市2个,组织开展禁止传销进校园宣传活动,在全省率先发现并查处了贵远国际非法传销案件,及时控制了事态的发展,维护了全州稳定。发挥州打私办职能,积极稳妥处置了畹町海关遭遇暴力妨碍执法抢夺嫌疑货物“5.07”事件,以州政府名义召开全州打私工作会议,表彰先进集体12个。认真开展推套防艾,督促非星级宾馆和社会旅馆做好安全套的摆放和台账登记,摆放率达100%。 

(4)积极探索消费维权新机制,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紧紧抓住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法》的贯彻落实,积极推进“消费满意在德宏”工作。一是围绕年主题组织开展了3.15系列纪念宣传活动,在2015年3.15期间发布了10件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和10件调解成功的典型案例,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二是完成12315指挥中心升级改造。利用指挥中心积极搭建工商部门与广大消费者和人民群众信息互动的平台、工商部门畅通民意的平台、工商部门接受社会监督和听取群众意见的平台、工商部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平台,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建立诉转案工作机制,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截至11月30日,共接听12315热线电话7353个次,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489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67万元。三是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全州不断推进消费维权“七进”(进商场、超市、企业、市场、社区、学校、村寨)工作,在全州形成覆盖城乡、上下联动、反应迅速、工作规范、高效便民的消费维权网络。针对消费者投诉较多的新闻媒体、培训机构、直销企业、移动、电信、汽车、通讯器材、家用电器、珠宝玉石、红木家具销售等经营单位开展行政约谈30多次。四是“消费满意在云南”行动成效明显。携手共治,与州工会、共青团、州妇联签订《合作协议》,全州建成“一会两站”614个、“消费维权服务站”122个,聘请义务监督员、维权联络员746人,受理消费投诉33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万元。五是开展消费满意示范店创建工作。严格按照成熟一个创建一个的要求开展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店的示范引领作用,促使经营者规范经营、文明经商,带动其他行业和经营者自律规范经营。全州创建州级消费满意示范店6个、县级18个。六是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围绕五大类重点商品和服务开展专项执法,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22件,没收商标侵权马口铁6000片、手机196台、平板电脑9台、充电宝248个、充电器632个、手机电池1430块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德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6

离退休人员37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34人。

实有车辆编制20辆,在编实有车辆14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德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决算总收入935.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1.08万元,占总收入的94.21%;其他收入54.14万元,占总收入的5.79%。与上年收入2015.85万元对比减少1080.6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商系统下划前姐告工商分局、畹町工商分局原属德宏州工商局直属分局,2014年1-9月中包含姐告、畹町两个分局的收入; 2014年《新会计法》颁布实施后基建帐合并大帐924.95万元;2015年工商系统下划后公用经费标准等降低、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081.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6.47万元,占总支出的66.23%;项目支出365.37万元,占总支出的33.77%。与上年支出1181.95万元对比减少100.1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商系统下划前姐告工商分局、畹町工商分局原属德宏州工商局直属分局,2014年1-9月中包含姐告、畹町两个分局的支出;十八大后我局按照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要求,严格控制各项开支,同时,在局机关建立了职工食堂,部分接待在内部食堂接待;2015年车辆保险7.6万元在2014年末已提前购买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德宏州工商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6.47万元。与上年955.02万元对比减少238.5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姐告工商分局、畹町工商分局原属德宏州工商局直属分局,2014年1-9月中包含姐告、畹町两个分局的收支,2014年8月工商系统下划后医疗保险由州财政对州医保中心直接清算。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德宏州工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5.37万元。与上年226.94万元对比增加138.4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5年增加了全州综合考评绩效奖励、机关围墙因年代久远存在安全隐患拆除重修、局机关部分办公室安装了空调、机关伙食团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工商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9.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与上年1116.88万元对比减少67.4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工商系统下划前姐告工商分局、畹町工商分局原属德宏州工商局直属分局,2014年1-9月中包含姐告、畹町两个分局的收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79.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27%。主要用于1、商务事务0.5万元;2、工商行政管理事务708.2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414.9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39万元;工商行政管理专项43万元;执法办案专项186.88万元;消费者权益保护30万元;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1万元。3、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5万元。4、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6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工商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4.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61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39.9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开支范围,我局建立了公共食堂,部分接待在内部食堂接待,2015年车辆保险7.6万元在2014年末已提前购买。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德宏州工商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德宏州工商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4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53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11.53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33.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德宏州工商局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德宏州工商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618人,接待费开支2.61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6.4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系统内工作往来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92万元,与上年82.2万元对比减少60.2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姐告工商分局、畹町工商分局原属德宏州工商局直属分局,2014年1-9月中包含姐告、畹町两个分局的收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 德宏州工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附表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