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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25—2027年)》的通知

浏览量:913   作者:  日期:2025/8/19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有关单位:

《德宏州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德宏州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关于把云南中药材产业培育成世界一流现代产业的决策部署,做优做强中药材产业,结合德宏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及州委“三支柱一标杆”主攻方向,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促进农民增收、产业增值为主线,以绿色化、品种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为目标,以基地建设、市场培育为抓手,做强集科研、种植、进口、加工、销售为一体的中药材产业链。到2027年末,全州种植草果、石斛、重楼、黄精等中药材及药食同源作物种植面积达到35万亩以上;年产及进口中药材、药食同源干品10万吨以上,实现全产业链总产值60亿元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实施中药材良种育繁推体系建设行动

1.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积极实施就地保护、迁地保护等措施,加强现有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圃建设,加快珍稀濒危中药材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到2027年末,建成州级中药材种质资源圃1个,政企合作建设石斛种质资源圃1个。(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州科学技术局、州卫生健康委、德宏职业学院、各县市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实施,不再列出)

2.加强良种选育。强化科技创新,加强与州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围绕全州重点发展的中药材产业,选育一批优良品种,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到2027年末,选育草果、石斛、黄精及其他中药材等良种10个以上。(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州科学技术局、德宏师范学院、德宏职业学院)

3.加强良种繁育推广。加大政企合作力度,充分利用现代繁育技术,大力繁育推广优良品种。到2027年末,建成年产草果种苗600万株以上良种繁育基地1个、年产石斛种苗6000万株以上良种繁育基地3个,草果、石斛等良种推广覆盖率达30%以上。(责任单位:州林草局、州农业农村局、州科学技术局、德宏师范学院、德宏职业学院)

(二)实施高品质中药材供应基地建设行动

4.推广中药材绿色生态种植养殖。制定中药材种植养殖区划,加快推进林下、仿野生、间作、套作、轮作等种养模式和“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生产模式,推动高产稳产草果种植面积达20万亩以上;林下仿野生种植优质铁皮石斛面积达1万亩以上;发展民族医药药材及其他品类中药材、特色药食同源等作物生态种植面积达2万亩以上。(责任单位:州林草局、州农业农村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检验检测院)

5.加快GAP基地建设。统筹推进GAP基地建设和绿色、有机中药材认证及溯源试点工作,鼓励支持中药生产、流通企业在德宏州自建或共建草果、石斛等中药材GAP基地,规范推行运用GAP追溯码及“药材符合GAP要求”标识。到2027年末,建成草果、石斛、滇重楼等中药材GAP基地3个,总面积1万亩以上。(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检验检测院)

6.提升初加工能力。制定草果、石斛初加工技术规范和商品规格等级等标准,完善推广草果、石斛采收加工技术模式,培引壮大一批草果、石斛等中药材初加工企业,提升德宏草果、石斛等中药材初加工和趁鲜加工能力。2027年末,建设2个规模以上初加工基地,基本实现德宏草果、石斛等中药材品类产地初加工。(责任单位:州林草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州投资促进局)

(三)实施中药材集中交易市场建设行动

7.统筹规划建设中药材交易市场。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依托全国、全省中药材交易市场网络体系,规范和加强行业监管,实现草果、石斛等优势中药材产地市场、销地市场、生产企业的协同发展、优势互补、有机衔接。支持盈江县建设以草果为主的中药材集中交易市场1个,对芒市现有石斛交易市场进行优化升级改造提升,建成以石斛为主的中药材综合交易市场1个,打造集线上线下交易、智慧仓储物流、质量检验检测、产品全程追溯等功能为一体的专业交易市场。(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投资促进局)

(四)实施中药材进出口提质行动

8.做大做强中药材进出口贸易。立足区位优势,巩固提升以瑞丽市为核心的全省最大药食同源类产品及中药材进口基地,优化完善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化措施,持续扩大与缅甸中药材贸易规模。引导企业主体面向“一带一路”国家开展中医药国际化研究,助推中药及大健康产品拓宽国际销售渠道。引进大型链主企业在瑞丽市建设集进出口、线上线下交易及智慧仓储物流、质量检验检测、产品全程追溯等功能为一体的国际中药材专业交易市场。(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外办、州市场监管局、州投资促进局、州农业农村局、瑞丽试验区工管委对缅交流合作办、自贸试验区德宏片区管委、德宏金融监管分局、瑞丽海关、畹町海关)

9.共建国际合作平台基地。鼓励支持德宏中药材行业相关机构申报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推动共建“一带一路”中药材联合实验室和研发中心等国际合作平台基地。鼓励支持德宏中药材企业、医疗机构、科研机构等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相关机构、企业交流合作,共建中药材种植加工基地及收购、销售服务网点等,推进中药材产业国际合作。加强中医药疗效机理的科学阐释和中医药文化宣传推介,积极组织吸引南亚、东南亚国家中医药领域专家、学者等参与中医药国际学术会议、研讨会、培训班等活动,提高国际社会对中医药的认同度,把德宏打造成为中医药文化国际交流的重要窗口。(责任单位:州科学技术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卫生健康委、州委宣传部、州商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瑞丽试验区工管委对缅交流合作办)

(五)实施“德字号”中药材品牌培育行动

10.打造“德字号”拳头名片。立足铁皮石斛、草果主产区优势和瑞丽中药材进口口岸优势,以及德宏州丰富的中药材物种资源和民族医药、餐饮特色,坚持绿色生态发展,持续深入巩固产量、提升品质,支持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等,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将“德宏石斛”、“德宏草果”、“德宏药膳”、“德宏进口药材”打造成为“云药”旗下的4张拳头名片。(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州委宣传部、州市场监管局、州商务局、州卫生健康委)

11.加快“德字号”药食同源产品研发生产。结合独特的中药材物种资源和民族医药、餐饮文化,挖掘整理一批具有德宏特色的药膳菜单配方、制作工艺、功能食效等产品。鼓励支持科研院所、餐饮食品企业、中药材企业等协同合作研发生产药食同源产品,创新研发生产一系列药膳、中药茶饮、中药调料等日常中药食品及补益型、康复型、治疗型等功能性和保健性的药食同源产品。加强药食烹饪人才培养,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形成一批具有特色的“德宏药膳”品牌,实现药食同源产品综合产值15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科学技术局、州委宣传部、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州林草局、德宏职业学院、州检验检测院)

12.培育壮大“德字号”中药材龙头企业。立足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和区位优势,坚持内培外引相结合,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健全招商项目库,培引一批“专、精、特、新”中药材企业,加快推进以“集群+链式”为模式的中药材精深加工产业结构调整和数智化转型升级,重点打造一批铁皮石斛为主的药食同源现代化精深加工产业集群,提升产业链集聚度和竞争优势,培育形成省级中药材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家以上,不断增强优势企业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管局、州林草局、州投资促进局)

13.打造“德字号”中医药康养旅居。围绕打造“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目标,结合德宏,特别是“芒市不忙”旅居品牌,整合融通中药材资源、种植加工、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医疗康养、休闲度假、观光游览、药膳美食、科普研学、文化传承等资源,配套完善软硬件设施,重点建设一批“德字号”中药材康养特色旅居点,加快推进中药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林草局)

(六)实施中药材产业综合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行动

14.构建组织领导体系。建立州级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设立工作专班。加强实施管理,细化分解三年行动目标,健全会商协调、定期调度、监测评价等机制。(责任单位:州委农办、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

15.构建科技和人才队伍支撑体系。加强产学研合作,推动种质资源创新、高效绿色种养技术研究和药食同源产品研发。加快中药材产业创新平台培育建设,推动院士专家工作站、重点实验室布局,探索解决一批种业、生态种养、病虫害防控、质量控制等技术难题。加大中药材学科带头人和专业技术骨干的引进培养力度,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鼓励支持创新创业。加大中药材全产业链专题技术研讨及培训力度,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州科学技术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教育体育局、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林草局、德宏师范学院、德宏职业学院、州检验检测院)

16.构建联农带农机制体系。积极引导协会、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综合体),务实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引导龙头企业不断优化产业组织模式,带动农民合作社、协会和广大农户各展所长、分工协作、优势互补,逐步推进利益分配方式从“保底分红”向“按股分红”或“按贡献分红”等方式转变,形成共创共享、共荣共生的中药材产业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民增收,壮大村集体经济。(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

17.构建“大宣传”工作体系。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为主线,各成员单位及时总结并提供宣传部门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塑造典型,通过多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讲好德宏中药材故事,营造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中药材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鼓励支持企业、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德宏中药材产业的宣传。(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8.构建政策资金支持体系。用好用活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西部大开发等政策,全面落实《云南省财政支持中药材产业若干政策措施》(云财规〔2025〕3号),在中药材种业发展、产业规范化发展、设施化提升、加工能力水平提升、市场体系建设、三产融合发展、产业标准化品牌化发展、金融保险协同等方面积极争取政策资金项目支持。统筹发挥好乡村振兴衔接、沪滇协作、森林抚育等项目及各类帮扶资金作用,提升金融支持助力中药材产业发展能力和水平,拓宽融资渠道,有效保障产业发展资金需求,推动德宏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学技术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州林草局、自贸试验区德宏片区管委、德宏金融监管分局)

19.构建中药材监管和使用体系。不断建立健全中药材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监测、规范标准和优质药材优先使用体系,强化各项制度措施落实,推动中药材质量监管和推广使用。(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林草局)

三、有关要求

各县市、州级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要积极推进工作落实,及时报告落实情况。各县市、各成员单位每季度末月前将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报送工作专班,由工作专班办公室及时分析、汇总后报联席会议制度总召集人、副总召集人。

 

附件:德宏州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重点工作目标表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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