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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林下经济发展规划编制说明

浏览量:9172   作者:  日期:2024/12/9

一、规划背景

近年来,国家和云南省高度重视林业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协同推进,相继出台《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全国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年)》《云南省“十四五”林下中药材产业规划》《云南省林下中药材种植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关于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提出发展林下经济产业是丰富农产品供给结构、促进林区山区群众稳定增收、实现资源永续利用的重要举措。在此背景下,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根据州委、州政府部署要求,立足自身丰富的森林资源禀赋、良好的生态环境条件以及特色产业基础,为充分挖掘林地资源潜力,推动林草产业转型升级,助力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目标,特启动林下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二、规划依据

(一)政策法规。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促进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全国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 年)》《林草中药材产业发展指南》《云南省林草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1229)》《云南省“十四五”林下中药材产业规划》《关于促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七条措施》等国家及地方相关林业、农业、乡村振兴政策法规,确保规划符合国家战略导向与政策要求。

(二)技术标准。遵循《林下经济术语》《林下种植技术规范》《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等行业技术标准,保障规划中产业发展模式、技术应用等内容的科学性与规范性。

(三)基础资料。结合德宏州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数据、社会经济统计资料、产业发展现状调研成果、生态环境监测报告等资料,确保规划贴合实际。

三、规划范围与期限

(一)规划范围。明确规划覆盖德宏州全域,规划面积40万亩,涵盖区域内各类林地资源,并根据不同区域进行品种适配,明确打造目标。

(二)规划期限。规划基准年为2024年,规划期为10年。

四、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科学规划与有序实施,全州新增利用林地面积40万亩发展林下经济,全州林下经济面积达110万亩,林下经济综合产值达130亿元,持续优化产业布局,林下经济“三产”融合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基本构建形成“一亩山千斤粮万元钱”的林下经济发展新格局,让德宏“草果”变“金果”“石斛仙草”变“致富草”“黄精”变“黄金”,高效推动林区山区发展从“卖木材”到“卖生态”、从“穷山沟”到“聚宝盆”、从“美丽风景”到“美丽经济”的华丽转变。

(二)具体目标

经济目标:规划期末,林下经济总产值达到130亿元,培育10家龙头企业、60家专业合作社,带动林区周边农民增收。

生态目标: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7.45%以上,林地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提升,实现林业资源可持续利用。

社会目标:新增就业岗位,完善林下经济产业链,提升区域品牌影响力,促进乡村振兴与城乡融合发展。

五、规划思路与原则

(一) 规划思路。以生态保护为前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产业融合为路径,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产品采集加工、森林生态旅游等林下经济业态,构建“一核引领、双带联动、五区协同”的空间发展格局,推动林下经济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

(二) 规划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确保林下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相协调,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双赢。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政府通过政策扶持、资金投入、公共服务等方式引导产业健康发展。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根据不同区域的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选择适宜的林下经济发展模式与特色产业,避免同质化竞争。

科技支撑,创新发展: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提高林下经济的科技含量与附加值。

产业融合,联农带农:推动林下经济与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六、规划内容

(一)产业发展规划

林下种植:根据不同林分类型与立地条件,规划发展以草果、石斛、黄精、重楼为主的中药材、林菌、林菜等种植产业,明确种植区域、规模、品种布局及技术标准。

林下养殖:发展林下养鸡、养鸭、养蜂、养羊等特色养殖项目,规划养殖区域、养殖规模、养殖模式及疫病防控措施。

林下产品采集加工:对野生菌类、野果、香料等林下资源进行合理采集,发展精深加工产业,提升产品附加值。

森林景观利用:依托森林景观、林下经济产业基地,开发森林康养、生态观光、休闲采摘、科普教育等旅游产品,打造森林生态旅游精品线路。

(二) 空间布局规划

一核引领:以瑞丽市为核心,依托自贸试验区优势,打造林下经济产业核心示范区。重点改善提升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扩大林下种植规模,强化产品加工与品牌建设,发挥产业集聚与辐射带动效应,引领区域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

双带联动:生态旅游带——串联盈江县犀鸟、龙脑香热带雨林等生态资源,结合生态廊道建设,打造集生态观光、休闲养生、科普教育于一体的森林生态旅游带,深化生态旅游体验功能,推动林下经济与旅游产业融合。产业发展带——沿交通干线布局,连接瑞丽、陇川、盈江、梁河等地,形成林下种植、养殖、加工产业发展带,实现原料供应、生产加工、市场流通的产业联动,提升区域林下经济整体竞争力。

五区协同:瑞丽扩能区——扩大林下经济规模,提升产业效益,打造全国林下经济示范县。陇川原料区——重点发展林下种植与养殖,成为林下产业原料供应重点区域。盈江融合区——推动林下经济“三产”深度融合,建设林下经济发展强县。梁河示范区——依托国有林场,开展科技创新,打造“一亩山万元钱”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芒市综合发展区——统筹推进各地林下中药材、咖啡种植,以及林旅、林养等多元业态,实现协同发展。

(三)支撑体系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林区道路、水利灌溉、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改善林下经济发展条件。

科技支撑体系: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组建专家团队,开展技术培训与示范推广,建设科技示范基地。

市场流通体系:培育专业市场,建立林下产品品牌体系,拓展销售渠道。

政策保障体系:制定土地、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完善保险保障机制。

七、环境影响评价

本规划在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通过合理布局产业、采用生态友好型技术等措施,降低林下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规划实施后,将进一步优化森林生态系统结构,提高森林生态服务功能,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统一。同时,建立环境监测与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建立加快推进林下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制定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合理确定产业类别、规模及利用强度;由林草部门具体负责产业规划、实施和监督检查,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只能分工密切配合,抓实产业发展各项工作,加快构建现代林下经济产业体系,促进全州丰富的资源优势转变为强劲的经济优势。

(二)健全要素保障。坚持以市场投入为主,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各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对林下经济的专项扶持政策,建立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制度,加大种苗繁育、资源保护、科技推广、基础设施等方面的财政投入力度。

(三)加大技术支撑。充分发挥各领域人才资源优势,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企业管理水平为目标,以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和改善用人环境为手段,打造一批具有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团队、品牌营销团队,着力解决林草产业重大科技问题、产业链和企业管理问题、产品和平台推广营销问题,实现全产业链人才齐备。

(四)强化安全监督。切实加强对林地利用的监督和管理,健全用地保障机制,督促指导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合理合规;督促生产企业加强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将林下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安全生产等工作实绩纳入林长制考核内容,与乡村振兴战略综合绩效评价做好衔接,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地各部门年度综合考核结果的重要参考。

本规划德宏州未来10年林下经济发展的行动纲领,旨在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创新发展,充分释放林下经济潜力,推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实现乡村振兴与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提供有力支撑。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完善,确保规划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

文章来源: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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