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解读
主讲嘉宾:管艳芳
主持人:杨笑丹
时间:2025年3月29日
主持人:关注民生、解读政策,各位观众、广大网友们大家好,您正在收看的是德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访谈”栏目。2025年3月19日,德宏州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今天我们将共同探讨该办法对提升德宏州内职工住房保障能力的重要意义。本期节目的主讲嘉宾是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管艳芳。你好。
管艳芳:主持人好、各位观众、广大网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首先请给我们介绍一下《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编制的背景和目的?
答:近年来,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发生了诸多变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一系列惠民利民政策措施,发布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三块业务规范标准。2019年我们州制定出台了的三个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办法,业务的实施内容已经不适应于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房地产市场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使得住房公积金制度无法发挥住房保障需求的应有作用。为进一步规范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结合实际,重新修订完善部分条款,并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三个业务管理办法整合,制定出台了《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主持人:住房公积金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保障制度,以其强大的优势和惠民政策,为人们的住房环境保驾护航。那《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出台将在改善职工自住住房条件中提供哪些帮助?
答:这次修订完善的《管理办法》共8章39条,结合实际情况,我们重点关注几个方面:
一是归集方面,明确规定了住房公积金缴存主体范围及单位、个人缴存义务。《办法》明确了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应当按时、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保障职工依法享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权益。目前,我们聚焦新就业形态,大力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灵活就业人员就是没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以灵活形式就业的群体。比如:个体经营者、非全日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网约车司机、快递人员、外卖送餐人员、建筑工人等等,可以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方式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缴存过后,在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方面,灵活就业人员与单位职工是享有同等住房公积金使用权利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的扩展,是从“单位人群”缴存到“社会人群”缴存的延伸,是为了让更多的群体享受到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能够帮助解决更多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安居的问题。
二是提取方面,聚焦政策惠民,切实提升住房公积金使用效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中提出:要更好满足住房消费需求。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支持缴存人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我们结合实际情况,扩大了部分提取范围。比如:购房可以办理又提又贷,就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后继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偿还住房贷款提取方面,可以办理按月、按年、一次性结清贷款提取,范围从之前的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扩宽到了商业住房贷款和异地住房贷款。在购建住房和租赁住房提取时,提取频次不受限制,可以按月、按年,多频次的灵活提取,有效缓解住房资金压力,真正实现让住房公积金“取之于房,用之于房”。
三是贷款方面,持续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支持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资金需求的,目前,单缴存人家庭贷款额度是50万元,双缴存人家庭贷款额度是80万元,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都有相应的上浮。在还款方式上,可以灵活调整,借款人可申请将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变更为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办理缩短贷款期限等等,有效地减轻借款人资金还款压力。
主持人:通过主管部门的解读,《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互助性和惠民性作用,但《办法》的落地执行需要得到广大职工及单位的理解和支持,作为单位及职工,我们该承担哪些责任?
答:住房公积金事关经济发展,事关百姓民生,在安居乐业的同时,也有利于促进住房消费,这就需要单位和职工个人,全民参与:
一是倡议单位,严格遵守《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认真履行缴存义务。
二是倡议各行各业的从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是长期住房储金,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享受1.5%的存款利率,买房租房还房贷灵活提取,可以“足不出户”线上服务渠道办理,购房建房可以享受低利率住房贷款。“缴存住房公积金,安居宜居有保障”。
主持人:让我们携手共进,认真落实好《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提升德宏人民的居住幸福感。感谢您关注德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访谈"栏目,下期节目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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