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云办发〔2023〕9号),为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德宏州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德宏实际,制定了《德宏州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各地各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和社会公众更好理解《实施方案》内容,现将《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好云南省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德宏州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相关部门起草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立足德宏实际、结合德宏产业发展需要,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政策措施为依托,主动融入和服务人才强州、产业强州战略,推动技能人才领域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与德宏州重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融合发展,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持。
二、目的意义
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是树立和落实科学人才观,促进各类人才协调发展的内在需要,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巩固和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增强党的阶级基础的必然要求。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对于更好地落实人才强国战略,不断提升我国综合国力和企业竞争力,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三、目标任务
《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力争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30%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35%左右。2030年实现大发展,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与产业强州战略需求相适应。2035年实现大跨越,高技能人才数量、结构与德宏州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要求相适应。
四、主要内容及核心举措
《实施方案》围绕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主要环节精准发力,提出14条落实举措,多措并举,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搭建平台、提供舞台,激发技能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保障。
(一)技能人才培养方面
坚持自主培养、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发挥主管部门、职业院校、企业等各个行业在推进落实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上的作用,从4个方面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一是强化行业、企业主体作用。以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为基础,组建职业院校和企业共同参与的产教融合高技能人才培养共同体,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培养。二是深化产教融合培养模式。开展校企联合培养,促进校企深度合作。争取建立职业教育基地、产学研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符合条件的积极争取省级项目经费支持。三是大力培养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依托德宏州“凤尾竹”育才项目实施,大力培养高技能拔尖人才和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四是发挥职业学校基础作用,重点打造一批高质量高水平专业群和特色优势专业,推行技工教育改革,不断扩大职业院校招生规模。
(二)技能人才使用方面
坚持以用为本、提质增效的工作原则,围绕用好用活技能人才,着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从5个方面增强高技能人才供给能力和供给质量。一是围绕保障技能人才从入学、升学、就业和职业发展、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等各方面,提出一系列针对性政策措施,激励广大青年技能成才。二是拓宽技能人才发展通道,对在聘的高技能人才在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工资福利、评优评奖、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按照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三是强化高技能人才配置和使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高技能领军人才“揭榜领题”以及参与重大生产决策、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的制度,在科研和技术攻关中发挥高技能人才创新能力。四是完善技能要素参与分配制度。鼓励各类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鼓励企业设立技能津贴、特殊岗位津贴以及班组长津贴、带徒津贴。五是落实高技能人才引进交流制度。畅通人才流动渠道,支持高技能人才向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流动,引导鼓励企业以岗位聘用、技术攻关、项目合作等方式柔性引进高技能人才。
(三)技能人才评价方面
坚持机制创新、多元评价的工作原则,围绕企业需求落实评价机制,不拘一格评价选拔人才,从3个方面着力发挥好评价“指挥棒”作用。一是落实评价制度和评价标准。推行以职业能力为导向、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工匠精神培育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二是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贯彻落实好“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在全州职业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证书”制度。三是组织实施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广泛开展技能竞赛活动,积极打造国家和省级技能竞赛为龙头、州级技能竞赛为主体、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竞赛为基础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贯彻落实竞赛获奖选手表彰奖励、升学、职业技能等级晋升等政策。
(四)技能人才激励方面
坚持崇尚技能、营造环境的工作原则,围绕人才需求,从2个方面强化激励保障,增强技能人才的获得感。一是加大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力度。围绕提高全社会对技能人才的认可认同、形成尊重技能尊重劳动的浓厚社会氛围,加大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力度,健全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二是提升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可推荐作为“两代表一委员”和群团组织代表、委员候选人、党委联系专家。支持高技能人才破除职工身份界限参与企业管理。
(五)保障措施方面
从组织领导、资金和政策保障、夯实工作基础、强化宣传引导等4个方面保障政策落地实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全面领导,建立各方广泛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机制。二是加强资金保障和政策支持。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按规定支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三是夯实工作基础。依托省级职业培训和评价平台,完善高技能人才信息数据库建设。建立技能专家和技能培训师资库,加强高技能人才理论研究和成果转化。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着力营造重视、关心、尊重高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为高技能人才成长进步、发挥作用提供良好的环境。
五、与上级文件的异同或新旧文件差异
本《实施方案》的主要框架和内容表述大体参照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实施意见》里的表述,结合德宏实际对贯彻落实措施进行了增减,文件第一部分从指导思想进行入手,增加了州委提出的“三支柱一标杆”经济发展思路,并对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提出总体要求,并对总体目标结合德宏实际进行落实,明确2025、2030、2035三个阶段的目标任务。文件第二部分将省级的第二至五部分融合为总体的重点工作,从14个方面进行具体落实。重点工作这部分在结构上大体与上级文件一致,在内容上主要以德宏实际情况为主,对贯彻落实措施进行增减,并对一些措施量化了指标任务,在表述上更加具体,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并对每项措施明确了责任单位,保证具体措施落实到位。文件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与上级文件基本一致,在内容上结合德宏实际增加了一些具体要求,为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保障。
总体上,上级文件共六项20条具体政策措施,德宏州的《实施方案》结合德宏实际合并为三项20条具体措施,由于结合实际增加了具体落实举措和要求,比上级文件篇幅增加了3页。
六、专业术语诠释
《实施方案》中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权利义务、切身利益及重大公共利益,需要社会公众知悉、执行、配合的条款,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的政策文件规定为准。无需要专门诠释的关键词、专业术语。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