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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浏览量:12115   作者:  日期:2023/12/21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德宏发展实际,州委、州政府印发德宏州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现将实施方案政策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依据

202211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2023年7月26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8月中旬州委农办牵头起草了《德宏州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927印发各县市及州直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建议10月8日,州委农办召集相关部门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10月10日,再次印发各县市及州直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建议,州委农办对反馈意见进行归纳汇总,形成该《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全面压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完善州县乡抓落实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构建职责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乡村振兴责任体系,推动建立健全乡村振兴责任落实、组织推动、社会动员、要素保障、考核评价、工作报告、监督检查等机制并抓好组织实施

三、主要内容及核心举措

实施方案全文共3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全面压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完善州县乡抓落实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构建职责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乡村振兴责任体系,推动建立健全乡村振兴责任落实、组织推动、社会动员、要素保障、考核评价、工作报告、监督检查等机制并抓好组织实施。

部分:职责任务包括5个方面:一是州县乡责任。州委和州政府负责全州乡村振兴工作,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发挥好以州带县作用。县(市)党委和政府是乡村振兴“一线指挥部”。乡(镇)党委和政府应当把乡村振兴作为中心任务,健全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机制,坚持“一村一策”,加强指导服务,组织编制村庄规划,抓好乡村振兴资金项目落地、重点任务落实。二是村级责任。村党组织统一领导村级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确定本村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并组织实施;及时公开村级党务、村务、财务情况,公布惠农政策落实、土地征收征用以及土地流转、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等情况。三是部门责任州级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州委、州政府工作安排,结合部门职责抓好落实建立健全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州级有关部门党组(党委)对本单位本系统乡村振兴工作负主体责任。四是领导责任州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全州乡村振兴第一责任人定点联系1个以上涉农乡镇。有关部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本系统乡村振兴第一责任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乡村振兴第一责任人,应当把主要精力放在乡村振兴工作上,当好“一线总指挥”和“施工队长”定点联系1个以上行政村。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乡村振兴第一责任人,落实包村联户制度,经常性、制度化进村入户开展调研。村党组织书记是本村乡村振兴第一责任人,经常性入户走访农民群众,及时协调解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问题。五是社会动员。中央和省定点帮扶单位应当履行帮扶责任,提高帮扶实效;深入推进东西部协作,把帮扶重点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和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应积极开展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青年人才开发行动、巾帼建功行动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支持乡村振兴。

部分:保障措施包括2个方面:一是建立完善考核监督机制。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县(市)党委和政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县(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各级党委和政府每年向上级党委和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各级党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作为向本级党的代表大会、党委全体会议报告的重要内容州级、(市)级党委和政府定期对下级党委和政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开展监督对本地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纪委监委对乡村振兴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执纪问责发展改革委、财政农业农村审计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乡村振兴政策落实、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等实施监督农业农村统计局、德宏调查队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客观反映乡村振兴进展的指标体系依法开展统计监测工作二是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州级、(市)党委和政府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对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到位、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以及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帮扶主体,以适当方式给予表彰激励对乡村振兴工作中履职不力、工作滞后的,上级党委和政府应当约谈下级党委和政府,本级党委和政府应当约谈同级有关部门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乡村振兴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的,应当依照有关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与上级文件的异同

一是实施方案》紧紧围绕云南省乡村振兴实施细则》精神,结合我州农村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州级部门工作责任

二是云南省乡村振兴实施细则》相比,我州实施方案》进一步归并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职责任务,进一步明确州级部门职责任务力争构建职责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乡村振兴责任体系,全面压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

方案》主要衔接了云南省乡村振兴实施细则德宏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德宏州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实施方案等文件,以及省委、州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相关工作要求力争做到与现行文件相统一。

五、专业术语

1. “三区三线”:是指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三种类型空间,以及分别对应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

2. “六个一”工作推进机制是指一个产业一个工作组、一个专家组、一个三年行动和配套政策、一批基地、一批龙头企业、一个调度机制。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单位: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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