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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答 | 德宏如何推动民营经济发展?中小企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浏览量:7211   作者:  日期:2023/11/17

今年

德宏州印发了

《德宏州贯彻落实云南省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有哪些?

如何推进减税降费和税收优惠政策?

如何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

本期政策解答带你了解

:《德宏州贯彻落实云南省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确定主要目标有哪些?

1.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有所提升。到 2025年,力争全州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从2020年的54.2%提高到2025年的56%,提高1.8个百分点。

2.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数大幅度增加(按照所有制划分,非公有制类企业、集体所有企业或市场主体)。到2025年,全州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数大幅增加,预计市场主体数达到211672户,其中:民营企业约36472户(2025年全州企业数39332户),个体工商户173600 户(2020 年个体工商户为104308 户),各类经营性合作组织(专业技术协会 、合作社等)约1600户。

3.中小企业数实现倍增(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划分)。全州在册中小企业数由2020年的18116 户增加到2025年的36775户,净增加 18659 户。

:如何推进减税降费和税收优惠政策?

:强化减税降费和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宣传和培训力度,确保企业知晓率达100%,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和省制定的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对凡是符合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条件的民营企业实现100%覆盖。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各项减免缓缴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增值税、西部大开发、高新技术企业、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以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政策。对确有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民营企业,经本级税务机关核实,符合延期缴纳条件的依职权办理税款延期缴纳手续,积极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落实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率政策,稳定缴费方式,确保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稳妥处理企业欠缴社保费等问题,严禁各地区自行集中清缴历史欠费。

执行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德宏片区、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促进边民互市贸易商品市场和落地加工产业发展,按照国内税收政策规定管理,对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在境内发生再销售的,落实增值税征税、免税和发票管理、增值税起征点、小微企业、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进项税额加计抵扣等税收优惠政策。

严格执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涉企保证金等目录清单,确保清单外“零收费”。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缴纳标准,推广以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整治行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等乱收费行为。

:如何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

:进一步贯彻落实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按照“非禁即入、非禁即准”原则,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均可平等进入,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歧视性条款和准入门槛。

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医疗教育、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建立科学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

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盘活政府性存量资产,丰富民营企业投资机会。鼓励支持民间资本以独资、参股、控股等多种方式,进入可以实行市场化运作的民用机场、高速公路、综合管廊、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

发挥财政性资金带动作用,通过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设立基金等多种方式,广泛吸纳各类社会资本投入。

文章来源:德宏政务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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