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5日,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2年度德宏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就《目录》编制依据、主要内容、公布实施等解读如下:
一、编制依据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州实际,州政府办公室、州司法局编制了《2022年度德宏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主要内容
《目录》共列重大行政决策事项7项,由州民族宗教局
等7个部门承办,主要涵盖了“十四五”数字德宏建设规划、建设现代化边境小康村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十四五”特色小(城)镇暨中心集镇发展规划、“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等方面重大政策措施。
三、公布实施
《目录》经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请州委
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列入目录管理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事项承办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开展决策实施后评估,同时应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材料收集归档。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德宏州司法局
2022年5月17日
文章来源:德宏州司法局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