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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切实加强水上搜救应急能力建设实施方案》解读

浏览量:11550   作者:  日期:2023/6/30

近日,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德宏州切实加强水上搜救应急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德政办发〔2023〕3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让社会公众了解《实施方案》相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水上搜救应急是我州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水上生态环境、服务全州发展战略、提升区域影响力具有重要作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9〕109 号)、《交通运输部等二十三个部门和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上搜救应急能力建设的意见》(交搜救发〔2022〕94号)、《云南省交通运输厅等二十三个部门和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上搜救应急能力建设的意见》(云交搜救〔2023〕1号,以下简称省级《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补齐我州水上搜救应急工作的短板和弱项,加快构建政府领导、统一指挥、属地为主、专群结合、就近就便、快速高效的水上搜救应急能力体系,切实提升我州水上搜救应急能力,最大程度减少水上人员伤亡、内河环境污染和财产损失,更好地保障全州战略实施、服务民生发展,全州水上搜救、水上溢油应急处置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州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单位研究起草,并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该《实施方案》。

二、主要目标

——到2023年,建立德宏州水上搜救联席会议机制,编制德宏州水上搜救应急预案,推动全州水上搜救工作组织有力、规范高效发展。

——到2025年,全州水上搜救应急能力显著增强,实现水上搜救责任区有效覆盖,逐步建立各县市应急救援点,形成州、县两级搜救沟通联系机制,水上交通突发事件高效处置,基本适应水上搜救建设需求。

——到2035年,全州水上搜救应急能力和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水上搜救实现管理运行制度化、队伍装备正规化、决策指挥科学化、理念视野国际化,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加充分,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基本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求。

三、主要内容及核心举措

通过全州水上搜救应急工作分析,《实施方案》制定了21项主要任务,归纳为9项主要举措。

(一)完善州、县两级水上搜救组织体系。建立德宏州水上搜救联席会议机制,构建规范统一、协调高效、救援有效、保障有力的水上搜救体系,切实加强我州水上搜救工作领导协调和组织落实,形成政府领导、统一指挥、属地为主、专群结合、就近就便、快速高效的工作格局。州水上搜救联席会议在州人民政府领导下,研究解决全州水上搜救应急工作中的政策、重大问题;研究审议州级水上搜救应急预案;研究较大水上搜救应急能力建设规划;组织协调较大及以上水上搜救应急行动;加强对各县市人民政府、相关企业的指导监督。

(二)建立完善水上搜救应急预案。制定《德宏州水上搜救应急预案》,构建覆盖全面、科学合理、相互衔接的预案体系,适时组织开展演习演练,提升预案的前瞻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补齐德宏州专项应急预案空白。

(三)开展水上运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整治。结合德宏库(湖)区实际情况,聚焦渡口渡船、旅游船(快艇)、乡镇自用船舶等的安全监管,按照“应查尽查、应治尽治”的原则,持续开展水上交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闭环”管理。

(四)抓好重大安全风险防范。聚焦重大风险预防预控,以防范化解水上交通重大风险为抓手,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加强对水上运输、水路项目建设、施工作业、休闲旅游、体育赛事、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对重大风险进行逐项评估,进行分级管理、动态管控,积极落实好重大风险预防预控措施,推动水上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向事前预防转型。

(五)加强水上搜救应急能力建设。依托龙江库区陇川县勐约码头设立全州水上搜救物资储备库和船舶溢油应急物资设备库,购买储备一批水上救援物资。依托州、县消防救援队(支队、消防救援站),建立完善水上搜救应急训练场所,配备训练实施设备,并在勐约码头设立全州水上搜救训练基地,为下一步水上搜救工作奠定基础。

(六)搭建水上监管搜救指挥平台。依托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快以瑞丽江、龙江和凯邦亚湖为重点的内河、库(湖)区主要渡口码头视频监控设施建设,提升对重要码头、渡口、桥梁水域、航道、库(湖)区的布控能力。以12395水上搜救遇险求救电话为基础,整合州消防救援支队119指挥中心、州应急局应急值班中心等指挥平台,实现应急处突信息互联互通,整合各种水域搜救救援力量,构建具有指挥调度、预测预防预警、险情信息收集等功能的水上搜救指挥平台,提高水上求救组织、指挥和协调能力。

(七)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加强公安、消防、应急、医疗急救电话平台之间联动,健全值班值守、信息报告发布、指挥协调、应急响应决策、资源配置利用等机制,建立高效畅通信息传输渠道,及时快速通报水上突发事件预警、险情和应急信息,制定平台建设、预案管理、装备配备等方面工作制度,规范水上搜救工作,实现水上搜救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八)规范化社会化建设水上搜救队伍。健全社会力量管理制度,推动依法成立水上搜救领域社会组织,督促指导辖区内旅游船、快艇、客渡船等水上交通领域经营企业独自建立或者联合建立水上搜救应急队伍,鼓励乡镇自用船舶开展自救互救,推动现有驻州社会专业救援力量向规范化、专业化健康有序发展,努力构建社会各方共同参与水上搜救的格局。

(九)加强水上安全宣传教育。在全州库(湖)区和内河易发生人员下水游泳、玩耍的地段设置安全宣传栏,放置救生圈、救生绳等救生设备,提升全社会水上安全意识和群众水上遇险自救、互救能力。建立激励机制,加大搜救先进人物、搜救感人事迹和搜救文化宣传力度,讲好水上救助故事,对参与水上搜救并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社会认同感、职业自豪感和工作积极性,营造良好的水上搜救工作氛围。

四、与上级文件的异同

一是省级《意见》中成员单位涵盖23个省级单位,而我州根据实际情况,将水上搜救成员单位覆盖到州级27个单位,吸纳了有关职能部门。二是省级《意见》提出了省级单位工作发展目标和一些主要任务,而我州《实施方案》,对发展目标进行了具体细化,发展方向更加具体明了,有层次性;在主要工作任务上,省级《意见》提出了10项工作任务,而我州《实施方案》结合德宏实际,进一步完善细化了21项具体任务,主要举措如制定完善州水上搜救应急组织体系、制定水上搜救应急预案等内容更加明确,进一步补充完善了德宏州专项应急预案空白,工作举措更具有操作性和前瞻性。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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