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德宏州水上搜救应急预案》(德政办发〔2023〕39号,以下简称《应急预案》),为便于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让社会公众了解《应急预案》相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09年12月1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水上搜救应急预案》(云政办发〔2009〕262号);2023年1月17日,省交通运输厅等二十三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上搜救应急能力建设的意见》(云交搜救〔2023〕1号)。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思维,聚焦水上搜救应急能力提升,进一步加强我州水上搜救应急体系建设,提高水上搜救能力和水平,推进水上搜救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着力构建政府领导、统一指挥、属地为主、专群结合、就近就便、快速高效的水上搜救工作格局,最大程度减少水上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和财产损失,更好地服务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切实加强水上搜救应急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发〔2023〕 38号)关于2023年“编制德宏州水上搜救应急预案”的目标任务,参照《云南省水上搜救应急预案》,结合德宏实际,州交通运输局牵头起草了该《应急预案》。
二、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德宏州水上搜救应急反应机制,迅速、有序、高效组织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行动,救助遇险人员,控制水上突发事件扩展,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共分8个部分:一是总则。内容涉及编制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二是组织体系及职责。明确了德宏州水上搜救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及职责、27家水上搜救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应急工作期间相关工作组职能职责和现场指挥部职责等。三是预警和预防机制。对信息来源与发布、防御响应作出具体要求。四是应急响应。明确了水上突发事件分级标准、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紧急医学救援、应急行动人员安全防护、遇险人员及其他人员安全防护、社会力量动员参与、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协作、应急响应、信息发布等流程和要求。五是后期处置。明确了伤员、获救人员、遇难人员的善后处置,以及社会救助、保险、搜救效果及应急经验总结等有关工作要求。六是应急保障。明确了应急准备、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力量与应急资源保障等要求。七是监督管理。明确了应急宣传、培训、演练和表彰奖励及责任追究等内容。八是附则。明确了相关名词术语定义、预案管理与更新、预案制定与实施等要求,并附注了我州水上搜救应急组织体系图、有关部门水上应急通讯录和水上运输船舶储备情况等。
四、专业术语诠释
(一)水上突发事件是指船舶、设施在水上发生火灾、爆炸、碰撞、搁浅、沉没,油类物质或危险化学品泄漏以及民用航空器水上遇险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失踪)、财产损失的事件。
(二)水上搜救责任区是指由搜救机构所承担处置水上突发事件的责任区域。
(三)水上搜救机构是指由地方政府指定的负责水上搜救工作的机构。
(四)本预案中所指“水上”是指德宏州行政区域内江、河、湖泊、库区等水域。
(五)本预案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