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德宏州城市品位,改善城市面貌,优化人居环境,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国发〔2020〕15 号)、《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和《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州政府同意,制定了《德宏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规划(2022—2024年)》(以下简称《工作规划》)。现将《工作规划》解读如下:
一、《工作规划》的背景和意义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和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的通知》,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品质,创造优美的城市环境和良好的城市形象,推动全州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到2024年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全州公共卫生设施不断完善,城乡环境面貌全面改善,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广泛普及,卫生城镇覆盖率持续提升,健康县城建设深入推进,健康细胞建设广泛开展,爱祖国、讲卫生、树文明、重健康的浓厚文化氛围普遍形成,爱国卫生运动传统深入群众,从部门到地方、从社会到个人、全方位多层次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的整体联动新格局,社会健康综合服务能力、人居环境卫生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高,州卫生健康委结合德宏州实际,牵头起草了《工作规划》。
二、《工作规划》的主要内容
《工作规划》分为6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科学治理,全民共建共享”,大力完善公共卫生设施,高质量改善人居环境,有效防控传染病和慢性病,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为实现健康德宏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部分是总体目标。对2024年底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总体目标进行了明确,即:全州公共卫生设施不断完善,城乡环境面貌全面改善,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广泛普及,卫生城镇覆盖率持续提升,健康县城建设深入推进,健康细胞建设广泛开展,爱祖国、讲卫生、树文明、重健康的浓厚文化氛围普遍形成,爱国卫生运动传统深入群众,从部门到地方、从社会到个人、全方位多层次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的整体联动新格局,社会健康综合服务能力、人居环境卫生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高。
第三部分为创建周期及范围。明确了2022-2024年为创建周期,界定了创建范围为芒市建成区范围。
第四部分为创建内容,分别从组织管理方面、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方面、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生态环境方面、重点场所卫生、 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疾病防控和医疗卫生服务等7方面进行细化明确。
第五部分是创建步骤,以组织宣传工作启动阶段、全面攻坚持续整改阶段、迎接省级评审阶段、迎接国家评审阶段、创建提升阶段等5个阶段明确了创建步骤,确保创卫工作有序推进,创卫工作形成制度化、常态化。
第六部分为创建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宣传引导、建立保障机制、强化监督考核6方面进行了明确细化。
三、《工作规划》的创建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各级各部门要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本部门、本行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厘清职责任务,实行目标管理,确保工作落实 。
二是细化任务分解。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国家卫生城镇标准 (2021 版)》要求,结合《德宏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进一步梳理细化工作任务,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做好阶段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负起责任,主动做好工作,形成一套组织严密、政令畅通、协调联动、优质高效的创建工作体系。
三是落实工作责任。德宏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以芒市建成区为重点,其他县市配合创建,采取州市联创的方式,建立州委、州政府统一领导,各级各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州、县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狠下决心、动真碰硬,快节奏推进、超常规突破,采取专项整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等办法,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确保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四是加大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宣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法规解读,营造“全民创卫,全民共享”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网格化管理机制作用,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是建立保障机制。建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经费持续投入保障机制,对照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弱项短板,按照轻重缓急,分期分批予以安排实施。要着重加大对道路路网、地下管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环卫设施、农贸市场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背街小巷、老旧居民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改造以及“四小”行业治理、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经费投入,确保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六是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畅通群众、社会、舆论监督渠道,聚焦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建立工作考核和通报制度,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及时进行督导检查,落实问责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专业术语诠释
“四小”行业:是指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