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43号)精神,州政府办印发了《德宏州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措施》(以下简称《发展措施》),为便于各县市、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等更好地理解《发展措施》,切实抓好有关工作落实,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2年5月3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43号)。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提高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积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和企业主体作用,聚焦做好畅通双循环、创新促进内外融合的工作,制定本措施。
二、主要内容
《发展措施》由13个方面26条具体举措组成。
(一)培育一批双循环企业。培育引进一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综合评估,对年服务企业100家以上或在线交易额2亿美元以上的综合服务企业给予每家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积极扶持培育年销售额大、内外贸业务并重的企业,支持其搭建数字化平台,为上下游企业提供贸易、物流、金融等“一站式”服务。
(二)创新融合发展模式。加强对市场采购贸易、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的有效支持。建设中缅边交会等数字化平台,形成一体化支撑展会、商城、商务基础业务的大数据平台。依托内外贸数字化发展,促进产销衔接、供需匹配和消费供给。
(三)加快内外融合发展。依托现有产业园区,重点加强在农业、建材、矿产、能源等方面开发合作,促进产业发展和供应链体系构建,进一步增强德宏现代化产业“走出去”、“引进来”集聚力和竞争力。推广“互联网+边民互市贸易”试点监管模式,开展网上订购、组货、物流、国内销售、缴纳税费等贸易活动,支持具有产业基础和市场渠道的企业落地德宏,开展边民互市商品落地加工。推进外贸产品进电商平台、进大型超市、进特色街区、进夜市、进展会、进政府采购目录“六进”活动。
(四)建设融合发展平台。支持建设国际贸易企业集聚平台,加强电商、物流、商贸等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立足资源、产业和区位优势,在州内建设水果、坚果、中药材、肉牛等一批农产品专业市场。
(五)构建内外联通物流网络。加快推进瑞丽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布局建设一批省级物流枢纽。发挥区位优势,以全货机为主、客运航班腹舱为辅、“客改货”航班为补充,不断巩固、开辟南亚东南亚及环印度洋地区国际货运航线。优化城市配送网络,持续加快“快递进村”进程,补齐末端配送“最后一公里”短板,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
(六)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支持企业从贴牌生产向研发设计、自有品牌、收购知名品牌转化,对新获得“驰名商标”认定的企业给予支持。加大外贸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维权援助服务,畅通知识产权快速保护通道。
(七)推动同线同标同质。将“同线同标同质”(以下简称“三同”)产品适用范围扩大至一般消费品、工业品领域。支持外贸企业利用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南亚博览会、中缅边交会等重点展会平台,搭建“三同”平台专区,开展“三同”产品宣传推广、供需对接。
(八)加强规则对接应用。推广国内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先进经验。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平台推动作用。加快推动RCEP政策的运用。
(九)促进标准认证衔接。深化实施质量提升行动,着力加强质量基础建设,打造德宏优质品牌。支持龙头企业对标国际先进农产品种植和生产标准,充分利用涉农资金,建设优质农产品种植和生产基地。
(十)促进工作提质增效。建立商务、税务、市场监管、海关、外汇等部门协作机制,强化内外贸领域信息归集,加快推动业务协同、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持续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十一)加强人才培养。拓展政校合作内容,支持创新推广“外语+职业技能”等人才培养模式。支持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开展人才培养,加快培养熟悉国内外法律、规则和市场环境的专业人才。支持行业、企业开展有关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在岗继续教育制度。
(十二)开展先行先试。加强对县市指导,支持有条件的县市结合重点产业和发展需要,聚焦内外贸一体化特定领域、特定环节开展内外贸监管体制、质量标准、认证认可等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十三)加大政策支持。统筹用好中央和省级既有财政支持政策,支持市场主体培育、品牌建设、发展平台、“三同”产品宣传推广和边境仓、海外仓建设。支持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确保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在6个工作日内。
三、主要特点
《发展措施》贯彻落实国家、省要求、紧密结合德宏发展实际,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兼具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
(一)明确具体措施。在充分采纳有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过修改完善,最后确定了26条具体举措,有力有效的提出行动计划,具有计划性、实施性、行动性。便于我州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二)加强可操作性。为确保将任务落到实处,《发展措施》强调各部门共同推进工作,列出了重点任务,明确了州级相关责任部门,确保各项任务有部门负责落实,便于工作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四、与上级文件的异同
《发展措施》全面贯彻省文件精神,立足我州内外贸发展现状,建立商务、税务、市场监管、海关、外汇等部门协作机制,强化内外贸领域信息归集,加快推动业务协同、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持续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对比《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措施的通知》中的14个方面39条具体举措,删减、合并、增加部分内容,形成13个方面26条具体举措。围绕我州重点培育发展的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边民互市落地加工等新业态新模式以及口岸畅通等方面,充分挖掘贸易潜力,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